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中國曆史名人趣事3(3 / 3)

李師師在汴京失陷後,還有人說她也被俘虜北上,逼嫁給一個身有病殘的老軍為妻,恥辱地了結一生。但也有人說,當時金帥撻懶是按張邦昌等降臣提供的名單索取皇宮婦女的,李師師早巳當上了女道士,自不在此例,所謂是“師師必先已出東京,不在求索之列,否則決不能脫身”。總之,李師師是與亡國君主有關係的女子,其情事必也涉及國事,她的故事帶有傳奇色彩,所以關於她的傳聞軟事也就多了。

李清照改嫁

好心人竭力捍衛著千古第一才女的清譽,偏偏有好事者要還原本來麵目,嫁與不嫁,皆無損女詞人在文學史上的不朽聲名。

“隻恐雙溪舴艋舟,載不動許多愁”,就像女詞人自己所說的一樣,李清照晚年流蕩無歸,屢遭打擊,謝世以後,還留下一個千古之謎——晚年有沒有改嫁張汝舟。

這個謎起源於宋代,在宋代人趙彥衛的著作《雲麓漫鈔》中錄有李清照的一封信——《上內翰綦公(崇禮)啟》(下簡稱《謝啟》),這封《謝啟》記錄了李清照晚年改嫁張汝舟的經過。按照《謝啟》的說法,清照是在重病其間被騙結婚的,婚後,張汝舟暴露出市儈麵目,她不堪虐待,寧願坐牢揭發張汝舟的罪行。按照宋代法律書籍《刑統》的規定,妻告夫,雖屬實,仍須徒刑二年。當時有個叫綦崇禮的官吏幫了李清照的忙,使李清照免受牢獄之苦,於是,清照寫信對綦崇禮表示“感戴鴻恩”。關於清照改嫁一事,除了《謝啟》比較詳細記載以外,宋代曆史性的著作《建炎以來係年要錄》(下簡稱《要錄》)及不少其他宋代學部著作均有記載。

但是在明代有一位叫徐勃的學者卻提出李清照改嫁之說不可信,他的觀點主要是說清照年老和官宦出身不可能改嫁。到了清代,許多學者都為清照改嫁“辨誣”。在此以後,也有不少人擺出證據來證明李清照確實改嫁過。爭論的雙方各執其詞,莫衷一是。

清代人盧見曾從清照對丈夫的眷戀和對金石卷軸愛護的角度否定清照改嫁。繼盧見曾之後,俞正燮又較全麵,較有代表性地論述了清照改嫁不可信,其主要是否定了宋代著作記載改嫁一事的可靠性。首先,對於《謝啟》,他認為,如果按照《謝啟》的說法,李清照改嫁張汝舟,不久與其反目,清照便告發汝舟行賄得官的罪行,最後涉訟而與之離異,那麼,《謝啟》為什麼稱此事為“無根之謗”?另外,《謝啟》中有“持官書文字來輒信”的話,俞正燮認為,男女婚嫁,世間常事,朝廷不須過問,官吏豈有文書:再加上《謝啟》文筆劣下,前後矛盾,中間雜有佳語,定是篡改本。針對《謝啟》提供的內容,俞正燮推斷,隻有把《謝啟》看作是清照感謝綦崇禮解救“頒金通敵”(李清照另一冤案)一案,才說得通,至於改嫁之類的內容是別人硬加上去的。其次,對於《要錄》,俞正燮認為,《要錄》的作者李心傳與李清照遠隔萬裏,他的記錄很可能是誤聽誤載。俞正燮還引了別人的材料說,《要錄》中所載辛棄疾為韓惋胄作壽詞,事實上是不存在的,因此,《要錄》的可靠性是值得懷疑的。

到了近代,也有不少人提出李清照改嫁一事不存在。況周頤考證了張汝舟,李清照在趙明誠死後的行蹤,證明兩人蹤跡判然,不可能有改嫁之事。不久以前,黃墨穀幾次著文為清照“辨誣”,除了附和俞正燮等人的觀點外,也擺出了不少自己的看法。這些看法主要有以下幾點,第一,對於《謝啟》,他認為,從李清照的自傳性文章《後序》中可以看出,“頒金通敵”一案發生在建炎三年,但是,延續到紹興元年仍未解決。何況,《謝啟》是事後的感謝信,當然有可能作於紹興三年以後。這樣,《謝啟》中提到的背景和綦崇禮的官銜等與事實就不矛盾。另外,綦崇禮與趙明誠是親戚,清照如果真有改嫁之事,而且又涉訟,她會腆顏去求他幫助嗎?所以說《謝啟》是為了感謝解救“頒金通敵”冤案才作的。第二,黃墨穀對其他宋代著作記載清照改嫁情況提出異議。照他看來,宋代這麼多人記載清照改嫁一事,可是,趙明誠的表甥,又是綦祟禮的兒女親家謝及在他的著作《四六談鏖》中不但不提清照改嫁一事,還稱清照為趙令人李,並且引了清照對明誠表示堅貞的祭文,“堅城自墜,憐杞婦悲深”。第三,黃墨穀對李清照自傳性文章《後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提出,按照曆法和宋代著作《容齋四筆》、《瑞桂堂暇錄》的記載,《後序》應當作於紹興五年,這時張汝舟已經除名三年了。換句話說,即使清照有改嫁一事,《後序》也應該提到。除了上麵這些說法外,黃墨穀還提出,如果摒棄清照《後序》所反映的內容,摒棄清照詩、詞、文章和她的生平事跡來談論清照改嫁一事是不全麵的。李清照曾經講過,“雖處憂患而誌不屈”等述誌的話,在明誠死後,她又為頒行《金石錄》耿耿於懷;在68歲時還上表於朝。這些情況,也是否定清照改嫁的極好佐證。

與俞正燮、黃墨穀等人觀點相反,另一些學者認為,在記載清照改嫁的材料中,“就時間而論,胡仔、王灼、晁公武、洪適都是清照同時代人。就地域論,胡仔、洪適之書,一成於湖州、一成於越州,並不是去天萬裏,而胡仔、王灼成書時清照仍然健在。要說在清照生前他們就敢明目張膽地造她的謠言,偽造《謝啟》這是很不近情理的。南渡後明誠的哥哥存誠、思誠都曾做到不小的官,趙家那時並不是沒有權勢”。(黃盛璋《李清照事跡考辨》)針對《謝啟》的真偽問題,黃盛璋提出,清照“頒金通敵”冤案發生在建炎三年,從《謝啟》中提到的“克複”、“底平””和稱綦崇禮為“內翰承旨”等情況看,《謝啟》當作於紹興三年以後,因為建炎三年,朝廷正在倉皇避亂,不可能有“克複”、“底平”等事。再說,當時綦崇禮隻擔任中書舍人的官職,此職不能冠以“內翰承旨”的頭銜。由此可見,發生在建炎之年的“頒金冤案”與《謝啟》風馬牛不相及。

對有人提出張李二人在明誠卒後到汝舟編管前蹤跡判然時,黃盛璋提出,從宣城、廣德經吳興有一條“獨鬆嶺道”,故不能否定張汝舟未去過杭州。最後,黃盛璋從宋代社會習俗中分析改嫁一事,他認為,婦女守節直到明、清兩代才趨嚴格。《宋史·禮樂誌》中記有治平,熙寧年間詔許宗女、宗婦再嫁之事。可見,改嫁在宋代是極為尋常的事,當然宋人對清照改嫁一事不會大驚小怪。

虞姬最後的歸宿

在最悲壯的戰場上,虞姬用最悲壯的方式結束了與霸王的悲壯戀情,這個剛烈的女人的鮮血染紅了落魄男人的戰袍,她憂鬱的歌聲似乎還在天際回響……

虞姬在中國可以說是一個知名度很高的曆史人物。因為她作為著名曆史悲劇《霸王別姬》的主人公,千百年來,已經隨著各種文藝體裁的廣泛傳播而家喻戶曉了。當然,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除了這一出曆史悲劇外,可能對她的其他事情了解不了一二,而且,也沒有太大的興趣關心她的其他事。但是,作為曆史學家,對虞姬這樣一位曾在中國某一特定曆史時期,對當時可能決定中國社會發展走向的人產生過影響的女性,是不可能不給予相當程度的關注的。

可是在近2000年的漫長歲月裏,曆史學家卻一直無法回答,虞姬的墓在哪裏?

實際上,並不是後人沒有發現虞姬的墓。恰恰相反,是發現了幾處不同地理位置的虞姬墓,每一處都有相應的傳說在證明它是真的虞姬墓,這就使人們無法確定虞姬墓到底在哪裏了。

在2000多年前的秦朝末年,天下大亂、刀兵四起,轉眼之間秦王朝就在各地農民紛紛揭竿而起的反抗聲中土崩瓦解了。在新的政治、軍事力量中,楚霸王項羽可以說是稱雄一時,幾乎就成了當時中國的最高統治者。可惜,由於他的狂妄自大,不善於使用人才,轉瞬之間就在政治、軍事鬥爭中,由優勢變為劣勢,被原來不被他放在眼裏的“弱者”劉邦打得一敗塗地,所以,才和虞姬演出了千古悲劇《霸王別姬》。虞姬眼見著項羽兵敗,大勢已去,為了不再拖累項羽,在突圍途中自刎身亡。

虞姬死後到底葬在哪裏呢?現在大體有4種影響較為普遍的說法。

第一種說法當然是接續著《霸王別姬》這一出悲劇,因為虞姬自刎之處,據傳就在今天安徽省的定遠縣境內。所以,這種說法就是:定遠縣虞姬的殤喪之地。今天的定遠縣內,已經不能再找到虞姬墓了。可是,這種說法依然流傳。而且,在我國古代最重要的史籍《史記》中,也引用了《括地誌》助記載:虞姬墓在濠州定遠縣東六十裏……第二種說法是把虞姬墓定在安徽省靈壁縣。在清代康熙和乾隆年間,靈壁的地方誌上記載著:“在靈壁城東十五千米,與泗縣交界處有虞姬墓。”在今天的靈壁,人們仍能看到傳說中虞姬的墓碑,上麵還刻有“巾幗英雄”4個字。另外,還有兩句聯語詩:“虞兮奈何自古紅顏多薄命,姬耶安在獨留青塚向黃昏。”淒涼之中點明了悼念虞姬之意。對這種說法,古人也曾多次質疑,認為是後人附會的。

第二種說法也和霸王別姬的傳說上下相聯。清代道光年間,安徽省和縣的《和州誌》中記錄了這個說法:美人虞姬當年自刎後,項羽將她的頭係在馬脖子上突圍奔騎。經過一座山下,原來插在虞姬頭發上的蘭花失落。於是,後人把這座山改作“插花山”,山上建有“插花廟”也叫“魯妃廟”或“虞姬廟”。直到今天,每年的3月3日,當地群眾都要戴著野花到插花山的虞姬廟裏祈禱求子。

還有一種說法使虞姬墓定在了江蘇省江浦縣。與之相對應的傳說則有別於《霸王別姬》的情節。

這裏流傳下來的說法是:項羽從垓下突圍後,逃到了今天江浦縣的蘭花鄉。在這裏又遭遇到韓信的堵截,於是雙方混戰到了一起,虞姬也手舞雙劍,跟在項羽身後廝殺。一不小心,虞姬頭上的碧玉蘭花簪子掉落在塘埂上,從此這裏就開滿了香氣襲人的蘭花。而這口塘也因此被後人稱做“蘭花塘”,這個地方也就隨著被稱為“蘭花鄉”。

項羽帶著虞姬等人衝破堵截後,走了僅三四千米,在一座小橋旁就地宿營。此時的項羽麵對自己的慘景心如刀絞,悲憤難忍。虞姬見此情景,便舞劍給項羽解憂。舞著舞著,她說了句:“大王珍重龍體,妾先去……”話未說完,便自刎身亡。項羽大驚,泣不成聲。此時,漢軍又來了。項羽無奈,隻好把虞姬埋在小橋西邊的田野裏,帶兵突圍而去。後來,人們稱之座橋為“失姬橋”。

“失姬橋”、“蘭花鄉”至今還是江浦縣的兩處地名。的確夠麻煩的吧?這四種說法都有各自的憑據,都很有道理。可究竟哪種說法是真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