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所助者,信也。
——《周易》
北宋時期有一個人叫劉廷士,家住山東。他家裏雖然不富裕,但是衣食不愁,還有些餘錢供他上學讀書。劉廷士從小聰明伶俐,十幾歲時就能寫一些很好的詩,而且品行也好,人們都喜歡他。
轉眼劉廷士到了該娶親的年齡。經媒人介紹,他和同村的一名姑娘訂了婚約,但是劉家還沒有給女方聘禮。不久,劉廷士就到京城參加科舉考試,考中了進士。由於他相貌出眾,才華橫溢,人品又端正,很多官員都想把女兒嫁給他,可是劉廷士都拒絕了。他總是對前來提親的人說:“非常感謝大人的厚愛,可是我在家裏已經訂了婚,因此我必須回鄉下結婚。”
劉廷士回到家裏,卻聽到一下意外的消息:那個和他訂了婚的姑娘,前些日子突然患了重病,病好以後雙目失明,什麼也看不見了。這件事讓劉廷士很傷心,幾天都待在家裏不出門。姑娘的父母都是老實的莊稼人,見劉廷士中了進士,自知女兒配不上人家,因此也就不提嫁女的事。
過了幾天,劉廷士的母親對他說:“兒呀,我看你還是把那門親事退了吧,反正我們還沒有給女方聘禮,女方也通情理,這些天都沒提嫁女兒的事。再說將來你當了官,家裏有一個瞎媳婦,多丟麵子呀!”
劉廷士說:“娘,我這幾天已經想好了,我決定把她娶回家。”
母親說:“你真的想好了嗎?她可是什麼也看不見呀!”
劉廷士說:“不管她能不能看見,隻要她願意嫁給我,我就應該按照當時的婚約把她娶回家。”
婚後,劉廷士和那個盲女感情很好,生活十分幸福。
花開花落,世事無常,然而世間總有不變的,人們應該堅持、守護的東西。劉廷士堅守當初的諾言,娶了盲女為妻,最終感情很好,生活十分幸福。可見上天是護佑真誠守信的人的啊!生活當中的誠信體現在很多平凡小事之上,守信的人能得到人的理解與支持,幸福總是會降臨到他們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