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1(1 / 3)

第三章 1

學習,爬山

有的時候,一味追趕往往是錯誤的學習方法。而想真正取得優異的成績,常常是樹立良好的學習方法。

在大人的眼裏,名次常常比什麼都重要。《寂寞似煙花》中的主人翁韓梅迎春,她就有如許的父親,她的父親為了讓韓梅迎春完成自己未完成的任務,便從小學習奧數,並且不允許她看任何閑書,以及一切與學習無關的東西。從此,

韓梅迎春就好像一隻失去了自由的小鳥,剩下的隻有負擔。雖然她的成績的確在班中是數一數二,老師也非常器重,她但這又有何用呢?同學們都不喜歡她因為她不會玩同學們的遊戲,也不懂同學們說的所謂的明星,所以她覺得自己好像不是集體中的一員,漸漸和同學們疏遠了。當爸爸將她向同學借來的書扯碎的那一刻,她恨死爸爸了,從那以後她開始學著讓自己自由,就是反抗父親的壓製。慢慢地,她覺得自己已融入了“大家庭”中,她仰望天空覺得天空蔚藍蔚藍的……

其實,學習就好比是在爬山,如果你不管任何與你一起登山的人,隻是一味地向前衝,到山頂,你便會覺得山頂空無一人,自己很孤獨。而相反,如果你是顧著別人,當別人疲憊時,扶他一把,當別人摔跤時,你給他一些鼓勵,那麼,你會覺得這次登山非常有意義。

父母親們往往不懂這些,在他們眼中,隻要成績好,比任何東西都重要。所以,控製孩子們的自由。譬如:給孩子請家教。我前邊的同學因為成績不好,他的爸爸媽媽給他請了個家庭教師,天天晚上給上給他補習功課。所以,每天早上都來向我訴苦。我覺得:這完全沒有必要,孩子白天在學校已經夠累的了,如果晚上不能讓他好好休息的話,試問:第二天他還能有充沛的精力來學習嗎?還有,每個星期天都給孩子布置課餘作業,是為了啥呀?不就是為了讓孩子們鞏固課內所學的知識?其實,如果真正為了孩子們著想,就請給他們一點自由,因為他們需要快樂!

學習就像爬山,隻有學習爬山精神才是最好的學習方法,不是嗎?

讀《喜樂與我》有感

《喜樂與我》是我從學校借來的,看完這本書,我深受感動。

“喜樂”是一隻受主人虐待的小狗,在一次打獵中,它逃跑了。主角馬提遇到喜樂,喜樂就賴上馬提了,他很喜歡喜樂,可是回家後,爸爸知道那隻狗是賈德的,便把喜樂物歸原主。過了幾天,喜樂受不住主人的虐待,又逃跑了,向馬提求救。馬提將喜樂藏起來,每天喂給它食物吃。有一天,一隻牧羊犬咬傷了喜樂,他不得不把喜樂送到醫院。紙是永遠包不住火的,喜樂失蹤的消息被主人賈德得知,便氣衝衝地找上門來,要求把喜樂帶走。馬提為了救回喜樂,答應幫賈德做二十個小時的苦工。最後他終於把喜樂給買回來了。馬提真是一位有愛心的男孩呀!

讀完這本書,我很感動:馬提為了拯救一隻獵狗而付出的代價很深,表明他很有愛心,不像有些人拋棄自己的寵物不管。人有生命,動物也有,所以請大家不要傷害動物呀!

人有人的目標,主角馬提目標是拯救小狗,無論怎樣,他都不會放棄,最後小狗終於屬於他的了!

喜樂!你擁有了你個愛你的主人,你是不是很幸福呢?

珍愛生命——讀《午夜一條狗命,“驚動”一個社區》有感

今天,我在家裏閑得無聊,就隨手拿起媽媽放著的舊《紹興晚報》看了起來。這時候,我發現了一篇《午夜“一條狗命”,驚動一個社區》的報道,看完後,感觸頗為深刻。

這篇報道主要講了有一位居民在垃圾房裏發現了一個用衣服包著的東西,那東西還緩緩的在動,不時還發出一聲聲嬰兒般的叫聲,他懷疑是棄嬰,便叫來晚報記者,記者報了警,警察來了,見垃圾房門鎖著,便透過窗戶用棒把衣服掀開,一看,原來是一隻小狗,警察沒辦法了,難道為了一隻小狗把門弄破嗎?後來,因為接到更加緊急的事,便走了。記者又找來有鑰匙的人,剛要開門,又怕這狗有病,於是又請來了獸醫,等到把小狗拿出來後,獸醫查看了一下,確認沒病,而且還是一個十天大的狗時,大家便給它起了個名字,叫“雙雙”。忙碌了這麼長時間,獸醫就把雙雙帶回了自己那,這件事就算結了。那些群眾見狗沒事了,舊都籲了口氣。

是什麼使這些群眾不顧一切,拯救這隻十天大的小狗呢?原因就是,這些群眾有一顆熱愛生命的心。這隻狗也是一個生命,還是一個小生命,也許,在你看來,這條狗的命沒有一個嬰兒重要;也許,在你看來,這條狗的命根本抵不上幾塊錢。但在那些群眾看來,這條狗的命也許還能比上他們自己,他們覺得,這條小狗還有一個美好的未來,有一個美麗的世界。當這條十天大的小狗找到住所的時候,他們的心裏就像放下千斤重擔,一下子,輕鬆了,塌實了。

我想:“我們隻要搭救了一條生命,就會覺得很快樂。”

時間呐,時間

時間的實質是虛幻的。

時間和數字聯係在一起,明確地說數字和時間都沒有深度。它們隻是作為保護措施被編排在現時的精神程序中,使你們存在於時間和空間。實際上它們不是精神的功能而是大腦的一部分功能,把你們固定在三維世界的物質國度裏。這種現行的精神使你們成了時間和空間,即現實世界的囚徒。

--克利斯.馬頓著《水晶頭骨之迷》

下班的路上,呼呼擠在悶熱搖晃的車廂裏,抱著本剛借來的《沉默的大多數》,一目百行地瀏覽。時間太緊呐,連車上這十幾分鍾都顯得彌足珍貴。

一天24小時,一半的時間是花在工作上的。都說國營單位好混,可呼呼的這碗"大鍋飯"卻並不好吃。給資本家打工,加個班什麼的還按時計價。國企就不同了,職工是企業的主人呐,哪有主人給自個兒幹活還斤斤計較的?且呼呼的頂頭上司是個相當級別的勞模,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每當勞模領著大夥兒揮汗大幹的時候,呼呼除了感動!敬佩!積極跟進,哪兒還敢提準時下班的事兒。有時,呼呼會傻想:準時上班是必須遵守的規章,什麼時候按時下班也成了不得違反的製度該有多好啊!

餘下的12個鍾頭,1個小時用於三餐(工薪人家,粗茶淡飯,也沒必要花上幾個鍾頭大煮特烹的。),其餘主要是用來睡眠。按醫學專家的說法,成年人每天隻需6-8個小時就夠了。呼呼熱愛科學,專家的意見能不聽?一周過去,呼呼哈氣連天,脾氣也見漲,最要命的是呼呼竟在眼角上用放大鏡找出一尾皺紋,那還了得?見專家的鬼去吧,我行我睡,做個開心美麗的小豬才頂重要啦!

小半年前,呼呼迷上了榕樹,和網友們比賽似地狂寫起來。時間便成了個頗為嚴峻的問題:第一,呼呼本非職業寫手,一段幾百字的小開篇兒常常得花上三、四個鍾頭;第二,靈感是個怪東西,它既不懂得預約的禮貌,更有著過時不候的脾氣。呼呼有求於人,哪敢怠慢之?故,無論它老人家何時登門,呼呼必披衣笈鞋速速迎接;第三,呼呼愛寫更愛讀,好書在手怎忍釋卷?

而這一切都得要時間,時間!上哪兒去找時間?

上班的時間是不能動用的,否則,生計就得成為問題。剩下的,唯有向睡眠開刀。呼呼又開始哈氣連天,眼角的魚尾也日漸其形。然呼呼愛榕樹勝過懶覺,每每在電腦前寫得心潮澎湃,連媽媽在一邊柔聲喚“囡囡,該睡了”也置若罔聞,直到媽媽的嗓門提高八度道:“呼呼,聽到嗎!馬上去悃覺!”才戀戀不舍地離開電腦台。哎,真是--孔雀東南飛,五厘一回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