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症是由精神情緒引起的一大類中醫病證的總稱。
既可因精神情緒因素直接引起,也可繼發於各種疾病久病之後,日久的人還可伴發鬱火,即植物神經功能紊亂。這種病證在中、西醫內科門診中極為多見,但有些人把鬱症簡單地等同於現代醫學的神經症,未能引起足夠的重視,致使這一類病人長期蒙受著極大的痛苦。
神經症又稱神經官能症,特點是發病與精神情緒因素有關,但全身係統檢查沒有發現可以解釋其症狀的疾病。由於表現不同,臨床分為許多種,如神經衰弱、焦慮症、癔症、強迫觀念等。其中因各種疾病日久出現的神經官能症症狀,稱之為神經症症狀群,不屬於神經症的範圍。
鬱症的內涵,較神經症明顯為廣。既包括單純因精神因素引起的神經症,也包括各種疾病久病後出現精神負擔引起的神經症症狀群,其他像躁狂及抑鬱性精神病、更年期抑鬱症、隱匿性抑鬱症、植物神經功能紊亂、慢性咽炎所表現的梅核氣等多種情誌病,均包括在鬱症的範圍內。
(第一節)鬱症的廣義、狹義之分
一、廣義的鬱症
即前人所謂“百病皆兼鬱”之“鬱”。可發於外感六淫——風、寒、暑、濕、燥、火,內傷七情——喜、怒、憂、思、悲、恐、驚,以及不內外因,如創傷、意外、手術後遺症等。由於久病的精神壓力,思者對其病情疑慮重重,對治療失去信心,進而出現胸悶心煩、納呆不食、焦慮緊張、夜間失眠,甚而悲觀厭世,對生活失去興趣等。其病因是久病,鬱症多是繼發。若主病能得到及時治療,鬱症隨之消失。此證類似現代醫學的神經症症狀群,多伴有器質性疾病。
二、狹義的鬱症
指單純因精神因素引起的一類病證。
以七情之創傷為主,如癲、狂、髒躁、百合病、肝鬱等。其病因是精神創傷,鬱症為原發。此證治療難度大,“心病”
一日不去,其病一日不愈。症狀以功能改變為主,多查不到器質性改變。狹義的鬱症包括神經症、更年期抑鬱症、部分躁狂及抑鬱性精神病等多種因精神因素引起的病證在內。
(第二節)鬱症以肝鬱為核心
一、曆史記載
肝鬱的記載,最早見於《赤水玄珠·鬱症門》,文中論及五髒本氣自鬱之證,其中包括肝鬱。但有關肝鬱的症狀描述,最早見於《內經》。如《素問·髒氣法時論》指出,“肝病者,兩脅下痛引少腹,令人善怒。”至於“鬱”和情誌的關係,見於明·趙獻可《醫貫·鬱病論》。趙氏認為《內經》之五鬱是“因五運之氣所乘而致鬱,不必作憂鬱之鬱,憂乃七情之病,但憂亦在其中。”這就明確指出:《內經》五鬱之“鬱”和憂鬱之“鬱”不同,憂鬱之“鬱”乃七情之病,與精神有關,進一步指明鬱症是情誌病。
二、鬱症的發生與肝關係密切
中醫所稱的肝,是藏象學說的肝,是五髒之一,為一功能單位,與解剖學中血肉之肝,內涵不完全相同。從中醫生理看,肝主謀慮,藏血,其性主疏泄,喜條達舒暢,在“五誌”為怒,東方屬肝木,主萬物之生發,主風。如優柔寡斷,責之肝血虛;大怒吐血,責之氣火上逆,肝不藏血;遇事易怒被稱之為“肝火旺”;頭暈目眩,頭重腳輕被稱為“肝風”等。但更主要的是肝主謀慮,與思維策劃有關,而且常受情誌因素的左右。因此肝病的病因,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情誌,即精神因素。
肝為體陰用陽之髒。肝藏血,肝以血為體;肝主疏泄,以氣為用。因此一旦受精神刺激,首先出現氣機不暢,表現為肝鬱氣滯。其症狀有兩個特點:一組是在情誌方麵的,或表現為精神抑鬱、意誌消沉、悶悶不樂、善長歎息,或表現為急躁易怒、多疑善慮、沉悶欲哭,或表現為膽怯恐懼、精神呆滯、神誌錯亂;另一組是肝髒經絡氣滯出現的症狀,如胸悶不舒及兩脅、乳房、少腹、陰部等處脹竄疼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