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詭異失蹤(2 / 3)

另外3個,有兩名是台溝村人,一個是30歲的女性,於晚間在村北一家食雜店附近失蹤;另一個是38歲的男子,同樣失蹤於晚間,地點為村中一條小溪旁。最後剩下的名額,為靠山村人,年齡41歲,失蹤於晚間,地點為該村一座石橋附近。

還要說的是失蹤年份:後麵介紹的來自其餘兩個村子的3名失蹤者,加上鑫成村的會計,都失蹤於本年度,再加上“梯形地帶”也有5人,那麼本年度總計失蹤9人,為案件統計起始時間2008年3月初以來,失蹤人數最為密集的年份。

令支援小組未想到的是,所有失蹤地點都不偏僻,失蹤人數最多的“梯形地帶”則不僅車流繁忙,且視野也足夠開闊,周邊還有幾間工廠。它位於鑫成村南邊村口附近,方圓200米左右,前邊是213省道,後麵是一條新近修成尚未通車的柏油路,左邊是一條3米寬的小土路,右邊是四車道的石子路。綜合判斷:小土路附近,為失蹤者集中消失區域,小土路北側靠近村民承包的果園,附近還有一個近兩米高的大土包,算是可以遮人視線吧。

鑫成村失蹤人數最多,為本次失蹤案重點調查區域,其距蒲寧鎮中心約兩公裏。韓印和顧菲菲想盡可能地與當地村民多做交流,所以表示不住在鎮上,想在鑫成村找個地方落腳。該村村主任楊勁鬆主動要求把支援小組安頓到他家裏去。

村主任的兒子和兒媳都外出打工了,家中西側廂房便空了下來,韓印和杜英雄住廂房北邊屋子,顧菲菲和艾小美便住到南屋。由於實際上辦案的核心人物是韓印,所以吃過村主任張羅的晚飯,進行案情討論時,眾人便聚集在北屋。

本次失蹤案信息特別雜亂,時間、地點、失蹤者,都需要仔細梳理。韓印認為:凶手至少有兩名或者兩撥人以上,其中一名作案特征比較明顯,其作案地點主要在梯形地帶內,作案時間集中於上午9點至11點之間,但13個失蹤者未必都是其所為。從概率上看,他針對的目標主要是正值花季的青少年,那麼首先基本可以排除整個失蹤案中年齡最小的一個;而大學生失蹤和倒數第二起,雖都發生在梯形地帶,且年齡層符合目標範圍,但兩案前後發生僅間隔一兩個小時,如此作案密度從心理需求角度看是極為罕見的,所以此二人的失蹤肯定有一人與該嫌犯無關。總結起來說,他的犯罪行為可能至少涉及11個失蹤者。同時,由以上特征也可以明確一點,凶手為無動機作案,也就是變態作案。動機明確的犯罪人,是不會把作案特征表現得這般明顯、這般規律的。鑒於失蹤者可能均已遇害,現在可以正式稱他為“連環殺手”了。那麼,初步可以側寫出凶手的哪些背景信息呢?

第一點,前麵說過了,梯形地帶並非隱蔽之地,反而是車流交彙的開闊地,選擇這般地點作為連環殺手獵取目標之所,無論怎麼說都是非常不明智的,任何一個凶手有預謀地作案時,都不會選擇那裏。可事實偏偏如此,隻能說凶手第一次作案可能是臨時起意,也就意味那是一次“機遇型”的衝動作案,但帶給凶手的滿足感是前所未有的,以至凶手逐漸對作案地點和行凶手段形成固定模式。進而則表明,梯形地帶是其日常活動有可能經過的區域。

第二點,如果說在開闊地殺人不被目擊有一定運氣的成分,那麼凶手是如何在不引起路人矚目的情形下,迅速將失蹤者帶離現場的呢?又是如何悄無聲息將屍體處理掉的呢?由這兩個疑問,得出最大的可能性——凶手可能有輛汽車,用來運載屍體和拋屍;再一個,他應該係獨自居住,所以至今無人發現他作案。

第三點,不管是當場以閃電速度殺死還是製伏受害者,尤其作案現場非隱秘之地,凶手必須具有相當的膽魄和技巧以及經驗,由此推斷凶手應該具有犯罪前科,或者有軍隊和警隊服役經曆。

第四點,由失蹤者特征來推斷凶手作案的心理動機——失蹤者皆為青少年,凶手選擇這樣一個群體作為獵捕對象,可能出於如下幾個原因:1.尋求征服和控製男性年輕人,以彰顯自身能量,從而獲取日常生活中無法體會的成就感;2.該年齡段的青少年,是其初始的刺激源,可能曾經給他造成某種侮辱和挫折;3.凶手是同性戀,可能有索愛被拒的經曆,等等。不論這三種動機隻有一種符合凶手還是兼而有之,總之,可以映射出凶手孤單的心境、偏執和自卑的個性,以及缺乏與他人交際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