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李永奇同時被帶到所裏的阿春,經調查之後證實,她所交待的事情和李永奇所供述的一樣,她對李的情況一無所知,隻是在愛情的幌子下,接受了李永奇為她花掉的兩三萬塊錢。但那錢可是北票紡織廠員工的血汗錢,不追回來是不行的。首飾追了回來,現金也還要追繳。警方一個電話打給了阿春的姐姐明月。
明月一聽是蘭州警方的電話,大驚失色,連忙問道:“是不是我妹妹被他殺了?是不是發現了我妹妹的屍體?”
聽完警方的話,明月帶著兩萬元現金,匆匆趕到蘭州東崗西路派出所,才道出她擔心妹妹被殺的原委:“我從見那個姓李的第一麵,就感覺他不是個地道的人,可我那個傻妹妹,死心塌地跟上他了,弄得我是很惱火,時不時和他們兩人發生衝突。他們去新疆以後,我過生日,我那個傻妹妹連一個電話也沒有給我。我打他們的手機,通上啦,知道是我打去的,就是不接電話。我總想著那個姓李的要謀害我的妹妹,一接到你們電話,還以為是我那妹妹已經遭殃了,讓警察發現了屍體。沒想到是那個姓李的被逮住了,這下我那個傻妹妹該清醒清醒了吧……”
明月替她妹妹阿春退賠兩萬元贓款後,領走了她那個哭哭啼啼的妹妹阿春。
2000年11月24日,辦理完那巨額的贓款、贓物、調查材料移交手續後,最後移交的就是此案的始作俑者——李永奇了。
李永奇從2000年7月13日失蹤,到11月24日被捕獲,感觸最深的是什麼?
李永奇見到把他抓到手的民警李新海他們時所說的第一句話是:
“這兩天我終於能睡上一個安穩覺了,逃亡的日子真不是人過的日子……”
第二句話是:
“如果我還有出來的可能,我第一個要來看的就是你們,是你們抓住了我,也是你們救了我,服刑是苦的,可我的心卻不再遭受逃亡恐懼之苦了……”
一個人為什麼要坑害三千多個人呢?
李永奇是怎樣一個人呢?他為什麼要攜款潛逃呢?
1985年進北票紡織廠的李永奇,工齡雖說也就十五六年,可財務科副科長的位置卻已坐了十來年了。
李永奇把自己攜款潛逃的原因,歸結為三條:
一是“仕途”不得意,副科長總也轉不了正。在一定程度上說就是這個副職科長,把他給熬壞了。他天天想著那個正科長的位子,可就是到不了手,這讓心胸狹隘又自視不凡的李永奇覺得十分窩火,可又無可奈何。終日牢騷滿腹的,他處在痛苦的煎熬中不能自拔。
第二,嗜賭捅下了大窟窿,惟恐東窗事發。李永奇自我感覺事業不順,家庭生活也不和諧。他的結發妻子是位小學教師,普普通通,本本分分,是位典型的良家婦女。雖然已經結婚10年,兩個人還沒有一兒半女,情感生活很乏味。回家提不起興趣,下班之後,李永奇從來不是急著往家裏趕,而是呼朋喚友進餐廳飯館,要麼就是上了打牌的桌子。有一天他猛然醒悟過來,扒拉了一下算盤,嚇了一大跳:這幾年他扔在牌桌上的金錢,竟有十多萬元之巨,而這筆巨款幾乎全都是挪用的公款。搞了十多年會計的李永奇不會不知道,以他個人一個月幾百元的工資,就是不吃不喝,要補好自己桶下的這個窟窿,真不知要等到哪個猴年馬月去了。況且一旦事發,到時就工作不保,尊嚴喪盡,惟一能去的地方,隻能是監獄了。
第三,情婦的工作崗位被調整了,這是李永奇產生報複廠領導的直接動因。李永奇的情人張某有著幾分姿色,30歲左右,離異之後沒多久,就被乘虛而入的李永奇給占據了心靈和肉體。李永奇卷款出逃,雖有這樣那樣的原因,其中最主要的一條就是因為他的情人張某。張某被從自己比較滿意的工作崗位上調離,去了一個苦髒累的崗位,她就找到李永奇哭訴,希望能夠得到李永奇的幫助。心上人的眼淚,讓李永奇摘心掏肝般的難受,他決定使出渾身解數來幫助張某。他去找他熟悉的廠領導,廠領導隻是說考慮考慮,一推了之。這讓他出奇地憤怒和不能忍受,廠裏如此狠毒地對待他的情人,他要報複,要以牙還牙,製造一起驚天大案。
於是,李永奇馬上采取了他早就想好的一個行動計劃,開始報複紡織廠。作為一名老財會人員,他十分清楚紡織廠的要害部位在何處,那就是斷掉它的資金。這對於這個經濟結構鏈環十分薄弱的北票紡織廠,不能不說是狠毒而致命的一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