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物理大發明(1)(1 / 3)

溫度計的發明和改進

冷熱的觀念古已有之,但形成科學概念卻經曆了漫長的過程。很多科學家都曾為此大傷腦筋。這裏的關鍵在於如何定量表示冷熱的程度。

早在我國戰國時期,我們的老祖宗就已經根據水結冰來推知氣溫下降的程度。漢代初年有一種“冰溫度計”,按文獻記載,“睹瓶中之冰而知天下之寒暑”。意思是說,觀察瓶裏冰的融化或增厚,就可知氣溫的變化。

古人也知道利用光的顏色判斷溫度的高低,“爐火純青”就是形容爐溫達到最高點時火焰從紅色變成青色的意思。

最早有意識地依靠熱脹冷縮來顯示溫度高低的是16世紀的幾位科學家,其中有著名物理學家伽利略。他發明了第一支溫度計,時間大約是1593年。據他的學生描述,有一天,伽利略取一個雞蛋大小的玻璃泡,玻璃泡接到像麥秸一般粗的玻璃管一端,管長約半米。用手掌將玻璃泡握住,使之受熱,然後倒轉插入水中,等玻璃泡冷卻後,水升高二三十厘米。伽利略用水柱的高度表示冷熱程度,測量了不同地點、不同時候、不同季節的相對溫度。

伽利略曾經學過醫學,顯然他是想利用這個溫度計來測量人體的體溫。但他的溫度計有一個重大缺點,就是大氣壓會對水柱高度產生影響,而且溫度計插在水盆裏用起來很不方便。

法國化學家雷伊(J.Rey)將伽利略的溫度計做了一點改進,他把玻璃泡調頭放在下方,從上麵灌進一定量的水,於是溫度計便可以攜帶了。但水會蒸發,溫度仍然不很可靠。不久,在意大利出現了把酒精或水銀密封在玻璃泡中做成的溫度計。為了表示溫度的高低,在玻璃管上標有刻度,管子太長,就做成螺旋狀。可惜,刻度沒有統一標準,不適於推廣使用。

德國的格裏克(O.V.Guericke)在1660~1662年間創製的溫度計頗為壯觀。該溫度計高達20英尺(約6米),由一個中空的大銅球殼及一細長的U形銅管構成,管中灌有一定量的酒精,開口一端的液麵上漂移著一銅箔杯,杯子通過繩經滑輪吊著一個小天使,通過小天使的升降來指示氣溫的高低,刻度上標明“大熱”、“大冷”等字樣。

通過實踐,科學家們逐漸認識到,為了有效地測量溫度,必須選取某些溫度作為標準點。

惠更斯推薦水的冰點和沸點作為標準,玻意耳認為冰點會隨緯度改變,建議用大茴香油的凝固點作為標準。牛頓則選用融雪溫度和人體溫度作為溫標,並將這中間分成12等份。1703年,丹麥學者羅默(Romer)則選用冰、水和食鹽的混合溫度作為零度,因為這是當時所能達到的最低溫度。

德國人華倫海特(D.G.Fahrenheit)從羅默的工作中得到啟發,也研究了溫度標準。1714年,他用水銀代替酒精作為測溫物質,於是就有可能利用水的沸點。他做了許多實驗研究水的沸騰,認識到水的沸點在大氣壓一定的條件下是固定的,不同的大氣壓下,沸點會有所改變。

他把結冰的鹽水混合物的溫度定為零度,以健康人的體溫定為96度,中間的32度正好是冰點,後來又確定水的沸點為212度,這就叫華氏溫標,以°F表示。

華倫海特的工作推動了精確溫度計的發展,在歐洲大陸,他的溫度計使用很普遍。

瑞典天文學家攝爾薩斯(A.Celsius)1742年創製的溫度計是在水的冰點和沸點間分為100等份。不過,他為了避免冰點以下出現負溫度,定冰點為100度,沸點為0度,和現行的攝氏溫標(以℃表示)正好相反。我們現在的攝氏溫標是1743年法國人克利斯廷(Christin)首先采用的。從伽利略到攝爾薩斯,大約經過了180年,在這些漫長的歲月裏,溫度計幾經滄桑,逐漸完善。有了溫度計,沒有溫度標準和分度規則也是不行的。而溫度標準則有待於物態變化的研究。所以,溫度計的發展曆經這麼長的時間,而一旦建立了完善的測量溫度的方法,熱學的實驗研究也就蓬勃展開了。

望遠鏡和顯微鏡的發明

透鏡是最簡單的光學儀器,借助它的放大作用,人們可以擴大視力。早在公元前424年,古希臘的一部喜劇中有這樣的台詞:“用透明無瑕的石頭點火吧!”透明的石頭就是玻璃。一千多年以後,才有人用透鏡製成眼鏡。有一幅據說是1352年的教堂壁畫,畫中一位戴眼鏡的技師正在刻字,說明眼鏡的使用跟印刷技術的發展有關。這大概是有關眼鏡的最早記載。

望遠鏡的發明有點偶然性。第一個望遠鏡是荷蘭的一位眼鏡製造師利佩希於1608年做成的。

據說,有一天利佩希無意地將一塊雙凸透鏡和一塊雙凹透鏡組合在一起,對準附近的一座教堂尖頂上的風標,隻見風標明顯地放大了,距離似乎也近了,使他又驚又喜,後來他還為此申請專利,引起了一場發明權之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