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具有方向性、整體性的意義,它製約著領導功能的發揮,決定著領導總體活動的成敗。現代領導者應當從戰略上思考當前的工作,把近一階段的計劃與實現宏大的目標緊密結合起來。革命戰爭年代,在推翻“三座大山”的戰略目標指引下,革命隊伍形成了強大的凝聚力量,推動我們克服重重困難,從勝利走向勝利。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經濟高速持續發展。據報載,日本按人口平均國民收入變化如下:1945年為20美元;1956年為300美元;1967年為1000美元;1971年為1800美元;1973為3600美元,1979年為1萬美元;1982年為1.2萬美元,1987年為2萬美元。其原因是多方麵的,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是正確地製定了經濟發展戰略,並在全體國民中長期灌輸“居安思危”、“重視教育”、“發展科技”、“貿易立國,出口第一”的戰略意識。
戰略意識具有超前性,它可以幫助領導者由近知遠,科學地預見未來,從而走在時間的前麵;它可以幫助領導者從戰略目標要求中,看到當前工作成績的某種局限性,有利於領導者保持清醒頭腦,警惕故步自封、驕傲自滿的思想的產生;它可以幫助領導者在製定近期計劃時,明確方向和目標。
三、製定計劃的原則和方法
(一)製訂計劃的原則
1.統籌原則 也稱係統性原則,即在製定計劃時,要注意協調係統中各部分之間的關係。各部分與整個係統之間的關係、係統與外部環境之間的關係。按照它們的必然聯係,進行統一籌劃。計劃的目的是要通過係統整體的最優化實現決策目標;而係統整體最優化的關鍵在於係統內部結構的有序與合理。否則,就會引起組織係統內部能量的“內耗”,影響和妨礙組織功能的正常發揮。
2.求實原則 製定計劃要從實際出發,計劃內容要反映事物的客觀規律的要求,力戒主觀主義的“長官意誌”。製定計劃要進行充分調查研究,計劃指標既不能過高,又不能過低。過高會使人望塵莫及;過低又會使人唾手可得,這都不利於發揮人的積極性。應當把革命熱情和科學分析結合起來,使客觀可能性與主觀能動性相統一,使指標的先進性與可行性相統一。製定計劃時要看到未來的發展,做到由近及遠,以遠促進,遠近結台。計劃要留有餘地,不能滿打滿算.以便應付意想不到的問題的出現。計劃一旦確定下來,就要嚴肅、認真落實、執行,但也不能把它看做一勞永逸的死規定,計劃應隨著客觀事物的發展、變化而進行必要的調整,成為一個滾動前進的計劃。
3.平衡原則 列寧曾指出:“經常地自覺地保持平衡,實際上就是計劃性。”新中國建立以來的40餘年經濟建設實踐證明,凡是比例關係基本平衡的計劃,開展工作就主動,各部門發展就協調,經濟發展就穩健、順利,經濟效益就好。反之,凡是計劃留有缺口,即失去平衡,工作就被動,就顧此失彼,就會出現浪費、損失現象,經濟發展速度反而慢了下來。
但是,平衡並不是絕對的,不是各方麵都是“半斤八兩”,而應當分清主次、輕重和緩急,應對計劃內容的關鍵性問題,下大氣力解決好。事實上,根據辯證唯物主義的觀點,在影響執行計劃的結果的諸因素中,對起主導作用、影響全局的關鍵因素,能否處理好,關係到計劃的成敗。
4.效益原則 計劃應著眼於以較少的人力、物力、財力投入,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特別是企業、公司等經濟組織,必須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
5.民主原則 計劃的擬訂、落實、執行、檢查和總結經驗教訓的各個環節,必須真心實意地依靠群眾,走群眾路線。
(二)製定計劃的方法
根據不同計劃的內容,采取有針對性的方法,可以提高計劃的科學性。就企業來說,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幾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