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中國曆代度量衡的發展(3)(1 / 3)

商鞅監製的度量衡標準器,現在仍有傳世,這就是現存於上海博物館的商鞅銅方升。方升呈長方形,一端有短柄,器壁三麵及底部均刻有銘文。左壁刻的銘文是“十八年,齊口卿大夫眾來聘。冬十二月乙酉,大良造鞅,爰積十六尊(寸)五分尊(寸)壹為升。”意思是說:秦孝公十八年(公元前344年),齊國由卿大夫多人組成的代表團訪問秦國。這年十二月,大良造(商鞅當時的職務)鞅監製了標準量器,以1615立方寸為1升。今天看來,這一銘文起到了重要的證經補史作用。《史記》上說商鞅在秦國任大良造,“平鬥桶、權衡、丈尺”。這從銘文上得到證實。銘文上記載的齊國代表團來訪,顯然與度量衡改革有關,這表明戰國時諸侯國之間就度量衡問題存在著交流。另外,商鞅對量器的製造采用了“以度審容”的方法,通過規定出方升的具體容積來確保其符合規範。這種方法非常科學,它用長度單位審定體積,使得中國古代量器製作從此走上了與容積相聯係的科學道路。

方升與柄相對的一麵刻“重泉”二字,字體與左側銘文一致。“重泉”是地名,位於今陝西蒲城,這表明方升最初是置於重泉之地使用的。

方升底部刻有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發布的統一度量衡詔書,右壁刻一“臨”字。詔書與“臨”字字體一致,與左壁銘文字體相異,說明是後來加刻的。這一加刻,意味著該方升作為標準量器,在秦國使用了100多年,至秦始皇統一度量衡時,經校驗仍然合乎規範,於是轉發至“臨”地繼續使用。它表明商鞅所製訂的度量衡製度在秦國一直被奉行著。秦孝公死後,反對變法的秦國舊貴族誣告商鞅謀反,用車裂酷刑殺害了他,但商鞅新法並未因此中止,仍在秦國繼續推行。方升上加刻的銘文,有力地證明了這一點。

商鞅方升既是今人考察秦國度量衡製度的實物依據,也是商鞅統一度量衡曆史功績的有力物證。古代量器流傳至今者為數不多,而且大都是民間使用之器,像商鞅方升這樣刻銘詳盡、標稱值明確、製作精良且又與重大曆史改革相關聯的國家統一頒發的標準器,能夠曆經兩千多年而得以保存至今,實屬罕見,堪稱國之瑰寶。

如果說商鞅方升是先秦量器規範化的實物代表,那麼《考工記》記述的栗氏量則是先秦量器科學化的集中體現。栗氏量的實物已經無存,其形製及製作過程則記錄在《考工記·栗氏》條中:“栗氏為量,改煎金錫則不耗,不耗然後權之,權之然後準之,準之然後量之。量之以為黼,深尺,內方尺而圓其外,其實一耐。其臀一寸,其實一豆。其耳三寸,其實一升。重一鈞,其聲中黃鍾之宮。概而不稅。其銘日:時文思索,允臻其極,嘉量既成,以觀四國,永啟厥後,茲器維則。”這段話,簡要地敘述了這種量器的製作工藝過程及其形製、規格、尺寸、容積等。文中所說的金,指銅。“金錫合煎”,是用銅和錫在一起熔煉,得到的是銅錫合金,即青銅。為什麼要用青銅鑄造?原因是多方麵的,青銅熔點低,硬度高,抗腐蝕性強,以之鑄成器皿,不易變形、蝕爛,有利於長久保存。《漢書·律曆誌》說:“銅為物之至精,不為燥濕寒暑變其節,不為風雨暴露改其形。”這裏的“銅”指的就是青銅,可見青銅是古人公認的製度量衡器的上等材料,栗氏量也是用青銅鑄造的。

根據《考工記》的描述,栗氏量是黼、豆、升三量合一的量器。黼、豆、升和區都是當時齊國所用的量器單位,據《左傳·昭公三年》記載:“齊舊四量,豆區釜鍾,四升為豆,各自其四,以登於釜,釜十則鍾。”可見,這些量器的換算關係是(釜同黼):

1鍾=10黼

1黼=4區

1區=4豆

1豆=4升栗氏量實現了一器多量(黼、豆、升)的合一,這在設計思想上是很先進的。

栗氏量的主體是黼,黼呈圓筒形,深1尺,容1黼,圓筒的口徑用一個邊長為1尺的內接正方形來規定。圈足(即引文中所謂之臀)深1寸,容積為1豆,開口向下。兩側耳的深度為3寸,容1升。圈足和耳都是圓筒形,其口徑沒有給出,但通過所給容積及深度可以計算出來。計算結果,對於圈足,應為“內方七寸九分而圓其外”,對於耳,則應為“內方二寸三分而圓其外”(圓周率按栗氏量酣量之規定計算)。

引文中“內方尺而圓其外”,是用圓內接正方形的邊長來規定圓的大小,並非表示該量器的構造為外圓內方。之所以要這樣做,大概是因為當時古人未曾找到準確測定圓的直徑的方法,隻有借助於其內接正方形來表示。那時他們要確定一個圓,首先要定出方的尺寸,然後再作外接圓。在計算上也是如此。《周髀算經》卷上說:“數之法出於圓方,圓出於方,方出於矩,矩出於九九八十一。”這段話就是這一事實的反映。它與《考工記》對粟氏量的規定是一致的。

《考工記》通過規定粟氏量上黼的口徑和深度來確保其容積符合要求,從而實現了“用度數審其容”,這是其設計思想先進性的另一表現。這樣做的結果,在量器上實現了長度與容積的統一:不但同時給出了長度和容量的單位量值,而且隻要長度確定下來,容量也隨時可以得到。這有助於複現標準容量,推廣統一的量值,因而具有很高的科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