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仁者的情愫2
親親相隱
“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論語·子路》
此案發生於春秋時期楚國。楚國有個叫直躬的人,其父偷了別人的羊,他便親自到官府告發。官府抓其父並要處以死刑,直躬請求代父受刑。他說:“父竊羊而謁之,不亦信乎;父誅而代之,不亦孝乎;信且孝而誅之,國將不誅者乎?”楚王聽後,下令免去直躬父死刑。
“告密”,尤其是親屬之間的相互“告訐”,其惡果是整個社會倫理盡喪,人性受到嚴重的腐蝕,社會的長治久安終成泡影。“直躬證父”這一著名案件便反映了當時社會上的爭議和有識之士的憂鬱。孔子懷“博愛”之心,以風俗不同來間接譴責直躬的行為。連身為“法家”的韓非幹脆把直躬殺掉了事:“其父竊羊,而謁之吏。令尹曰:‘殺之。’以為直於君而曲於父,報而罪之。”(《韓非子·五蠹》)呂不韋以秦國公子異人為奇貨,贏得了一場政治豪賭,“直躬證羊”的故事在他的筆下便成了“下智上愚”的遊戲:“其父竊羊而謁之上。上執而將誅之。直躬者請代之。將誅矣,告吏曰:‘父竊羊而謁之,不亦信乎?父誅而代之,不亦孝乎?信且孝而誅之,國將有不誅者乎?’楚王聞之,乃不誅也。”所謂“直躬”者竟強詞奪理,方圓任情,把個楚王侃得頭昏腦脹,隻好將他放掉,呂不韋借孔子之口對此行為表示不屑:“孔子聞之曰:‘異哉!直躬之為信也。一父而載取名焉。’故直躬之信不若無信。”(《呂氏春秋·當務》)
實際上,“親親相隱”的雛形最早在周禮中就已經出現了。所謂“親親、尊尊”乃是中國宗法製度的萌芽。發展到春秋戰國時期,天子權力萎縮,諸侯坐大,以致“禮崩樂壞”,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學說繼承周禮傳統,提倡“親親”原則。孔子對“父攘羊,子證之”的案例給予的否定態度奠定了“親親相隱”原則的理論基礎。孔子“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這句話也成為了中國親親相隱製度的基石。漢代初期的儒法之爭中,儒家的代表人物董仲舒得到漢武帝的支持,“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因此,在漢武帝之後的司法實踐中逐步采用了儒家思想,將儒家經典作為裁判案件的理論依據,史稱“春秋決獄”。漢宣帝地節四年(前66年)頒布親親得相首匿的詔令:“父子之親,夫婦之道,天性也。雖有患禍,猶蒙死而存之。誠愛結於心,仁厚之至也,豈能違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孫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孫,罪殊死,皆上請廷尉以聞。”(《漢書·宣帝紀》)
漢律對中國曆代法律體製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尤其表現在漢代儒家思想對中國曆代法律體製的影響,儒家在政治上標榜以仁孝治天下,寧可為孝而屈法。正因如此,從漢朝起,代表“孝”的“親親相隱”原則開始了其長達2000多年的司法實踐。到唐宋,“親親相隱”進一步擴展,推及同居亦可相隱,相應地在《唐律疏議·名例》卷六、《唐律疏義·斷獄》卷二十九和宋刑統名例律第六卷中作出了規定。《大明律》雖然比唐律嚴苛,但是也有“同居親屬有罪得互相容忍”、“弟不證兄,妻不證夫,奴婢不證主”的法律原則。事實上,中國曆代法律不但默許相隱而且鼓勵相隱。從漢律起,兒子若向官府告發父親的罪行,官府將以“不孝”罪,對兒子處以重刑。事實上,曆朝曆代法律規定強迫血親相證犯罪也是犯罪。以《大清律例》為例,子告父,若所告不實,即父無子所告之罪行,子當處絞刑;若所告屬實,即父確有子所告之罪行,子亦須受杖一百、徒三年之罰。妻告夫,或告翁姑,夫之雙親,同子告父之情況處理。舉告屬實仍處罰舉告者,這種刑事政策,在世界範圍裏是非常罕見的,為中國所獨有。以告發者與被告發者之親屬關係遠近來衡量處罰,即關係越遠處罰越輕,關係越近處罰越重,這也是儒家“親親相隱”司法化的體現。
不過,親屬相隱原則的適用是有其例外情況的。由於親屬相隱的理論基礎在於“孝”,而根據儒家理論,封建社會的最高利益自然是臣民對君主的“忠”,那麼,當忠和孝發生衝突的時候,隻有舍孝而取忠。因此,在“謀反”、“大逆”等罪中,親屬相隱的原則並不被采用。
中國古代的親親相隱的原則從某種程度上講,更應該屬於一種強製性的要求,很難將其理解為一種“權利”,不過,從其表現上看,這應該算是一種特殊的拒證權,而且它在穩定家庭秩序,維護家庭共同利益上的作用也是不可低估的。
盡量給他人留麵子
在人際交往中,常常會有不同的意見和看法,這時,你要勸說別人從他的立場上改變到你的立場上。如果說話不當,就會使別人下不了台階而沒有麵子,甚至有可能使別人惱羞成怒,與你發生爭執。
例如,在某商店,一位40歲左右的婦女,手裏拿著一瓶果醬。滿臉怒容地朝服務員小姐走過去,大聲說道:“我兒子到你們這買的果醬,怎麼分量差這麼多?”服務員小姐禮貌地從這位婦女手中接過果醬,看了一會,明白了是怎麼回事,於是,微笑著對那位婦女說道:“實在是對不起,不過您兒子可能又長胖了,不信您回去稱稱他的體重去看看。”這位婦女一下子明白過來,知道是自己的兒子偷吃了果醬,於是連忙和服務員聊了一下別的商品。服務員也微笑著向她解釋,氣氛變得很融洽。假如那位服務員直接說:“是你家兒子偷吃了果醬。”那位婦女麵子上一定下不了台,說不定會與服務員爭吵起來。
一般來說,除非有的人已經做出了許諾和決定,而不願改變自己的立場外,大多數人還是會很高興地改變其觀點轉而同意你的觀點的,隻要你的勸說有理而且得體。精明的勸說者往往知道怎樣使門開著,以便對方能從他以前的立場上改變過來而又不失麵子。
有兩種方法可以借鑒運用。
一種方法是假定別人在一開始沒有掌握事實的全部。這時,你可這樣說:“當然,我完全能夠理解你為什麼這樣想,因為當時你還不完全知道其中的細節。”如果對方錯了,你最好幫他從錯誤中找借口。比如,你可以這樣說:“在當時那種情況下,不管是誰,都會這樣想的。”
或者,你這樣說:“開始,我也是像你這麼想。不過後來,我偶然知道了這些資料,因此我的想法才得以改變。”
第二種方法是你建議以某種方式,讓對方的不同意見轉移到別人頭上。
例如:一位女顧客在某商場購買了一套西服,回家穿後,丈夫有點不大喜歡這種顏色。於是,這位女顧客急忙包好,幹洗後拿到商店去退貨。她對服務員保證道:“這件衣服決沒穿過。”
服務員接過衣服看了看,發現了衣服有幹洗的痕跡。機敏的服務員並沒有當場指出證據,來說明那位女顧客說的是假話,如果那樣的話,顧客會為了顧及自己的麵子,死不承認的。這位服務員為顧客找了一個台階,微笑著說:“夫人,我想是不是您家的哪一位搞錯了,把衣服錯送到洗衣店去了?我自己前不久也發生過這件事,我把買的新衣服和其他衣服放在一起,結果我丈夫把新衣服送去洗了。我想,您大概是否也碰到了這種事情,因為這衣服確實有洗過的痕跡。”
這位顧客知道自己錯了,而售貨員卻把錯誤轉嫁給這位顧客的丈夫身上,反正,這位可憐的丈夫又不在身邊,背一背冤枉也是活該。這位太太笑著罵道:“遭天打的,一定是他搞錯了。”於是體麵地拿起衣服,離開了商場。
記住:顧全了對方的麵子,對方才會願意讓你把各種事情順利辦成。
避免不合適的話題
在生活中的任何場合說話都應該慎重,在工作場合更是如此。在職場閑話少,麻煩就少。下麵是常見的、不適宜在辦公室裏說的、應該極力避免的幾種話題:
(1)收入是需要回避的敏感話題。很多公司不喜歡職員之間打聽薪水,因為同事之間工資往往有不小差別,所以發薪時老板有意單線聯係,不公開數額,並叮囑不讓他人知道。同工不同酬是老板常用的手段。用好了,是獎優罰劣的一大法寶;但它是把雙刃劍,用不好,就容易促發員工之間的矛盾,而且最終會掉轉刀口朝上,矛頭直指老板,這當然是他所不想見的。所以,老板對“包打聽”之類的人總是格外防備。
有的人打探別人的信息時,喜歡先說出自己的信息,比如先說“我這月工資……獎金……,你呢?”如果她比你錢多,她會假裝同情,心裏卻暗自得意;如果她沒你多,她就會心理不平衡了,表麵上可能是一臉羨慕,私底下往往不服,這時候你就該小心了。
背後做小動作的人,通常是你開始不設防的人。首先不做這樣的人;其次如果你碰上有這樣的同事,最好早做打算,當她把話題往工資上引時,你要盡早打斷她,說些別的話題,她就不好意思窮追不舍了。
(2)慎談公司裏的人和事。即便老板和女秘書關係不一般是公開的秘密,你也別插嘴,別人愛怎麼說怎麼說,你能不聽就不聽,能溜最好。人事關係最微妙,有人升遷,有人被炒。你不是老板,你不知原委就免開尊口,至於誰是老板的親戚你知道就得了,犯不上傳揚或跟人背後嘀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