中國槍械的艱難發展曆程(1 / 2)

注:本文原載於《兵工科技》雜誌05年第4期

蘇聯的波波沙衝鋒槍由於動能出色、動作可靠而備受廣大士兵的喜愛,中國曾從蘇聯大區購買過該型槍,並有過仿製;納甘步槍在蘇聯一直是作為狙擊步槍來使用的.被蘇軍淘汰後,同波波沙衝鋒槍一起大量賣給了中國。在抗美援朝戰爭中,中國誌願軍就是用這些槍(仿製槍)來對抗裝備優良的美軍的。

從史料記載的有關槍械文字來看,中國從清末到民國,其間軍閥各自為政,槍械來源多為購買和仿造,比如閻錫山的太原兵工廠就曾仿造日本6.5毫米口徑步槍。後來,蔣介石用仿自德國7.9毫米毛瑟槍的“中正”式步槍統一了中央軍用槍,之後又改為美製7.62毫米步槍。新中國成立後,部隊所裝備的步槍幾乎全是從敵人手中奪來的,型號雜、口徑多、性能落後。

當時,裝備的雜亂和缺乏標準化,是新中國的槍械後勤供應部門最感頭痛的問題。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初,中國從蘇聯購買了100個師的裝備,全軍統一換裝蘇式槍支,並按其係列建立兵工廠。當時,蘇聯已開始裝備新研製的AK—47 7.62毫米突擊步槍,把已淘汰的1891年式納甘步槍和1943年式波波沙衝鋒槍大批半價賣給了中國,而中國的對應仿製品則定名為53式步槍和50式衝鋒槍。在後來的朝鮮戰爭中,這些槍械的威力並不如美製步槍,但在可靠性方麵還是值得讚賞的。

仿自蘇聯AK-47的56式衝鋒槍,實際上應稱為56式突擊步槍更確切。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這樣說,中國人民解放軍步槍的第一代換裝帶有應急性,部隊對槍械的要求不是太高。看到蘇軍裝備了新型步槍,為了提升本國軍隊的作戰能力,1955年,中國同蘇聯簽訂協議,引進蘇製AK—47突擊步槍和C—41半自動步槍技術,在國內自製,分別定名為56式衝鋒槍和56式半自動步槍。1959年國慶閱兵時,上述兩種槍首次亮相。到1964年,中國全軍完成了第二代步槍換裝,接著又向外援助了數百萬支56式。據記載,越南戰爭中有大批美軍扔掉手中的M16,而去使用AK—47(主要是中國產56式衝鋒槍),56式槍作戰性能之優良由此可見一斑。對於C—41半自動步槍,因為其射速較低且製造複雜等,蘇軍不太喜歡而裝備時間較短,但在中國,一些老同誌由於保留著“不見鬼子不扣弦”的珍惜彈藥的觀念,卻對其偏愛有加。在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中國軍隊僅正副班長才配有56式衝鋒槍,普通戰士一般都用56式半自動步槍。

1979年,對越作戰證明,56式半自動步槍已經落伍,因為在遠程炮火打擊和叢林地帶,作戰人員大多隻能在50米內發現敵人,瞄準射擊是來不及的,最好的方法就是一梭子子彈掃過去,而這恰恰是半自動步槍所不具備的。吸取對越作戰的教訓,中國軍隊決定將56式半自動步槍全部淘汰,配備給了武警和民兵,而對56式衝鋒槍作了改進,定名為81式自動步槍,清一色裝備全軍。這是中國軍隊步槍的第三代換裝。相比AK—47,中國81式自動步槍的基本結構無大大變化,但在射擊精度方麵卻比AK-47高。該槍性能不錯,深受廣大官兵的喜愛。

嚐試小口徑

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後,美蘇步槍又向小口徑、高射速方向發展,分別出現了美國的M16 5.56毫米步槍、蘇聯的AK74 5.45毫米步槍。為了緊跟世界步槍發展形勢,中國在多年的努力之後,也推出了自己的小口徑,即5.8毫米口徑,並於1987年定型了87式步槍。相比國外同類產品,87式步槍整體性能不佳,且因部隊對步槍尚無急需,故該型槍未能裝備部隊,而是進行了繼續改進,這就是隨後推出的95式5.8毫米。

中國95式自動步槍

中國式5.8毫米步槍由於推出較晚,因而能吸收其他國家同類槍的優點。該型槍采取了新工藝和塑料構件,重量隻有3.25千克,因采用無托結構,長度僅0.74米,可加掛能快速拆卸的35毫米榴彈發射器,並配有三倍的白光瞄準鏡和激光瞄準鏡,能在夜間弱光條件下對200米內目標精確瞄準。此外,該槍還配有多功能刺刀。在使用方麵,凡是用過美製M16A2 5.56毫米步槍及蘇聯的AK74 5.45毫米步槍的人,在試用中國95式5.8毫米步槍後,普遍感覺此槍動力特性平穩,持槍、瞄準舒適,射擊時後坐力和震動都很小,單發和點射都達到很高的水平。整體而言,95式步槍團輕便易攜等特點大受歡迎,尤其是在乘車作戰或特種作戰方麵更為出色。在中國派往阿富汗、伊拉克執行保護大使館任務的武警所持裝備中,95式步槍就是主要裝備。然而,一些野戰部隊在試用過95式步槍後,卻感到不大習慣且意見較多,比如射擊時左手不能持彈匣而要把持前麵的握把,臂短者會感到吃力,很難像過去使用步槍那樣“端”著打,而要“抱” 著掃射;在射擊中射手瞄準時其頭部比以前使用步槍時要抬高一倍,臥姿射擊時會增大暴露麵積;無托結構又造成射手在瞄準時臉部距退殼口太近,連發過程中硝煙的刺鼻、熏眼和持續射擊後護手握持的熱度都比過去的步槍明顯得多。因而許多陸戰經驗豐富者反映,95或步槍適合於那些短兵相接、狹路相逢時的端槍掃射,而在野戰中利用掩蔽物或在戰壕中交戰時便相形見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