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他一直坐著聽人講,仿佛不幹他的事。現在他似乎醒過來了。他仔細看完所有的文件,有些不隻看一回。接著他簡明扼要把全案說清楚——大家都曉得,法律書籍如何如何規定;文件中模糊的字眼一定是這個或那個意思;萬一案子呈到法庭會議上,當局會如此或如此判決。然後他提出保留權業主滿意而現任主人又不吃虧的辦法。
他說話的時候,左手輕輕握著劍柄,右手蠻不在乎抓著那捆文件。他的態度活像是會議主持人——可是西蒙看出他自己並未想到這一點。以前他主持州長會議,習慣這樣站著發言——他轉向某一個人,問他是不是如此,問他懂不懂剛才的話,語氣真像質詢證人——不失禮,卻自認為理當發問,別人理當回答。他說完話,把文件交給警長,自己再坐下,活像對方是他的傭人。大家討論時,西蒙也曾對群眾講話,爾郎注意聽,卻仿佛事不關己。誰跟他說話他都答得清晰、簡短、明白——一麵說話一麵用指甲去刮他外套胸口的油汙,整整皮帶,拉拉手套,似乎急著等辯論結終。
別人同意了爾郎提出的辦法,西蒙沒有理由不高興;打官司也未必能贏得更多權益。
但是他無精打采。爾郎了解案情,他卻弄不清楚,他居然感到懊喪,他認為自己太孩子氣了。爾郎曾任官職,負責查問和調解紛爭,他擅於闡明法律字眼,整頓不清楚的文件要義,實在是理所當然的。不過事情來得太意外:頭一天傍晚在柔倫莊,西蒙跟爾郎和克麗絲汀談起這次會議,爾郎沒說出他的想法——他好像隻用半邊耳朵聽。是的、爾郎一定比平凡的農夫更具法律知識——可是他漫不經心、和和氣氣指導別人的時候,倒像法律動不了他似的——西蒙依稀覺得,某些方麵爾郎從不尊重法律、把它當做自己生活的規範——
真奇怪,爾郎這樣站著,居然不臉紅。他理當知道,這一來人人都會想起他以前的身份和現在的處境。西蒙覺得別人都在想這件事——一定有人氣爾郎不尊重大家對他的看法。可是沒有人說出來。跟警長同行的書記凍得臉色發青,坐下來,把寫字板放在膝上,一直請教爾郎,爾郎一麵說明寫法,一麵玩他由地上撿起的草屑,纏在手指上編成指環。書記寫完後,交給爾郎過目;爾郎將草編的戒指扔進火堆,拿起文件大聲宣讀:
“佛莫莊園的‘安德列斯之子西蒙’、柔倫莊的‘尼古拉斯之子爾郎’、克勞法鎮的‘史坦恩之子維達’、倫達莊的‘布柔恩之子英吉蒙’和‘托拉德’、‘英言蒙之子布柔恩’、‘艾納之子阿爾夫’、‘摩西斯之子荷姆蓋爾’對日後可能看見或聽見這份書狀的所有人物獻上天主和他們的祝福——”他問站在一旁吹手指的書記說,“你準備好封蠟了吧?知會各位——公元1338年4旬齋中期禮拜日之前的星期五,上述人物在克瓦姆教區的葛蘭漢農莊開會……”
他把文件還給書記,轉向警長說:“阿爾夫,我們可以把外屋的矮櫃搬來當桌子。”
西蒙想起爾郎當年在北方和同輩為伍的態度。專橫,大膽,自視甚高——口舌魯莽——卻有一種獨特的巴結意味;他並不像同輩或親戚想象中那麼粗心。不,他很想贏得他們的讚美。
西蒙自覺和幽穀的農夫突然連成一體——爾郎看不起他們,不屑於追究他們對他的想法,他心裏真不是滋味。他是為了爾郎才降格成農夫的——他為爾郎才和闊佬及貴族斷交。在佛莫莊園當個有錢的農夫也不錯——可是他忘不了自己背棄同僚、親戚和少年時代的朋友,因為他曾求過人家,沒有勇氣再和他們見麵——甚至想起來就受不了。為了這位連襟,他不惜冒犯國王,脫離大臣階級。他曾對爾郎袒露真麵目,想起來比死更痛苦,爾郎對他的態度卻好像什麼都不懂,什麼都不記得了。這家夥殘害別人的生命,並不怎麼在乎——
這時候爾郎對他說:
“西蒙,我們今夜若想趕回家,現在就得上路——我去照料馬兒——”西蒙以出奇厭惡的目光望著爾郎高大俊俏的身影。爾郎的鬥篷頭巾下有一頂黑黑的小絲帽,緊貼著頭顱,在下巴處綁緊——帽子裏那張狹長、黝黑、粗眉藍眼的麵孔顯得更年輕、更漂亮了——他走出去,在門口說,“替我把頭陀袋扣起來。”
其他的人續繼談土地案。有人說:真奇怪,勞倫斯安排這件事,居然未事先想一想;他做事一向清清楚楚的呀——他對土地的買賣比幽穀的任何人都在行。
荷姆蓋爾說,“看來該怪我父親。他今天早晨親口說過——當初他若聽勞倫斯的話,一切都有條有理。不過你們知道勞倫斯的作風——他在神父麵前一向很聽話,乖得像綿芏——”
有人說:盡管這樣,柔倫莊的勞倫斯對自己的福利向來很清楚。
荷姆蓋爾笑道,“是的,他聽神父勸告的時候,大概自以為如此吧。隻要一個人不覬覦教會中的好處——有時候連世俗方麵都要這樣才聰明——”
維達認為,勞倫斯虔誠得出奇——他捐財物或牲口給教會和窮人,一向不遺餘力。
荷姆蓋爾沉思道:“不。我若這麼有錢,我也會花一點代價求取靈魂的平安。但是我不想跟他一樣,雙手散財,每次到神父麵前懺悔過後,總是紅著眼睛白著臉——勞倫斯每個月去懺悔哩,真的——”
老“布柔恩之子英吉蒙”說:“荷姆蓋爾啊,懺悔的眼淚是聖靈最佳的恩賜。在世期間能為罪過流淚的人有福了;他比較容易進天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