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童話2(1 / 3)

第十章 童話2

《彼得·潘》

所有的孩子都要長大的,隻有一個例外。

那就是彼得·潘。這個頑皮、淘氣,會飛翔,勇敢,有紳士風度,又有些傲氣的小男孩,從一誕生就迷倒了許多大人和孩子。似乎每一個人在孩提時代,都會認識這樣一個精靈。

第一個嬰孩第一次笑出聲的時候,那一聲笑就裂成了一千塊,這些笑到處蹦來蹦去,仙人們就是那麼來的。

孩子們現在懂得太多了,他們很快就不信任仙人了,每次有一個孩子說,“我不信仙人”,就有一個仙人在什麼地方落下來死掉了。

這章童話似乎並不想說明什麼,滿章都是孩子的“瘋話”和古裏古怪的冒險故事:達林一家讓大狗娜娜做保姆;彼得受到驚嚇遺失了自己的影子;彼得試著用肥皂水來粘他的影子,後來還是女孩溫迪幫他縫好影子;彼得邀請溫迪姐弟去永無島,那裏就在“右手第二條路,然後一直向前,直到天亮”;蔚藍的礁湖裏,人魚們用尾巴拍著水泡玩球戲,球門就是天上的彩虹;一隻風箏,可以帶著溫迪飛回永無島;鱷魚吞下一隻鍾,從此肚裏不停滴答響,嚇得海盜胡克聞聲而逃……

在那個快樂的永無島上,一群孩子無拘無束地玩耍,彼得·潘是他們的首領,溫迪是他們的媽媽,與海盜胡克鬥智鬥勇的周旋是他們喜愛的冒險。

每一個孩子都會長大,他們長大後就不再到永無島,但他們的孩子還會去永無島。溫迪長大後,她會有女兒,她的女兒又會有一個女兒,她又成了彼得的媽媽。

事情就這樣周而複始,隻要孩子們是快活的,天真的,沒心沒肺的。

《彼得·潘》最初是一部幻想劇,於年月日在倫敦公演,之後在大西洋兩岸獲得巨大成功,年作者詹姆斯·巴裏將它改編成童話小說出版。從此,以彼得·潘故事為內容的連環畫、紀念冊、版畫、郵票等風行歐美各國。自從《彼得·潘》被搬上銀幕,每年聖誕節,西方各國都在電視上播放這個節目,作為獻給孩子們的禮物。

為什麼這個“永不長大的孩子”如此令人著迷呢?

在《大英百科全書·兒童文學》上有這樣一段話:“英國人常常坦率地承認,每當他們告別童年時,內心總是怏怏不樂,這種奇特的民族性格常常使歐洲大陸上的鄰國感到迷惑不解。”這段注解也許能幫助我們理解,連英國的大人們也對這部童話深深著迷的原因。

拒絕長大,漸漸成為越來越多的人接受的主題,它是“永恒童年”的象征。它並不是要抗拒自然的成長規律,而是對童年深情禮讚:這個階段不是——象有些人理解的那樣——為了長大而擺脫幼稚、愚昧的痛苦的成長階段,它是人的一生中最美好的樂章。孩子不是“不完善的大人”,而是讓人間充滿希望和幸福的天使。

讓孩子們盡情享受屬於他們的童年吧!

在英國文壇,巴裏(-)是一位很有影響力的作家。他生前被授予爵士稱號,並繼托馬斯·哈代之後擔任了英國作家協會的會長。但他的性格中有不少“永遠長不大”的東西。他有過一次失敗的婚姻,沒有自己的孩子;他熱衷於跟孩子們玩,特別是朋友戴維斯家的五個男孩,其中一個孩子的名字就是彼得,彼得·潘的故事就誕生於和他們一起玩的遊戲中;在戴維斯夫婦因故去世後,他非正式地收養了這幾個孩子,但成天和他們瘋瘋癲癲,與其說是一位父親,不如說是一位大哥哥;他狂熱的抽煙怪癖嚴重影響了自己的健康,卻因此寫出了一部著名的荒誕劇《我的尼古丁女郎》……

你也許會認為巴裏肯定有一個很完美的童年,其實不然。他出生在蘇格蘭奇瑞謬耳(Kirriemuir)一個平民家庭,父親是紡織工,母親是石匠的女兒,全家有個孩子,他排行第。由於父親工作勤奮,母親治家嚴謹,所以家境尚能溫飽,孩子們在同齡人中都屬優秀。母親在閑暇時、孩子臨睡前會給孩子們讀書,她最喜歡讀的就是斯蒂文森的探險故事。

可是就在巴裏歲那年,他的一位哥哥,也是媽媽最引以為豪的一個兒子在溜冰事故中遇難了。母親傷痛欲絕,以後多年都沒有能從這個打擊中恢複過來。巴裏,那個歲的小男孩,想方設法讓媽媽高興起來,他穿上死去哥哥的衣服,坐在媽媽房間門口的台階上,說笑話、唱歌、吹笛子,試圖替代哥哥在媽媽心目中的地位。但一切於事無補。

許多年之後,當他為孩子們創造了一個永不長大的彼得時,也為彼得,也許也為自己,找到了永遠的媽媽。

事情就這樣周而複始,隻要孩子們是快活的,天真的,沒心沒肺的。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

長襪子皮皮VS.騎鵝旅行記

在為孩子們創作的作家中,唯一曾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作家是瑞典的塞爾瑪·拉格洛芙(-),她在年獲獎,也是曆史上第一位獲得此項殊榮的女作家。她的代表作是《尼爾斯騎鵝旅行記》。

阿斯特麗德·林格倫(-),無疑是世紀最受各國孩子喜愛的瑞典女作家,她獲得的最高榮譽是年的安徒生兒童文學獎。她還曾於年獲得以騎鵝旅行記的主人公命名的“尼爾斯·豪爾耶鬆兒童文學獎”。她的代表作是《長襪子皮皮》。

把這兩位女作家的代表作放在一起比較是件很有趣的事情。

《尼爾斯騎鵝曆險記》的瑞典文章名直譯應為《尼爾斯·豪爾耶鬆周遊瑞典的奇妙旅行》,書中故事情節比較簡單,寫一個名叫尼爾斯的歲小男孩的故事。他家住瑞典南部,父母都是善良、勤勞卻又十分貧困的農民。他不愛讀書學習,調皮搗蛋,好作弄小動物。一個初春,尼爾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裏因為捉弄一個小精靈而被精靈用妖法變成一個拇指一般大的小人兒。正在這時,一群大雁從空中飛過,家中一隻雄鵝也想展翅跟隨大雁飛行,尼爾斯為了不讓雄鵝飛走,緊緊抱住鵝的脖子,不料卻被雄鵝帶上高空。從此,他騎在鵝背上,跟隨著大雁走南闖北,周遊各地,從南方一直飛到最北部的拉普蘭省,曆時個月才返回家鄉。他騎在鵝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國的奇峰異川、旖旎風光,學習了祖國的地理曆史,聽了許多故事傳說,也飽嚐了不少風險和苦難。在漫遊中,他從旅伴和其它動物身上學到不少優點,逐漸改正了自己淘氣調皮的缺點,培養了勇於舍己、助人為樂的優秀品德。當他重返家鄉時,不僅重新變成了一個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個溫柔、善良、樂於助人且又勤勞的好孩子。

這是一部集文藝性、知識性、科學性於一身的巨著。當年,拉格洛芙受瑞典教育部之托,以寫教科書的嚴肅態度來創作。為準備這部作品,她研究瑞典動植物的資料,爬山涉水到瑞典全國各地考察,調查各地風俗習慣,收集民間傳說。她決心要寫“一本關於瑞典的、適合孩子們在學校閱讀的書……一本富有教益、嚴肅認真和沒有一句假話的書”。

全書譯成中文,洋洋灑灑約有四十餘萬字。語言是那種行文嚴謹的古典風格,而且為了把豐富的瑞典自然、曆史、地理、文化知識融入到小說中,常常不得不拖緩了故事的節奏。如果讀者缺乏耐心,還真有點兒難對付。

年代初期,我國曾經引進過一部同名日本係列動畫片,我們中的許多人是通過這部動畫片而了解這部著名童話的。

《長襪子皮皮》

《長襪子皮皮》講的是一個外號叫長襪子皮皮的小女孩的故事。別看她隻有歲,她可是能把一匹馬舉過頭頂的,而且她還獨自一人住在村子裏。她本來是有一個名字的:

皮皮露達·維多利亞·魯爾加迪婭·克魯斯蒙達·埃弗拉伊姆·長襪子

記住了嗎?算了,還是叫她“長襪子皮皮”吧。

長襪子皮皮名字怪,人也怪。這個小姑娘滿臉雀斑,一頭紅發,兩根編結得緊緊的辮子在頭上左右伸開,晃動起來威風中還夾著一點調皮。她的穿著不落俗套,腳上的襪子一隻是黑色的,另一隻是褐色的,那雙鞋的尺碼是她腳的兩倍。

看起來她的身世十分不幸。母親早已不在,父親遠航未歸,但長襪子皮皮相信:父親在太平洋某島上被一批食人生番推為國王。沒有父母倒也自在,你看,在她玩得開心的時候沒人會硬叫她上床睡覺;在她想吃點糖果的時候沒人會硬叫她吃魚肝油。孩子固然需要照顧和管教,但是為什麼不能尊重他們的愛好呢?孤零零的長襪子皮皮倒不用為自己的衣食住行操心。她手頭有不少金幣,足以對付日常開銷。她還有兩個夥伴——一隻叫“尼爾鬆先生”的猴子和一匹叫“小老頭”的馬。不過最讓人羨慕的還是皮皮擁有的唯一的家具。那是一個很大很大的櫃子,有許多許多小抽屜。把一個一個抽屜拉出來,可以看到奇怪的鳥蛋、少見的貝殼和小石頭、可愛的小盒子、漂亮的眼鏡,還有一串珍珠項鏈,等等,等等。

長襪子皮皮經常與兩位鄰居小朋友托米、阿尼卡一起玩耍,不過和他們相比,長襪子皮皮太淘氣、太缺少教養了。她有一次去參加咖啡茶會,竟然獨自把那塊為大家準備的大蛋糕吃光了。

有一天,皮皮一時興起,也上了幾天學。

女教師對她說,你知道嗎,七加五等於十二,八加四也等於十二。這可惹火了皮皮。

“啊,我的小寶貝兒,這太不像話了,”皮皮說。“你剛剛說七加五等於十二,怎麼又說八加四也等於十二。學校也得講理呀。此外,如果你要是喜歡這些蠢事,你為什麼不自己坐在一個角落裏去算,讓我們安安靜靜地玩拍人遊戲?”

拍人遊戲是皮皮作弄去抓她上孤兒院的警察時發明的一種遊戲。

類似的有趣故事,在《長襪子皮皮》這部長章童話中隨處可見,無論是孩子還是大人,讀來都會哈哈大笑。

長襪子皮皮的故事,起初是林格倫為歲的女兒隨口編出來的。恰好在她開始編這個故事的前一年,拉格洛芙去世了。

與她的前輩拉格洛芙成功塑造的尼爾斯不同,林格倫創造的這個長襪子皮皮,雖然聰明、善良、勇敢,但太不嚴肅、太缺乏教養、太沒有規矩了!因此,在這部童話剛剛問世的時候,曾經遭到過各方麵的非議,即使在今天,我們還是可以聽到來自家長和教師的類似疑慮:這樣一個頑皮孩子的故事,不會給孩子造成不良的影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