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奠定沒有死刑的刑法基礎(1 / 2)

事後。

第二天早上8點,羅馬角鬥場的議事大廳。

叮叮叮!

我發起會議。

經過兩小時的舉手表決。

一,警車和救護車是要協調的……很多現場要同時存在。

二,警車和救護車闖紅燈沒事……交警還要幫助協調。

這起會議在電影鏡頭的快速剪輯後,給觀眾明顯地展現出:法律這種東西,即便有明顯的漏洞,要先遵守並協商解決……事後議會討論才能修訂法律。

下午1點半。

法院,被告旁的律師席位。

我曉之以情,用之以理的說服了陪審團,把難民刺客刺殺總統罪的判刑,降低到了3年……也就是坐3年牢,就沒事了。

其實照我覺得,根本不是他的錯嘛。

要我處在他的位置,幹掉總統就幹掉總統了……我一直認為,一個勢力的任何人做的壞事,都可以怪到那勢力的老大身上(我都是這麼測試勢力,消滅勢力的)。

不過我是總統,我得用法律的途徑來解決。

我不能讓刺殺總統的人完全無罪……雖然我完全不怪他。

法律的基石是公正公平……如果刺殺總統都無罪,那之後那些販賣人口的該怎麼判?

僅以個人(總統)的意願,來決定法律……公正公平的法律基石就毀了。

也正是我不怪難民刺客,再加上主動為他辯護,才把刑期壓成3年……不過這也有個別的後果(刺殺總統隻判3年,之後的人口販賣也就不好用死刑了的),。

雖然我私下裏暗自比較不滿,不過那難民刺客到很高興,和席後剛出院的妻子和女兒,開心的抱在一起。

之後還一邊和我握手,一邊說著感謝的話。

下午4點半。

我來到福利院,幫忙逗弄小屁孩,來完成我的社區服務。

全劇終。

最後那幾個社區服務的拉長鏡頭,深刻的表現出,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總統被判,也得照幹。

電影第二天就放映……我拍電影從來都是邊拍邊剪輯的(殺青完,成品就出來了)。

廣告什麼的,當天弄個報紙頭條就行了……順便各大公告欄的排頭也提一下。

這可是建國後第一部電影……之前那幫家夥還不知到電影是什麼呢!

結果嘛,電影自然是大火。

即便各大剛建的院線隻有一部電影,也場場爆滿。

後來我知道了。

這電影已經相當於新聞發布會了。

加上各部門、各工會的頭頭,又把看電影當成政治任務來做。

再加上我電影也的確好看。

結果就這麼火了。

之後的一個月,除了電影這個最大話題外,就是人口販賣案的判刑。

兩方律師互相之間大玩撕逼,來來回回弄了一個月……這事一直見報,且是公開庭審

哦,難民刺客那官司一下午3個小時就打掉了,那是對方律師根本不敢跟我狠打……不單是因為我的法律辯護技術高,更是因為我是奧利弗-福爾摩斯(不然他拖拖時間還是可以的)

人販案庭審爭論的最大問題,一開始是要不要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