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金庸作品”新序(2 / 3)

武俠小說雖說是通俗作品,以大眾化、娛樂性強為重點,但對廣大讀者終究是會發生影響的。我希望傳達的主旨,是:愛護尊重自己的國家民族,也尊重別人的國家民族;和平友好,互相幫助;重視正義和是非,反對損人利己;注重信義,歌頌純真的愛情和友誼;歌頌奮不顧身的為了正義而奮鬥;輕視爭權奪利、自私可鄙的思想和行為。武俠小說並不單是讓讀者在閱讀時做“白日夢”而沉緬在偉大成功的幻想之中,而希望讀者們在幻想之時,想像自己是個好人,要努力做各種各樣的好事,想像自己要愛國家、愛社會、幫助別人得到幸福,由於做了好事、作出積極貢獻,得到所愛之人的欣賞和傾心。

武俠小說並不是現實主義的作品。有不少批評家認定,文學上隻可肯定現實主義一個流派,除此之外,全應否定。這等於是說:少林派武功好得很,除此之外,什麼武當派、崆峒派、太極拳、八卦掌、彈腿、白鶴派、空手道、跆拳道、柔道、西洋拳、泰拳等等全部應當廢除取消。我們主張多元主義,既尊重少林武功是武學中的泰山北鬥,而覺得別的小門派也不妨並存,它們或許並不比少林派更好,但各有各的想法和創造。愛好廣東菜的人,不必主張禁止京菜、川菜、魯菜、徽菜、湘菜、維揚菜、杭州菜、法國菜、意大利菜等等派別,所謂“蘿卜青菜,各有所愛”是也。不必把武俠小說提得高過其應有之份,也不必一筆抹殺。什麼東西都恰如其份,也就是了。

撰寫這套總數三十六冊的《作品集》,是從一九五五年到七二年,前後約十三、四年,包括十二部長篇小說,兩篇中篇小說,一篇短篇小說,一篇曆史人物評傳,以及若幹篇曆史考據文字。出版的過程很奇怪,不論在香港、台灣、海外地區,還是中國大陸,都是先出各種各樣翻版盜印本,然後再出版經我校訂、授權的正版本。在中國大陸,在“三聯版”出版之前,隻有天津百花文藝出版社一家,是經我授權而出版了《書劍恩仇錄》。他們校印認真,依足合同支付版稅。我依足法例繳付所得稅,餘數捐給了幾家文化機構及支助圍棋活動。這是一個愉快的經驗。除此之外,完全是未經授權的,直到正式授權給北京三聯書店出版。“三聯版”的版權合同到二○○一年年底期滿,以後中國內地的版本由另一家出版社出版,主因是地區鄰近,業務上便於溝通合作。

翻版本不付版稅,還在其次。許多版本粗製濫造,錯訛百出。還有人借用“金庸”之名,撰寫及出版武俠小說。寫得好的,我不敢掠美;至於充滿無聊打鬥、色情描寫之作,可不免令人不快了。也有些出版社翻印香港、台灣其他作家的作品而用我筆名出版發行。我收到過無數讀者的來信揭露,大表憤慨。也有人未經我授權而自行點評,除馮其庸、嚴家炎、陳墨三位先生功力深厚、兼又認真其事,我深為拜嘉之外,其餘的點評大都與作者原意相去什遠。好在現已停止出版,出版者道歉賠償,糾紛已告結束。有些翻版本中,還說我和古龍、倪匡合出了一個上聯“冰比冰水冰”徵對,真正是大開玩笑了。漢語的對聯有一定規律,上聯的末一字通常是仄聲,以便下聯以平聲結尾,但“冰”字屬蒸韻,是平聲。我們不會出這樣的上聯徵對。大陸地區有許許多多讀者寄了下聯給我,大家浪費時間心力。

為了使得讀者易於分辨,我把我十四部長、中篇小說書名的第一個字湊成一副對聯:“飛雪連天射白鹿,笑書神俠倚碧鴛”。(短篇《越女劍》不包括在內,偏偏我的圍棋老師陳祖德先生說他最喜愛這篇《越女劍》。)我寫第一部小說時,根本不知道會不會再寫第二部;寫第二部時,也完全沒有想到第三部小說會用什麼題材,更加不知道會用什麼書名。所以這副對聯當然說不上工整,“飛雪”不能對“笑書”,“連天”不能對“神俠”,“白”與“碧”都是仄聲。但如出一個上聯徵對,用字完全自由,總會選幾個比較有意思而合規律的字。

有不少讀者來信提出一個同樣的問題:“你所寫的小說之中,你認為哪一部最好?最喜歡哪一部?”這個問題答不了。我在創作這些小說時有一個願望:“不要重複已經寫過的人物、情節、感情,甚至是細節。”限於才能,這願望不見得能達到,然而總是朝著這方向努力,大致來說,這十五部小說是各不相同的,分別注入了我當時的感情和思想,主要是感情。我喜愛每部小說中的正麵人物,為了他們的遭遇而快樂或惆悵、悲傷,有時會非常悲傷。至於寫作技巧,後期比較有些進步。但技巧並非最重要,所重視的是個性和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