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用的我,渾渾噩噩的耗著人生殘餘的時間,每天都在責罵自己並推脫現實,內心接受著良心譴責的洗禮,何時才是個頭呢?我常常看到課本或者他人的文章上寫到,人赤`裸裸的來到塵事間,轉眼間又將赤`裸裸的離去,在這稍瞬即逝的短暫生命當中,我們能留下一些什麼?亦或能帶走些什麼?倒不如走個極端,留下一種信仰,但凡對此所悟的人都會銘記.不過,無論如何,我都該下定決心做點什麼了.
2011年2月25日20點30分:我照舊從冰箱裏拿了瓶咖啡打開電視機,坐在沙發上."解析犯罪現場?看來又是那些無聊的刑偵在炫耀自己破獲的案件了,掛科的案子數不勝數,有這工夫不如去破解那些迷團."
其實說白了,做這方麵的節目無非就是想強化群眾的法治觀念,提高守法自覺性,提升同犯罪做鬥爭的積極性,其實這種舉動根本是毫無意義.人在頭腦發熱,被利益或者複仇的理念蒙蔽大腦時,任何的思緒都會被埋在深處,根本無法理性的考慮到這些.
重新回到節目內容:某地,不名男子綁架富商子女,於後淩晨打來勒索電話,經結論為職業罪犯,由職業偵查員審查出嫌疑人並縝密安排,交易時將其逮捕...(以上皆為虛構,如有似同,純屬巧合)
"這就是所謂的職業罪犯?雖然不會說明如何查出嫌疑人,但既然掛著職業的名號卻不太稱職呢.即使沒有留下指紋或其它確鑿證據時,也可以通過分析其慣用的手法找出破綻.因為職業罪犯通常慣於使用某種伎倆以尋求計劃的實施,並且在犯罪過程中無意識留下自己的特征,其中包括個人習慣性以及技術*作性."
"習慣性:例如抽煙,煙尾上麵可能有犯罪者的指紋,唇紋或者習性痕跡,這東西現場固然沒有,但不代表周圍也不存在.任何一項犯罪都有踩點這個環節,犯罪過程中必然是帶上手套,但是在勘察時就不一定了,在這期間一定會留下些許線索,當然這需要細心的排查.至於技術*作性,像繩索的捆綁方法,盜竊時破門的方式,以及通話時常用的詞語或語氣等等,都可做為間接證據核對出嫌疑人."
其實,說到底也隻是因為頭腦不足,不然也不會一而再的被逮捕了.
要是換作我的話...
說到此處,腦海中突然一道靈光閃現,反正沒有活著的樂趣,又沒有生存的價值,既然人生如此乏味,不如測試一下我的能力到底能到哪裏,就來一次......
我就來一次無瑕疵的完美犯罪如何?
蓄謀綁架???
一場智商對決的‘遊戲’即將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