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北洋政府農商部成立,農商部認為公尺過長、公斤過重,與當時國民心理和習慣相差甚遠,難以施行,於是於民國三年(1914年)擬訂《權度條例》草案,仿效美英等國英製與米製共存的做法,采取甲乙兩製並行,甲製為營造尺庫平製,乙製為國際通用的米製。甲製為過渡時代的輔助製度,一切比例折合,均以乙製為準。並設權度製造所與檢定所,委托農商部權度處主持其事。此一議案雖於民國四年被北洋政府以《權度法》名義公布,但因兩製並用而無簡單比例,難於折算,不便記憶,因此推行起來,阻力很大。特別是北洋政府政權更迭頻繁,戰禍迭起,軍閥們醉心於爭權奪利,於國計民生渾然不顧,對推行統一度量衡製度之事漠不關心,導致經費無著,使得當時已公布的《權度法》形同虛設,全國度量衡製度混亂狀態依然如故,無纖毫改善。
民國十六年(1927年),南京政府成立。因度量衡事關國計民生,南京政府對之十分重視,指示工商部負責新製度的製訂及推行事宜。工商部認為事關重大,應慎重對待,首先要製定科學的標準,於是組織專家詳加研究。研究的結果,大致形成了兩種意見:一種主張完全推翻萬國公製,依據已知的科學原理,運用科學進步所能提供的最新手段,參考中國傳統習慣,製訂獨立的中國度量衡製度;另一種則從既應有科學的標準,又要便於國際交往,更須適應國民習慣與心理的角度出發,主張完全采用國際米製,另設輔製以資過渡,而輔製與公製之間應有最簡單的比例關係。第二種意見為大多數學者所讚同,也獲得工商部組織的度量衡標準委員會認可。隻是輔製如何設立,也爭議頗久,經過反複推敲,最後認為以徐善祥、吳承洛二人的提案為最佳。根據該提案,1公升等於1市升,1公斤等於2市斤(10兩為1斤),1公尺等於3市尺(1500市尺為1裏,6000平方市尺為1畝)。這一提案以國際公製為標準,市製為過渡,但市製又係由公製演繹而出,實際上與公製成為一體,且與公製有一二三之最簡單比例關係,既方便記憶,又易於折合使用,且與民間傳統舊製量值相近,因此得到了當時工商部及南京政府各委員會的認可,最後經南京政府修正後,於民國十七年(1928年)7月18日以《中華民國權度標準方案》名義正式公布於眾。標準方案與徐、吳方案的差異在於市斤的進率。徐、吳方案為貫徹十進製,以1斤分為10兩,而南京政府最後審查時,認為市製既然屬於過渡性質,且又為遷就傳統習慣,不如仍用16兩為斤。故此標準方案公布時,仍然維持1斤等於16兩之舊製,比徐吳方案後退了一步。
《中華民國權度標準方案的公布,意味著中國度量衡製度與國際公製接軌,開始進入了近代計量的新階段。嗣後,為了保證該方案的實施,民國十八年(1929年)2月,南京政府又頒布了《中華民國度量衡法》,然後在中央政府成立了全國度量局,負責全國度量衡行政事宜。同時擴充度量衡製造所,製造各種標準器,頒發全國各省、縣。還設立了度量衡檢定人員養成所,培養專業人員和檢定人員,為統一度量衡事業造就技術骨幹。
為了推行新的度量衡製度,當時的工商部還行文給中央各部及地方行政機關,要求協助辦理,獲得各界支持。海關貿易則由外交部會同財政部通令各海關總署,於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起一律改用新製。各省也逐步開始推行新法。然而,由於各種原因造成國民經濟衰退,工業、科技及教育事業凋零,使得民國時期度量衡公製始終未能通行全國,隻有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市用製,逐步流行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