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9章 停戰與盟誓(2 / 2)

六月二十七日,宣府巡撫、宣鎮總兵官遣張家口全都司、黃都司二官員率二通官等十一人,同前遣往張家口之庫爾禪巴克什、衛寨桑、羅碩等攜帶牛十二、羊二十、梨一金鬥、李子一金鬥、棗一金鬥、茶兩簍、稻米十鬥、麥麵十鬥、燒酒一大瓶、黃酒一大瓶,來朝獻禮。

領兵諸貝勒大臣各按翼序排列畢,汗禦坐黃幄,令前來獻禮之二官員二通譯進見汗,四人不勝恐懼,跪拜打顫,叩首而退。

次命從人遙拜。

拜畢,命坐左側,宴之。

宴畢,賞二官員各馬一,二通譯各牛一,再其餘九人各羊一。

是日,科爾沁人、滿洲人、漢人大市於張家口。

六月二十八日,宣府沈都堂、董總兵官,身任議和,約定與滿洲講和。

誓告天地時,大明國全都司、黃都司二州官四員與滿洲國阿什達爾漢及達雅齊、龍什、衛寨桑四大臣,刑白馬烏牛,焚書誓告天地曰:

“大明國、滿洲國,我兩國皆欲修好,和睦相處。故刑白馬烏牛,誓告天地。若大明先渝盟,則天地譴之,統絕國亡。若滿洲先渝盟,則天地譴之,統絕國亡。兩國若遵守誓告天地之言,和睦相處,則天地眷祐,至世世子孫,永享太平。”

盟畢,以和事成,贈金五十兩、銀五百兩、蟒緞五百、毛青及布一千。

二十九日,明國使臣還。

三十日,先是遣庫爾禪巴克什,達雅齊塔布囊及穆成格以禦馬二匹回贈宣府沈都堂、董總兵官,以答謝其送禮之情。至是,沈都堂、董總兵官答曰:“未奉我帝命,何敢受汗之馬?”因辭不受,卻之。

崇禎朝無實錄,有關此事隻能散見於各種史料。

明末清初學者談遷根據當時流通的邸報和傳言撰寫崇禎朝史書《國榷》,卷九二崇禎五年七月壬寅條:

“逮巡撫宣府右僉都禦史沈棨。時插漢虎墩兔憨(察哈爾林丹汗)犯張家口求款市,棨不以聞,即答書設誓宴賚。太監王坤以聞,逮訊之。”

沈棨的盟誓對象變成了林丹汗。內容為巡撫沈棨因擅自作主盟誓,被太監王坤得知消息予以抓捕。

且不說林丹汗早已和明朝達成了貢市協議,當時林丹汗已經被皇太極趕跑,哪裏還能跑到張家口來求款?但說滿洲大軍從五月底阿濟格壓境到六月底議和足足一個月時間,崇禎怎麼可能不知道消息!怎麼可能沒有作出指示!

但是當時外界傳言或者當時的邸報內容可能就是如此。沈棨也確實於當年七月份被捕下獄。

在當時閣臣吳宗達的文集《渙亭存稿》中,收錄有崇禎對此事的一個批示:

“發下宣府巡撫沈棨本,欽奉禦批:明明以國號下與逆奴並列並誓,又給之金帛等物,尚敢修飾,損威辱國,專擅欺君!欽此”。

可見崇禎事前知道,事後反悔,導向輿論,欺騙民眾。

根據兩國之間的告天誓言:

“若大明先渝盟,則天地譴之,統絕國亡。若滿洲先渝盟,則天地譴之,統絕國亡。兩國若遵守誓告天地之言,和睦相處,則天地眷祐,至世世子孫,永享太平。”?

於是老天爺毫不客氣地把大明“統絕國亡”了。

活該!

一點都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