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殘酷的曆史2(1 / 3)

第七章殘酷的曆史2

柴堆上得到神祇的火苗

托爾克馬達曾努力使宗教法庭不沾上四處蔓延的腐敗之風。然而,他為維護宗教法庭的聲譽付出的努力是有自己的標準的。一旦涉及宗教裁判所在執行他的殘酷迫害異教徒的政策出現問題時,他就會毫不猶慮地越出宗教本應有的限度。如果他覺得某個宗教法庭的判決太寬鬆,他就會把卷宗發回,要求重審,以便從中重新發現異端邪說的蹤跡。重審意味著再次動用酷刑,根據異端裁判所的法律,這本是被禁止的。在麥地那的一次訴訟中,直到所有被告都被驅逐,托爾克馬達才停止審訊。當他期待某次訴訟能提供發現異教徒的信息時,他就會采取堅決的行動——就像前麵提過的在拉瓜爾迪亞的審判。而這種審判會與平時相反,訴訟過程和判決都被公之於眾,隻為了提醒公眾注意異端的危害。所謂的有毒聖餅今天仍像一件聖人遺物一樣,保存在阿維拉的聖托馬斯教堂。

盡管大量證人和專家作出了一切努力,人權還是在上帝和教會的名義下被踐踏了。在托萊多,有個婦女受到宗教法庭的折磨,僅僅是因為她不吃豬肉並在星期六換了件新衣服,由此她被懷疑信仰猶太教。另一個婦女被指控她在孩提時代曾守過猶太人的齋期,不吃豬肉和給過一個猶太乞丐錢,就被施以酷刑,監禁了七年,最終被驅逐。六年後,她的丈夫也遭放逐,其原因是他為妻子服喪而。舊病複發”。

那些想為宗教裁判所開脫的人指出,教會的審訊製度和司法實踐要比當時的世俗司法製度人道得多。這說明中世紀歐洲在人權方麵的空白,在這一點上,它是有意義的。但是,如果人們隻是想單純描述曾經發生了什麼,那麼,一個人是否比另一個更人道是完全不重要的。同樣不重要的是,是1萬人還是6千人被燒死、受酷刑和喪失名譽。更令人難堪的是這類嚐試,它們企圖以錯誤的正派觀,將西班牙教會曆史上的這最黑暗的一章轉為其對立麵,描繪成光明的一頁,如同1895年1月份出版的一份雜誌所寫的那樣:“啊,你們這些在柴堆上得到神隻的火苗的人!你們消滅了幾個徹底墮落的敗類,而拯救了成千上萬的靈魂,使它們遠離歧途和永恒的地獄之火。啊,向尊貴的、德高望重的托馬斯·德·托爾克馬達致以敬意!”

火刑——“為信仰采取的行動”

西班牙異端裁判所的一個特點是火刑,西班文是autodefé這種所謂的“為信仰采取的行動”是一種節日慶典,為王子出世、王室婚禮或宗教節日而舉行。宗教裁判所的宣判和執行通常是持續一整天的儀式的高潮。為了這個高潮,盡可能多的罪犯被留在這一時刻宣判。而那些已返鄉的民眾又會潮水般地湧來,如果沒有足夠多的死刑犯,他們常常會表示不滿。

準備工作以修建各種看台開始,這是為國王、貴族、德高望重的人、僧侶以及在最高位置上的大法官所建的。當然還有為犯人搭造的柴堆。節日以一隊遊行隊伍開始。領頭的是為柴堆提供燃料的煤商。跟在他們後麵的是多明我會修土,他們以一個白色十字架打頭。然後是宗教裁判所的掌旗手,通常是一名貴族,他後麵是宗教裁判所的標誌,一個蒙著黑布的綠色十字架。接下來是大公和知名人士,他們是宗教裁判所的支持者;跟著是身穿黑白色服裝的法庭的看守和扛著硬紙做成的、與真人大小的畫像的人,這些硬紙像代表那些逃跑的、在受刑時死去的或死後才被證明有罪的被告們。他們中有些人並不知道自己被判何刑:成年男女的脖子上都吊著磚塊,手中握著火炬,頭頂硬紙做的高帽,他們的罪行被用圖畫和文字寫在帽子上。其他犧牲者穿著無袖黃罩衫,上麵同樣畫著圖畫,還有一個紅色十字:他們是懺悔了的被告,雖被判處死刑,但會在火刑之前被仁慈地扼死。行刑後,他們的罩衫會被教會懸掛起來,作為留給整個家庭的恥辱。

在遊行完畢後,盛大的彌撒儀式開始,有祈禱、唱詩和奏樂。中午左右,宣讀判決,這種宣讀將一直持續到晚上。宣讀完後,又會開始一個彌撒,而被判死刑的犯人們被移交給世俗法院——宗教法庭本身想保持雙手幹淨,不沾血腥。死刑犯被放在驢背或小推車上,背對驢頭或車頭,運到行刑廣場。

這場鬧劇被十分嚴肅地當作禮拜儀式,它首先應有助於拯救靈魂,讓它遠離永人地獄的危險,並使人堅定信仰。對我們今天的人而言,把對異端的迫害納入社會生活中也許顯得教會太過狂妄自大和假正經,但它卻是基督教和歐洲曆史的一部分。當然,任何人被燒死的地方,書也遭受同樣命運。印刷術發明以前,焚書同樣意味著從物質上消滅精神著作的可能。印刷術發明後,禁書目錄和焚書仍然扮演著重要角色,在壓迫人民方麵,西班牙宗教法庭在1526年引進定期的出版檢查製度。哪些書被列入禁書目錄讓人頗受啟迪:稱讚摩爾人和猶太人的書,關於魔法的書,人文主義者的著作和一切“不尊重”宗教的畫。因此,拉斯—卡薩斯、拉帕雷、奧卡姆、薩伏那羅拉、但丁、莫厄斯、格勞秀斯、培根和開普勒的所有著作都上了禁書目錄。閱讀、收藏和傳播這些著作便麵臨著死刑的威脅。

從異端到魔法師和巫婆

隨著14世紀的流逝,首先在法國南部,宗教法庭的注意力日益擴展到越來越多的生活層麵。不僅是偏離教條和教會習俗的行為會受到懲罰,一切被認為是魔法的行為都會被製裁。教皇亞曆山大四世在1258年已宣布魔法為邪術,因此異端裁判所不僅關注神學意義上的巫術,而且關注魔術師:人們相信他們與魔鬼定下條約,屬於一個秘密的犯罪組織,是撒旦的教民,威脅著人類,並組織魔女盛會。因此,某人是否參加過魔女盛會的問題如此重要:在令人痛苦的審訊中,被告不斷地被問及這一點,同時也有不斷地報道說,法官強迫犯人說出其他參與者的名字,以便隨後采取針對他們的行動。15和16世紀的西班牙異端裁判所迫害的首先是異教徒。在中歐,他們最初是那些據說給主的羊群用魔法帶來疾病的真正的牧人,或者那些作為算命師或接生婆的婦女,據說他們用魔法招來災難,如壞天氣、冰雹和大雨或殺死孩子。幾乎所有的被告都被指控曾參加這種臭名昭著的魔女盛會:他們說,這是一種神秘的晚間聚會,在這種聚會上,一個牧人赤身裸體地宣讀彌撒文,撤旦以一頭雄山羊的形象出現,參加聚會的人無論男女,在它麵前跪拜祈禱。吻它的屁股,並相互委身。而撒旦則把自己的邪術教給他們:——如何讓動物和人生病或死亡,如何利用藥草、毒物、蠟像和屍體施展害人的魔術。在1320至1350年之間,卡爾卡鬆有400人、圖盧茲有600人因為魔術而受到迫害,他們之中超過半數總共600人被燒死。

基督教的魔鬼學說不斷宣揚魔鬼無處不在。自教父哲學的代表、羅馬基督教思想家奧古斯都以來,人們就認為魔鬼是“上帝的猴子”,並把一切罪惡歸之於它。它是上帝的模仿者,又是上帝的對手,卻也是大巫師、創造奇跡者和魔法師。他既能做好事,又能搞破壞,能變為人形,不受任何限製地上天人地,能突然出現和突然消失。把靈魂賣給它的人,能分享魔鬼擁有的一切,能獲得、破壞或利用美女、權力和財富。它舉止像個魔法師,也是一個魔法師。利用這樣的方式,它像個術士一樣,把神定的秩序弄得亂七八糟。

人們不斷地被灌輸著這種關於魔鬼的學說,幾乎每一次布道辭中都有。群眾含混不清的迷信思想由此得到證實和加強,在某種程度上還帶上了神學的莊嚴色彩。因此,受過教育的人和未受過教育的民眾的想像都被烙上對魔鬼的恐懼和對地獄的害怕心理的印跡,並不出人意料,而且這種恐懼上升為一種集體的妄想。這種集體妄想給基督教的歐洲帶來長達300多年的沉重負擔。

迫害者的聖經

1489年出現了一本書,它通過印刷技術很快流傳開來,並隨即出了29版,成為最暢銷書。差不多在300年左右,它一直被宗教和世俗法庭用作迫害巫婆的法律手冊。教皇英諾森八世的女巫教諭和一份偽造的鑒定書通常隨書傳播,在鑒定書中,科隆大學神學係將此書尊為捍衛天主教信仰的重要著作並加以推薦。這本書叫作《MalleusMaleficarum》後來被譯為《鋤惡利器》。作者是兩名多明我會修士,約翰內斯·英斯提托斯和雅可布·施普格。對他們而言,隻要能使人類免於遭受女巫的威脅,任何手段都是正當的,甚至包括作假的手段。此前,亨利希·英斯提托裏斯並沒有如此清楚地指明用的是一些什麼手段。1482年,教皇西克斯圖斯四世下令逮捕他,因為他被指控貪汙贖罪錢。他成功地免於被捕。人們可以假定,類似“阿爾薩斯同鄉會”一類的東西在這件事上起了作用:施勒特施塔特的多明我會修道院院長與布歇爾都斯關係很好,後者是梵蒂岡幾代教皇的典禮官,同樣來自阿爾薩斯,當英斯提托裏斯與施普格在羅馬逗留時,他還在自己家中為他們提供食宿。出自臭名昭著的《鋤惡利器》的1511年版本中的木

刻畫,描繪地獄中對巫師的懲罰。

無論推動《鋤惡利器》的作者寫書的原因是什麼,這本書都是女巫妄想症和在上帝與教會的名艾下對無辜者進行殘酷迫害的一個糟糕的大綱。它被用作發現、追究和消滅被指控使用巫術的男人、女人和孩子的手冊,書中還要求世俗法庭也有義務參與這一切,理由是巫術是一種混合罪行——與異端邪說不同,後者是一種純粹的宗教罪行,追查異端隻是教會的事情。由於《鋤惡利器》一書特別注重於害人的魔術(maleficum),對動物和人的損害——根據老傳統,出於對國家考慮的原因必須追究這一罪行——此書還有司法和政府方麵的影響。引人注目的是,《鋤惡利器》在列舉各種罪行時,特別強調所謂的對男性性能力的破壞。在女巫審訊中,總有對如何用巫術使男性生殖能力消失和對細節的刨根問底的訊問。而在酷刑之前,計算女巫使用巫術的次數和消除巫術的影響的行為也帶有毫無疑義的性方麵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