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個封建時代,我國國家政治體製基本上是兩種,周代是封建製,從秦開始一直到清是郡縣製,但是在秦以後的較長時期中,經常有人想恢複封建製,於是便常有爭論。
這裏所謂的封建製,是指分封諸侯的意思。周朝建立後,將西起岐山(在今陝西岐山縣),東至圃田澤(在今河南中牟縣西)的渭、涇、河、洛地帶的經濟最發達的地區由周王直接管轄,稱為王畿,而將其餘土地和民眾,分別分給王室子弟及功臣,受封者稱諸侯,他們在自己分封的地區裏,有獨立的政治、經濟、軍事權力,其實就是一個國家,但因隸屬於周王,所以稱屬國。屬國必須定期朝見周王並貢獻本國的土產和周王需要的物資,承擔保衛王室的義務,所以又稱藩國。藩國與王室有嚴格的隸屬關係,王權比藩國林立的夏、商時期集中,這對鞏固和擴大西周王朝起了積極作用,因此這種封建製在當時是進步的。然而由於各國政治、經濟、軍事力量發展的不平衡,勢力強大的諸侯國,開始侵占乃至消滅小國,把小國的土地和人民據為己有,而且不服從周王號令,出現了春秋、戰國時期的大分裂,戰亂不已。秦始皇統一全國後,將全國分為36郡,郡轄縣,郡、縣由中央直接管理,郡、縣長官郡守、縣令(縣長)由朝廷直接委派,財政收入一律上繳朝廷,這種體製稱郡縣製。郡縣製將一切權力集中朝廷,有利於國家的管理和穩定,比封建製當然更合理,所以一直為秦以後各朝沿襲。
自秦漢以後,曆代封建統治者為了鞏固中央集權的統治,消除封建割據的禍根,對分封製度不斷進行改革。漢時劉邦實行郡縣、封王混合的製度,想借此互相牽製的辦法,利用分封的王侯來保衛皇室,鞏固中央的統治。經西漢文景帝和武帝的削藩集權中央,以及東漢光武帝的改革,分封諸侯的土地越來越少,諸侯在地方上無行政、司法、軍事諸方麵的權力,而隻能享受征收當地百姓租稅的權力。魏晉南北朝之後,王侯封爵逐漸成為虛封,並無土地之實,諸王一般並不離開京城。王國的租帛賬冊由中央管理,諸王如果至國就封,必須兼州牧刺史或將軍等官職,否則毫無實權。至隋朝時,王侯封爵不但完全成為虛封,諸王所食封戶的租帛,不歸諸王征收,而改由朝廷的內府支給,也就是說,王侯封爵不但在政治上而且在經濟上也完全由中央政府所支配。至此,王侯製度在地方行政製度中已完全被排除,失去了它應有的地位。總之,分封製演變說明,諸侯的權力、地位越削越小,及至有名無實成為虛封,這是幾百年的曆史發展趨勢,是鞏固中央集權統治的必然結果。
唐高祖受禪時,因天下未定,便超越常規,廣封宗室,想以此威鎮天下,同時為了取得宗室的支持,封皇帝的堂兄弟和兄弟之子數十人皆為郡王,這不僅增加了百姓的賦稅負擔,並且不利於中央集權的鞏固。
貞觀元年(627年)七月,李世民的政權剛穩定不久,他就向大臣們征詢過意見,如何才能使子孫長享富貴,永葆社稷平安。左仆射蕭瑀回答說:“分封諸侯的辦法,確實可以遵照實行。”在中央集權已鞏固確立的時代,蕭瑀的主張無疑是政治上的倒退,但世民卻認為正確,於是分封諸侯的事便開始在大臣中議論開來,不過那時還隻是私下交換意見,並沒正式提出來討論,但魏征已預感到這事很不簡單,然事關重大,他得充分準備,認真思考。
經過半年多的醞釀,貞觀二年(628年)世民下令讓大臣就分封諸侯的事公開發表意見。封德彝首先表示讚同,說:“萬歲真乃聖明。依臣之見,我們大唐帝國還是應該推行周朝的分封製比較合適。”
李世民就問:“那麼依卿的看法,這分封的事情,得怎麼樣實行呢?”
封德彝的意見是:陛下可以分別設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分封同姓的和異姓的功臣為諸侯,在各地建立諸侯國政權,以作為天朝的藩屏,向天朝進獻貢物,提供兵耗和擔負徭役等。這種做法,在我國的曆史上,早就有成功的範例了,比如周朝開始實行分封諸侯製,使自己的國家固若磐石,相傳800餘年。
李世民對他的意見表示讚同。
然而,對於封德彝的這一套說法,魏征不以為然,他認為這是公開地要求聖上名正言順地搞複古倒退,照這樣下去,剛剛統一的大唐帝國,又要陷入各自為政,甚至形成地方分裂、割據的局麵。魏征對封老大人當然得客氣點,但是意見還是得說。他先是對封大人精通國史,對周朝的封建製度很有研究,魏征深表敬佩,然後話鋒一轉,提出今天的大唐帝國,早已經不是昨天的周朝了,當今聖上,也絕非已故的周天子所能比,時事已經變遷,江山也已移異,如果我們仍然抱殘守缺,因循複舊,那就正如刻舟求劍,正是南轅北轍,事與願違!
李世民一聽魏征的話覺得也有道理,但是,他感到魏征還沒把其中的道理論述得深刻、詳盡,還須要有更具體的闡述才好。李世民在這個關係到國家大政方針的問題上,不想草率,他想認真、廣泛地聽聽大家的想法,所以,他也不想對某一種說法表示可否,他要眾愛卿都暢所欲言,有什麼想法就說什麼想法,不要拘束。
權萬紀正琢磨封德彝和魏征的爭論,聽皇上這麼一說,就想試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