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定不移地堅持真理。從開始來說,雙方都以為自己的論點是真理,但隨著辯論的開始,情況可能出現錯綜複雜的變化:可能某一方意識自己完全錯了,也可能雙方都是非參半。這種情況下,正確的態度是:遇到對自己論點不利的事實和看法,隻要符合真理,要敢於承認,並根據其事實重新檢查自己的觀點,也隻有實事求是承認分析每一點事實,才能分清是非,也能使對方、聽眾口服心服。如果自己錯了,應痛快承認。一時說服不了對方,大家可以保留看法,以後再論。
嚴肅的另一個含義是指態度要冷靜和慎重。辯論開始時,還容易心平氣和。待到被人駁了幾次,便沉不住氣了,一旦自認為失去麵子,就會使言詞失去節製,講一些過激的甚至不禮貌的話。列寧說過:“用同誌態度解釋問題所達到的結果,是儼然以指揮官或上司自居的成百上千的人所不能達到的。”
(3)有理不在音高
有理不在音高。這句俗話,或多或少可以窺到辯論時一種常見的現象:即雙方由於情緒激動,自覺不自覺提高聲調,似乎不但想在道理上壓倒對方,在聲音上也要壓倒對方。
這是不必要的。說話的力量在真理,而不在於聲高。列寧說過:“要更冷靜地分析論據,更詳細地、更簡明地反複說明事實真相。這樣也隻有這樣才能保證獲得絕對的勝利。”(《列寧全集》第35卷104頁)當然,提高聲調可能有助於表達,但這種提高必須有節製,為的是更好表達說話內容,而不是“壓”倒對方。當頭腦發熱時,高聲調會把一些不冷靜的情緒淋漓盡致地發泄出來,引起副作用,而且,從聽者來講,一味的“高腔”,反而會成為噪音。
說話的語氣要盡量平靜,該高的時候也要考慮到是否能夠保持辯論繼續下去的氣氛。
隻有態度嚴肅冷靜,才可能有利於雙方在辯論中考慮自己或對方的問題,才有利於有條不紊地闡述各自的道理,才有可能保持一種探求真理的氣氛。
據載,戰國時期,楚平王曾為太子建聘下佳人孟贏為妻,可是後來卻又反悔,把孟贏納為自己的小妾,把太子建派出京城,並讓奮揚保太子,臨行時一語雙關地對奮揚說:“事太子如事寡人!”後來幹脆讓奮揚以謀反罪殺死太子。
奮揚非常同情太子,密告太子,並要太子速逃。太子逃後,奮揚自縛,來見平王,奏曰:“太子逃矣!臣來請罪。”平王聽後大怒,“話出我口,才過你耳,誰告建知?”奮揚不回避,奏曰:“臣實告之。”一句話把平王氣得暴跳如雷,恨不得立刻揮刀殺死奮揚,厲聲喝道:“爾既自縱太子,龍虎口之兔,決無生還之望。”但奮揚畢竟是一代辯才,有勇,有謀,有舌,豈肯引頸就戮?於是憑利口不慌不忙地說道:“臣去城父時,大王命‘事太子如事寡人!’是臣奉先前之命,救太子如救大王!何罪可惶?如大王責備不遵後來之命,罪我而殺我,我為救太子而挨殺,死而光榮!光榮之死,又有何懼?況太子沒有反狀,我沒屈殺無罪之人,即使我被無罪而殺,死不愧心,又何懼?太子無罪逃生,勝我之生,我死甘心,又何懼?”終於使平王感動,“奮揚雖違命,然則忠直可嘉!”遂不殺,仍城父司馬。
分析奮揚的自辯過錯,他緊承平王的問話:“不畏罪乎,”猶如連環炮般說出四個“不怕”來,獲得了平王的惻隱之心,認識到自己禽獸作為的卑鄙,終於不得不放了奮揚。
貼心提示:
當自己的處境變得不利時,不要害怕,也不用激動。記住:有理走遍天下,即使是輸,也輸得光榮,更何況贏的機會更多,但千萬別為了麵子的問題,即使是謬論,也固執地堅持己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