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漢字文化(4)(2 / 3)

馬來西亞,在馬來西亞,1973年成立簡化漢字委員會,著手研究、編製在馬來西亞使用的簡化漢字。1981年出版《簡化漢字總表》,收簡化字2238個,與我國的簡化字的形體相同,並且規定該表是馬來西亞各族人民學習漢字的主要參考書。

泰國1983年批準泰國各兼教華文的民校(小學)用簡化漢字教學。摩育部還著令有關部門發行簡體字與繁體字對照手冊,並在兼教華文的小學話本上附加簡體字與繁體字對照表。

日本漢字傳入日本,已有1900多年的曆史。1900年後,對當時漢字重新進行審訂,次年公布《常用漢字表》,收1945個漢字。《人名用字別表》

增至166字。目前,日本政府要求小學六年級畢業生掌握996個漢字,初中生掌握《常用漢字表》中的全部漢字,會寫1000字以上。中日兩國相同的簡化字有53個,字形稍異的有9個。

中日文字交流

從唐朝,或者更早一些時候,中國的漢字便傳入了日本並對日本國語的產生和發展起了很大的作用,據有關材料統計,漢語詞在日語中的比例占40%以上。這些詞語,在日語外來語辭典中是找不到的;因為,日本人民已經把它們看作是自己本國的語言了。同時,漢字不僅在最初作為外來語傳入日本,而且,後來還逐漸地深入到日本語言的組織內部,即日本人用這些漢字組成新的詞語,並使其產生新的意義。如:“政體”、“科學”、“銀行”等等。這些詞,其中一部分又反過來傳人中國,成為我國語言中的外來詞語。

像我們經常使用的“場合”、“場所”、“服務”、“道具”、“故障”、“特殊”、停止”、“權威”、“強化”、“水份”等詞,就是由日本人創造之後傳入中國的。

隨著科學的發展,許多新的詞語也應運而生。善於學習和引進外國的先進技術和文化知識的日本人民,對這些詞語當然不會忽視。因此,日語中還有許多歐美傳入的語言。對這些語言,日本人並沒有把它們簡單地用音讀的方法直譯過來,而是為了便於理解和使用,將它們以漢字的形式表示出來。

例如:早在江戶時期,就出現了“天文學”、“醫學”、“植物學”、“軍事學”、“物理學”、“化學”等意譯詞語。明治以後,又有了“法學”、“哲學”、“文學”、“美術”等。這些詞後來也傳入了中國,成為我國語言中的一部分。

應該注意的是,有些詞雖然中日兩國書寫的字形一模一樣,但是意思卻有所不同。比如:“批判”這個詞。最初是從日本傳人中國的。雖然兩個國家都使用這個詞。但日語中的“批判”是“批評”、“評判”的意思,遠沒有我們所使用的“批判”那麼嚴重。

少數民族古文字

中國各族人民在長期的曆史發展過程中,曾分別創造和使用過一些古文字。根據目前的資料,中國少數民族古文字有十幾種,它們是突厥文、回鶻文、察合台文、於闐文、焉耆一龜茲文、粟特文、八思巴文、契丹文、西夏文、女真文、滿文、東巴文、哥巴文、水書等。其中有些文字在曆史上起過重要作用,記錄了不同曆史時期的政治、經濟、文化以及有關的民族問題。

回鶻文,曾是中國古代北方民族回鶻(回紇)使用的音素文字,也稱回紇文。主要從唐代至明代流行於今天新疆吐魯番盆地和中亞楚河流域。回鶻文是根據更加古老的粟特文創製的。回鶻人大多使用回鶻文,但在8世紀曾有部分回紇使用突厥文。9-15世紀之間,今新疆和甘肅河西走廊以及蔥嶺西的回鶻人都使用過以粟特字母為基礎的回鶻文,其中以東部的回鶻佛教徒使用的時間最長。蔥嶺西回鶻等部建立的王朝自10世紀信奉伊斯蘭教後,改用以阿拉伯字母為基礎的文字,稱為王朝突厥文。這種文字經發展變化,到15世紀基本上取代了回鶻文。由於起初主要使用在原蒙古察合台汗國的領地,故被稱為察合台文。察合台文保留了12世紀以前的回鶻文傳統,並滲入了相當一部分阿拉伯一波斯語源的詞語。察合台文直到19世紀末,仍是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烏孜別克、塔塔爾等民族的共同書麵語。12-20世紀的維吾爾族文學作品,均用察合台語文寫成。現行維吾爾語文就是在晚期察合台語文的基礎上改進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