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章在曾國藩身邊變得成熟起來,從政事到立身處世均有長足進步。從李鴻章的身上常常可以看到曾國藩的影子。曾國藩早就使用洋炮,李鴻章來滬後更愛洋槍洋炮;曾國藩上馬殺敵,下馬講學,幕府中供養“三聖七賢”十位名儒,李鴻章來滬後也效其技,並與上海勢力中的商紳打成一片;曾國藩處理軍政大事雖征詢幕友,然決斷善斷一由己意,李鴻章更青出於藍,來滬後不容他人與自己平起平坐。李鴻章終其有生之年感謝曾的“積年訓植”,他曾向部將劉秉璋述曾國藩之恩:“我跟從的師輩多了,沒有一位像這老翁善教的。他隨時隨地隨事都有所指示。”李鴻章成名後朝野輿論也說他“果毅堅貞,克紹曾門衣缽”;他自己則說:別的弟子多不願遵從師門成法,但“鴻章篤守”。無疑,李鴻章保持謹守師法的形象對自己最有利;而曾國藩心傳於李鴻章,也有其明哲保身的深意。
立世大智慧
對於那些有大才、有大誌的人,千萬別當絆腳石,不妨助之向上,引之向前。因為有大才大誌的人是阻遏不住的。曾國藩待李鴻章之法頗值得世人玩味。
讓別人自主發展
人才尤應惜之,褒之則若甘雨之興苗,貶之則若嚴霜之凋物;稱許不絕於口,揄揚禾停於筆,人誰不欣欣向榮!
——曾國藩
曾國藩認為,規模要宏大,就需要放權,讓別人自主發展。但是,什麼時候讓手下去另謀發展,卻是大有講究的。在這個問題上,曾國藩的做法是:局麵小時,堅決維護手下隊伍的團結統一,對另立門戶者堅決予以打擊,因為,在這時自立門戶,無異於分裂隊伍,瓦解自己;但是,當自己的發展具備了一定規模,是自立於世的時候,一定要讓手下另謀發展。這不僅是所謂“利己利人”,“達己達人”之道;更是自己事業的擴大,因為, 另謀發展以後,總還是自己的屬下,可以為自己節製;即使完全獨立,也總還是可以互相有所照應。
在曾國藩移駐衡陽前編練湘軍的時候,王鑫本來是曾國藩非常賞識的一名將領,一直準備要重用他。但王鑫在曾國藩將營地搬到衡陽後,曾受命回湘鄉募勇。王鑫回到湘鄉後,十分張揚,出入都要敲鑼打鼓,鄉人為之側目,又將勇丁多招至3000人。更令曾國藩氣憤的是,王鑫帶著這3000勇丁到長沙,竟與湖南巡撫駱秉璋來往密切,並漸漸流露出自成一軍,不再聽曾國藩指揮的傾向。
曾國藩於是斷然要求王除原帶一營外,新招者隻留二營或三營,營官由曾國藩處任命,並按統一營製編練。但駱秉璋卻不令裁撤,命其加緊操練,駐省聽調。這樣,王鑫更拒不聽命,從而導致曾、王徹底決裂。王從此自定營製,白派營官,在組織上、製度上獨立於曾國藩之外,自成一軍。人們以後也習慣地稱之為老湘軍,以別於曾國藩統轄的湘軍。
曾國藩在關係到自己以及湘軍的前途命運的大事時,每次都不妥協。這次也不例外。於是,在1853年12月,他終於與王鑫攤牌,就兩人間的關係做一個了結。他給王鑫發去一封最後通牒式的信函,提出王鑫必須在遵守湘軍的營伍製度與脫離曾國藩的湘軍係統之間做一明確的選擇:
特書與足下約,計必從鄙意而不可更改者五條,聽足下自為屈伸者三條。能如吾之約,則一一照辦,破釜沉舟,以圖一舉;若必不肯從吾之約,則足下自成一軍,今後吾將不與足下事,吾並將另募數營勇丁以替足下之位置。
曾國藩所強調的不可更改的五條之中,最為關鍵的就是要求王鑫自己隻能統帶其中的一營,其他各營需要由曾國藩另行委派營官統帶,各營勇丁的數量也必須遵守湘軍統一的營製,不得自行其是。勇丁在招募入營後,必須經過至少兩個月的訓練,才能開赴戰場打仗。一句話,王必須聽從他的指揮,否則,他就不承認王鑫繼續做他的部下。
王鑫此時以為自己追隨湖南巡撫駱秉璋比跟著曾國藩走更有前途,便對曾國藩的警告不予理睬。駱秉璋也趁機拉攏王鑫,表示他所統帶的3000勇丁可以不裁撤,並繼續駐守在省城長沙。曾國藩看到局勢已無可挽回,便忍痛與王鑫一刀兩斷,將他逐出教門。
王鑫本是羅澤南眾多弟子中的佼佼者。他比羅澤南小16歲。少時便自視甚高,給自己取了一堆的字號別名,既字家賓,又字溪山,還自稱為返璞山人、四願居士、養拙子等。他的啟蒙先生曾經對他做過這樣的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