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附錄:陳新逃亡日記摘錄(3)(2 / 3)

相貌堂堂、一表人才、遼寧口音很重的李永奇,帶著染了一頭黃發的女郎,站到了大廳的服務台前麵,向服務人員要求登記住房,立即引起了服務小姐的注意。服務小姐不動聲色,給兩位顧客辦好了登記手續,安排好了住房,然後才撥通飯店保衛部的電話。

保衛部的人員迅速將李永奇留在登記簿上的身份資料,與那份北票市檢察機關留在飯店的通緝令進行仔細地比對,結論是這位顧客很可能就是那個被通緝的逃犯李永奇。

可是,也有最大的疑點:這人使用的身份證照片、姓名、號碼,怎麼能和通緝令上的一模一樣呢?這人的智商不會有問題吧?

其實,李永奇早已用錢為自己買了一個假身份證,為了蒙混過關的時候好用。他所以在蘭州沒用假的,使用了真的身份證,想必他以為風頭已過,一路上有驚無險從沒出過事,而在這遠離北票的西北之地的蘭州,已經沒有偽裝的必要了。其實,即使他不使用真的身份證,隻要他來到了蘭州,隻要看看這已經發生的故事,也可以斷定他必然會栽在蘭州警方的腳下。

接到報告的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東崗西路派出所,立即派出民警李新海、康春生、魯錦萍前往蘭州飯店調查。

此時是11月12日上午9時左右,東崗西路派出民警李新海等3位民警和保衛部人員,在分析所掌握到的情況後,決定采取措施,進行抓捕。

通緝對象李永奇,攜巨款出逃,十有八九會有魚死網破的準備。加之東北暴力犯罪凶猛,槍支炸藥都有可能私藏,這些家夥都是極其危險的犯罪分子,不能不預先考慮,細加籌劃。

這在蘭州是有先例的,2000年的4月份,一夥東北黑龍江籍的搶劫、殺人、盜車、持槍殺害民警的瘋狂犯罪分子,四處驚逃後,就有兩名主犯,是在東崗西路派出所不遠處的一個招待所裏,被蘭州民警抓獲的。被抓之時,兩支從不離身的手槍,彈夾已經壓滿子彈,隨時可以出手,稍有不慎,就可能有意想不到的後果發生。

細細商議之後,對住在5樓的那一男一女的抓捕,做了仔細的分工。

等服務小姐叫開門後,女民警魯錦萍攻擊的目標是那個染了黃發的女人,李新海、康春生和兩個保安在李永奇猝不及防的情況下,控製其手腳,讓他不能動手抓不到槍或者拉不響爆破裝置,將他迅速製服。

方案一定,立即行動,5樓的一間客房門被敲響。

好長一段時間後,才從房子裏傳出含含糊糊的聲音:“誰?”看樣子是在睡夢中被叫醒的。

“服務員,送開水。”

一陣門鎖的響動之後,門開了,李新海等人一擁而入,驚得那個黃毛女人直叫:“我啥子也沒幹!”女民警魯錦萍伸手把她撲翻在地,喝令:“警察,別動。”那黃毛女人一聽是民警立時像觸電一般,趴在那裏不能動彈,渾身發抖。

眨眼功夫,李新海等人已經將李永奇結結實實地控製在床上。

反應過來的李永奇嚇得尖聲怪叫,無論他怎麼拚命地掙紮反抗,都無濟於事了。

控製住李永奇之後,馬上搜查,除了葡萄幹、杏脯之類的新疆特產外。最紮眼的還是隱藏在密碼箱裏的一堆存折了,粗粗算來,就有100多萬。

在這些罪證麵前,李永奇隻得哀歎:我認栽了,蘭州是我李永奇的死地。要是聽了阿春的話,直接回西寧,也就不至如此。我命該絕了……

哪裏能找到逃亡者落腳藏身的安全之處

但是,協查通告上並沒有黃發女郎。那麼,這位黃發女郎是誰呢?

李永奇自己對公安幹警介紹說,這位女孩叫阿春,她對我的真實身份和情況一無所知,我的事和她沒關係,我給她花的錢、買的首飾,都是我自願的。

李永奇還交代了自己的逃亡過程。

李永奇身背巨款,潛入首都北京之後,很快就體驗到了一個逃亡人、一個被通緝重犯的滋味,恐懼與惡夢相伴,報複成功的快感與攜款順利出逃的得意,很快在北京的兩天裏煙消雲散。

他意識到北京並非久留之地,得趕快換上一個地方。

打開那本早就準備好的全國地圖,李永奇睜著一雙恐慌的眼睛,滿中國的挑選尋找,希望能找到一個安全的落腳藏身之處。從東找到西,從南找到北,細細尋來,也沒法確定下來一處讓人放心的地方。隻是覺得,應該離遼寧、離北京越遠越好,越遠才能越安全。

向西應該是一條理想的坦途,那就先去內蒙古,到那裏探探風向再說。於是李永奇背著那兩大包的巨款,乘火車去了呼和浩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