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把合適的人放到適合的位置上(1 / 3)

古今中外,大凡成功者在總結成功原因時,都會總結出在用人方麵的很多經驗,你能談談你在用人方麵的一些體會嗎?

於汝民:借用司馬光的一句話,就是八個字:“用人如器,各取所長”。

金無足赤、人無完人,所以也就不能用完人的標準去求全責備。如果一個企業領導總是求全責備,而不能用人所長,那在他眼裏就可能沒有好幹部。曾國藩說過:“世人聰明才力,不甚相懸,此暗則彼明,此長則彼短,在用人者審量其宜而已。”這段話道出了人無完人,而用人者要考慮如何用其所長的道理。

漢朝開國皇帝劉邦曾經跟西楚霸王項羽進行了長達五年的楚漢之爭,創造了曆史上有名的以弱勝強的案例。後來,有一次他和大臣們談話時說道:“要說善於謀略,運籌帷幄,決勝千裏之外,我肯定趕不上張良;要說發展國內經濟,增強國家經濟實力,充實國庫,我肯定比不過蕭何;要說領兵打仗,攻城拔寨,攻無不克戰無不勝,韓信要比我強多了,但是我能夠領導他們。”我認為這段話一語道破了劉邦取勝的天機。他不但將這麼多的大將收到麾下,還有條不紊地安排韓信帶兵,張良出謀,蕭何保後,把手下的人才放在最合適的位置,最大限度地使用了人才。“善將將”——這就是劉邦的用人之道。

我們經常講要辨證地看問題,對於用人,我們也要辨證地看。打個簡單的比喻,我手裏有一個“放大鏡”。對於一個人的主要優點,我經常用“放大鏡”去看,去識別好人、強人和能人,抓住主流,讓他們展示才能;而對於有些可能非常有發展潛力的幹部,他所體現的次要的、可以容忍的缺點則不能用“放大鏡”去看。俗話說:“容己者易,容人者難”。要寬容別人的缺點需要很高的境界和胸懷。對於一個企業領導者,不單單是要容忍別人的缺點,還存在一個幹部的使用問題。從人才使用的角度來說,你認為哪些缺點是可以容忍的,哪些是不可以容忍的?

於汝民:比如說,有些幹部工作很有魄力、很能幹事,但在工作過程中批評下級的時候嚴厲了點,群眾對他有些意見。對上級說話太直了點,他說的話有時讓你感到不太舒服。相比之下,我覺得他的說話方式就是小節。那些看起來沒有什麼弱項,但也絕無強項的幹部很難用。為什麼?因為他沒有任何特點,無法看到他個人能力素質中的特長。這樣的幹部很難有針對性地培養起來。

我們舉個例子。日本著名企業家鬆下幸之助(以下簡稱“鬆下”)在選用人才時是非常慎重的。有一次,他卻“意外”地選用了一個“外行人”。

“二戰”後,鬆下接管了一家經營唱片和音響的企業集團。為了使企業在戰後盡快恢複生機,鬆下經慎重考慮,決定邀請野村先生來挑此重擔。野村是二戰時期的日本海軍上將,退役後任外務大臣。當時周圍的人對此事都不理解,甚至提出反對意見,認為野村是將軍,打仗還行,經營企業則是外行了。但鬆下堅持自己的想法。

上任初期,野村也確實對業務不在行,對唱片音響更是一竅不通。所以在工作中,曾發生過這樣一段小插曲——在一天的幹部會議上,有人提議要和美空雲雀簽約出版唱片,但野村卻茫然地問:“美空雲雀是誰?”美空雲雀是當時日本家喻戶曉的歌星,經營唱片公司的社長竟然不知道,由此有人把這件事當作笑柄。

其實,野村擁有非常重要的素質——高超的用人本領,一流的智力水平。野村的任務就是把該唱片公司的一流人才用好、用活。鬆下正是看上了野村這個最重要的優點,並把它作為管理者最重要的素質之一。事實證明,該唱片公司就是在這樣一位不知道美空雲雀是誰的社長的努力下,從廢墟中迅速崛起的。

在天津港,我們也形成了一個很好的用人氛圍。例如,我們有一位基層經理工作有思路、有魄力,經常在經營管理中提出一些有創意的思路和做法。有些人對他的這些思路和做法不接受,提出一些非議。我們請組織部門到那個公司去調研,印證了我們對這個幹部的判斷是正確的。於是,我們就大膽支持他的工作,後來他成為我們中層幹部中的先進典型。用這樣的人是極富挑戰性的,因為畢竟有些不足還是可能對工作造成影響,你難道不考慮用人風險嗎?

於汝民:是的,但是我們在實際工作中很難找到沒有缺點的幹部。因此,在用人問題上需要遠見和魄力。

對於雖然有缺點,但同時有特點、能幹事的人,首先要把他放到適合發揮他特點的位置上,讓他在實踐中摔打,讓他的長處能夠發揮出來。同時,要隨時了解他在工作中暴露出來的不足並及時加以指正。雖然有些人的缺點確實很難改正,但這也沒關係。例如,有的幹部很有開拓精神,但他工作起來缺乏細致,甚至在處理人際關係方麵也有缺點。對這樣的幹部就先讓他去開創一個新的事業,等他打開了局麵之後,可能他工作不細致、人際關係處理不好的弱點就暴露出來了。到了這個時候,無非給他換個地方,讓他再去開創新的業務。這有點像在排球比賽中,及時調整發球的那個運動員一樣。有的運動員發球特別好,其他方麵的技術一般,那麼就到發球的時候把他換上場,等發完球再把他換下來。這樣就使他的特長得到了充分的發揮,也避免他的其他技術不足影響整個團隊的實力。如果拓展一下,我們就會發現,其實你用人所長的基本原則背後,隱含了一個重要邏輯:就是要把合適的人安排在合適的崗位上。

於汝民:對。用人不但要知人善任,還要量才適用,要考慮能力和職位的匹配。如果把有特長的人安排在適合他們的工作崗位上,就可以充分利用他們的聰明才智,他們在自身價值得到充分體現的同時,會對企業產生一種知遇之恩的心理,會很有歸屬感。這也解釋了一種現象,為什麼有些員工麵對外界高薪的誘惑,能不為所動而安心工作。因為他們能夠從事發揮自身優勢、體現自身價值的工作,會很有主動性和成就感,會更多地進行自我管理,那工作績效自然也會隨之提升。同樣,安排不合適的、沒有優勢的人去做同樣的事情,就不但不能給企業帶來好處,對他本人的成長也不利。把合適的人安排在合適的崗位上,就需要對幹部的優缺點了如指掌,你們怎麼才能做到這一點呢?

於汝民:在天津港有一整套人才發現、使用、培養的製度。我們實施了三個“十、百、千”工程,其中一個是後備人才的“十、百、千”工程,就是通過層層選拔產生十名集團領導級、兩百名處級、一千名科級後備幹部。這樣就使我們在用人方麵有了很大的挑選餘地。這就相當於排球隊的候補隊員。同時,我們對後備幹部進行經常性地跟蹤分析考核。我們的這種跟蹤分析考核不僅局限於他們的工作表現和業績,而且包括他們的性格特征、思維方式等方麵。這樣我們用起幹部來就會心中有數。另外,我們還有對基層領導班子的定期分析製度。通過這樣的定期分析,我們不但可以了解每個班子的工作情況,也可以了解每名幹部的精神狀態、工作能力、性格特征等方麵。這就為我們配備好班子,使用好幹部作好了準備。在國有企業中,仍然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黨管幹部有一套用人的標準,而企業是一個經濟組織,它在用人方麵的標準應該與黨政幹部有所不同。你認為應該如何將兩個方麵的用人標準結合起來?

於汝民:其實,我認為,在用人方麵,無論對黨政幹部還是企業幹部基本要求是一致的。我也不認為黨政幹部與企業幹部在使用方麵有不可逾越的障礙。在國內外有許多原先從政的人,到企業幹得非常成功;也有一些從商的人,從政後也非常成功。因此,兩者在用人標準方麵不應有太大差別。不過根據我個人的體會,除了我們一般的用人標準之外,企業領導具備下麵幾方麵的素質也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