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酒令大觀 3(1 / 3)

第六章酒令大觀 3

骰子類

一、骰(tóu)子類酒令簡述

以骰子(俗稱色子)為行令工具,故名。唐代皇甫鬆《醉鄉日月》:“(骰子令)聚十隻骰子齊擲,自由手六人,依采飲焉。”規定得“堂印”(三枚“四”),勸合席各飲一杯;三枚“六”,名為“碧油”;三人所擲骰子各有一枚聚於一處,名叫“酒星”。依所得采,各有飲法,然具體行令方法不詳。此令為唐代酒令中比較普遍的一種,常見於唐人詩句中。張祜、杜牧《骰子賭酒》聯句:“骰子逡巡裏手拈,無因得見玉纖紅。”元稹《贈崔元儒》詩:“今日頭盤三兩擲,翠娥潛笑白髭須。”此令在明清兩代得到極大的發展,人們依據骰子六麵采點的象征,編製了大量的酒令。小型酒令層出不窮,大型酒令接踵而至。有些酒令,用多枚骰子排列組合為二百餘采,如“繪芳園酒令”,甚至終席不能行畢一令。還有一些酒令,將骰子與其他遊具結合,形成一種綜合性骰子令,如“月夜鍾聲令”、“攬勝圖令”、“日怡怡齋觴政”等。現介紹幾種比較典型的骰子類酒令,以供大家欣賞。

二、典型酒令行令方法介紹

(1)飛禽、果名貫骨牌、官名令

明代“蘭陵笑笑生”《金瓶梅》第六十回:“韓道國道:‘頭一句要天上飛禽,第二句要果名,第三句要骨牌名,第四句要一官名,俱要貫串,遇點照席飲酒。”’行令方法:每人用一枚骰子連擲六次,每擲一次,宣說令辭四句。要求在第一句中嵌入一句飛禽名,如“天上飛來一仙鶴”,“仙鶴”為鳥名;第二句嵌入一果名,如“落在園中吃鮮桃”,“桃”為果名;第三句嵌入一骨牌名,如“卻被孤紅拿住了”,“孤紅”為骨牌名;第四句嵌入一官名,如“將去獻與一提學”,“提學”為官名。以上四句的文意須首尾貫通。令辭及飲酒法如下:

天上飛來一仙鶴,落在園中吃鮮桃,

卻被孤紅拿住了,將去獻與一提學。

擲得“幺”飲一杯。

天上飛來一鷂鶯,落在園中吃朱櫻,

卻被二姑拿住了,將去獻與一公卿。

擲得“二”飲一杯。

天上飛來一老鸛,落在園中吃菱芡,

卻被三綱拿住了,將去獻與一通判。

擲得“三”飲一杯。

天上飛來一斑鳩,落在園中吃石榴,

卻被四紅拿住了,將來獻與一戶候。

擲得“四”飲一杯。

天上飛來一錦雞,落在園中吃苦株,

卻被五嶽拿住了,將來獻與一尚書。

擲得“五”飲一杯。

天上飛來一淘鵝,落在園中吃蘋菠,

卻被綠暗拿住了,將來獻與一照磨。

擲得“六”飲一杯。

(2)花名貫《四書》頂針令

明代“蘭陵笑笑生”《金瓶梅》第六十回:“秀才道:‘我學生奉令了,遇點要一花名,名下接《四書》一句頂:一擲一點紅,紅梅花對白梅花;二擲並頭蓮,蓮漪戲彩鴛;三擲三春柳,柳下不整冠;四擲狀元紅,紅紫不以為褻服;五擲臘梅花,花迎劍珮星初落;六擲滿天星,星辰之遠也。”行令方法:一個人用一枚骰子擲點,每擲一次,依次宣說上麵的一句令辭。令辭要求每句的前半句中嵌入一花名,後半句用《四書》中一句,並要求上、下句頂針。所擲之點子若與宣說的令辭中的數目字相合,則飲酒一杯,否則免飲。

(3)“雪”字擲骰令

明代“蘭陵笑笑生”《金瓶梅》第六十七回:“溫秀才道:‘擲出幾點,不拘詩詞歌賦,要個雪字,就照依點數兒上。說過來,飲一小杯;說不過來,吃一大盞。”意思是說,每人用一枚骰子擲點,然後吟一句詩詞或歌賦,辭中須嵌入一個“雪”字,擲了幾點,“雪”字嵌在第幾個字上。比如:《金瓶梅》中,溫秀才擲了個“幺”,吟道:“雪殘鸂鶒亦多時。”應伯爵擲了個“五”,吟道:“雪裏梅花雪裏開。”詩中有兩個“雪”字,首字之“雪”是多餘的,犯了令,罰飲一大杯盞酒。西門慶用二枚骰子擲了個七點,吟道:“東君去意切,梨花似雪。”“雪”字在第九個字,也為犯令,照罰一大杯。

(4)戒本色令

又叫“燕雁齊飛令”。行令方法:合席每人一枚骰子,同時起擲。規定:“幺”為月,“二”為兔,“三”為雁,“四”為紅,“五”為梅,“六”為綠。在合席擲骰子的同時,令官口宣:“梅靠東牆”,此時,凡擲得“五”點的人,皆靠東牆而立,其餘的人繼續擲骰。令官繼續宣曰:“月照西。”凡擲得“幺”的人,均麵西而立。餘皆接著擲。令官又宣:“兔兒北走。”擲得“二”的人,皆向北慢行。餘者接著擲。令官再宣:“雁南飛。”擲得“三”的人向南走。餘者繼續擲。令官又宣:“綠敬主人。”擲得“六”的人每人敬主人一杯。餘者接著再擲。令官接著口宣:“紅敬客。”得“四”的人敬初來之客一杯。令官最後宣:“從今三酉不須題。”至此令畢合席各歸原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