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論做事 有大目標才能有大作為(4)(1 / 3)

正因為穩慎,曾國藩極力反對浪戰,極力反對不知敵我,不知深淺的輕浮舉措、他說:“未經戰陣之勇,每好言戰。帶兵者亦然。若稍有閱曆,但覺我軍處處瑕隙,無一可恃,不輕言戰矣。”不輕言戰,即不打無準備之仗。他稱讚李續賓,說他“用兵得一‘暇’字決,不特平日從容整理,即使臨陣,也回翔審慎,定靜安慮。”又說:“迪安善戰,其得訣在‘不輕進,不輕退’六字。”曾國荃統兵在吉安前線時,他叮嚀說:“凡與賊相持日久,最戒浪戰。兵勇以浪戰而玩,玩則疲;賊匪以浪戰而猾,猾則巧。以我之疲敵賊之巧,終不免有受害之一日。故餘昔在營中誠請將曰:‘寧可數月不開一仗,不可開仗而毫無安排算計。’”曾國荃在金陵前線時,他又囑咐說:“總以‘不出壕浪戰’五字為主。”曾國藩所說的“浪戰”,指勝負不分情況下的戰爭。即或有小勝,或僅小挫,浪戰都帶來嚴重惡果,十卒不但因浪戰而疲困,且因浪戰而對戰事玩忽。與其如此,不如堅而守之,弁勇身心強健,鬥誌昂揚,一戰可勝。這就涉及戰爭中求勝的快與慢的問題、不浪戰,或堅守不戰,似乎勝之甚慢,實際上,養足精力,看準時機,戰而必勝,雖慢實快。否則,欲速反不達。曾國藩這個在穩慎中求進取的戰略,可說是他的戰略思想的核心。

正因為穩慎,曾國藩強調“紮營宜深溝高壘,雖僅一宿,亦須為堅不可撥之計,但使我真能守壘安如泰山,縱不能進攻,亦無損於大局”。關於進軍,他說:“用兵之道,可進而不可退,算成必同時算敗”,因此須“先清後路,腳跟已穩而後進”。關於戰役,他主張“宜先守後戰,腳跟站定,庶免震撼之虞”:他常采用圍城打援之法,靜待城中敵人的疲敝,然後一戰克之,如攻太湖、攻安慶、攻金陵,均用此法。

正因為穩慎,曾國藩提出了“以靜製動”的原則。他說:“守城尤貴於靜,務深思深慮。”他評述雙方將領的特點道:“林啟容守九江,黃文金守湖口,乃以悄寂無聲為貴:江岷樵守江西省城,亦禁止擊柝列矩。己無聲而後可聽人之聲,己無形而後可伺人形。”曾國荃圍攻安慶時,曾國藩反複開導他“鎮以圖之”,“總作一堅守不戰之計”,“不分心攻城,專主堅守後濠”。為什麼要如此呢?他的理由是,“賊以積勞之後遠來攻撲,我軍若專守一‘靜’字法,可期萬穩”。故圍城者必須“神不外散,力不歧分”。他甚至認為,在掛車河一帶打援的多隆阿部也應做“堅守之計,任賊誘敵搦戰,總不出隊與之交仗,待其曬過數日之後,相機打之”。因為援軍“軍行人違,氣太銳,其中必有不整不齊之處,隻有一‘靜’字可以勝它”。

曾國藩的這一“靜”字法,實乃《孫子》“敵疲我打”、“擊其惰歸”的具體運用,也是曹劌“一鼓三竭”的“氣勢”論的繼承與發展。鹹豐六年,他做《陸軍得勝歌》,提出“陸軍真秘訣”說:“他呐喊來我不喊,他放槍來我不放;他若撲來我不動,待他疲了再接仗。”這是曾國藩從“以靜製動”原則出發所做的規定。他說:“凡用兵最重‘氣勢’二字。”“‘氣斂局緊’四字,凡用兵處處皆然。”他引述曆史上的許多戰例,來論證蓄氣的重大意義:“大約用兵無他妙巧,常存有餘不盡之氣而已。孫仲謀之攻合肥,受創於張遼;諸葛武侯之攻陳倉,受創於郝昭,皆初氣過銳,漸就衰竭之故。陸抗之拔西陵,預料城之不能速下而蓄養銳氣,先備外援,以待內之自蔽,此善於用氣者也。”這些例子說明:當兩軍對壘,善靜者善養己之銳氣,躁動者必將再衰三竭,雖未戰而靜者已先勝一籌。所以,曾國藩說:“凡行兵,須積蓄不竭之氣,留有餘之力,《左傳》所稱再衰三竭,必敗的道理。”在沒有現代化武器,打仗隻有刀矛,全靠體力,全憑勇氣的情況下,曾國藩的“靜”字法,無疑是有合理內核的。自然,曾國藩的“靜”字法,並不是消極疲遝,被動挨打。他指出“戰陣之事,須半動半靜,動者如水,靜者如山”。靜時如山之屹立,不可動搖;動則如水之奔騰,不可遏止。

正因為穩慎,曾國藩又提出了“以主待客”的原則。他說:“兵不得已而用之,常存不敢為先之心,須人打第一下,我打第二下也。”這裏所說的打第一下,打第二下,不是從戰爭誰正義,誰不正義的角度說的,而是指具體戰役戰鬥中,誰先動手,何時動手的問題,即戰役戰鬥何者為主、何者為客的問題。故他說:“古之用兵者,於‘主客’二字精審也。”何調主客?曾國藩羅列道:“守城者為主,攻者為客;守營壘者為主,攻者為客;中途相遇,先至戰地者為主,後至者為客;兩軍相持,先呐喊放槍者為客,後呐喊放槍者為主;兩人持矛相格鬥,先動手戳第一下者為客,後動手即格開而即戳者為主。”如何處理主與客?他說:“凡出隊有宜速者.宜遲者。宜速者,我去尋賊,先發製人者也;宜遲者,賊來尋找,以主待客者也。主氣常靜,客氣常動。客氣先盛而後衰,主氣先微而後壯。故善用兵者,最喜做主,不喜做客。”他評論湘軍將領說:“近日諸名將,多禮堂好先去尋賊,李希庵好賊來尋我。休、祁、黟諸軍但知先發製人一層,不知以主待客一層。”以主待客,既可以逸待勞,養精以應敵,又可靜以審勢,乘機以破敵。所以,曾國藩認為,以主待客是致敵,而不致於敵的最穩健的方略。“凡撲人之牆,撲人之濠,撲者客也,應者主也。我若越濠而應之,則是反客為主,所謂,致於人者也。我不越濠,則我常為主,這就是所說的致人而不被人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