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背景資料:大理的建置沿革(下)(3 / 3)

在南詔大理國的城鎮遺址中,還發現了大量白文有字瓦:如“買諾”漢意為“購買”;“官諾”漢意為“官製”。南詔大理國古籍《巍山起因》、《鐵柱記》、《西洱河記》、《國史》等等,相傳都是用白文寫成,可惜早已失傳。但遺留至今的《大理國段氏與三十七部石城會盟碑》中,奇字連篇,其中就有大量漢字注白音的“白文”。近現代發現的大量南詔大理國寫本佛經中,也有大量漢字注白音的“白文”批注,這些都是研究白族語言文字的寶貴資料。當然,南詔大理國時代通行使用的主要是漢字、漢文,白文主要是學習使用漢字、漢文的輔助手段。

南詔大理國以後,白文還在繼續發展。不僅出現了用白文寫成的《白古通記》、《玄峰年運誌》等白族古代史書,而且還出現了《山花碑》等白文碑刻。近現代,一些白族大本曲藝人,還使用漢字記白間歌詞。今天,許多白族專家學者,還在地研究、創造、推廣、使用白文,即創造使用一套拚音化、科學係統的白族語言文字。效果如何,還有待於實踐的檢驗。

南詔的禁軍與禦林軍

曆代封建王朝,都建有侍衛宮中及扈從的軍隊,專司防衛京城、保護皇帝,稱為禁軍和禦林軍。作為雲南的地方政權,南詔也同樣有自己的“禁軍”和“禦林軍”,那就是《新唐書·南詔傳》中所說的“王親兵曰朱弩怯苴”,所謂“朱弩怯苴”,就是係紅色犀皮腰帶的武士。這些係紅腰帶的南詔王親兵,又以身份、職責不同,分為“負排”及“羽儀”。

負排是南詔王及其重要官員的警衛部隊,性質與中原王朝的禁軍相似,但沒有固定數額的人員編製。因人數的不限定,為南詔擴充負排隊伍人數提供了方便,以應急時之需。負排由“羅苴子”(即南詔武士)中選出,有統一的服裝、裝備,一律著韋衫袴(即皮製衣服)。這與鄉兵自備給養是不相同的。

《蠻書》卷九記載:“負排又從羅苴子中揀入,無員數,南詔及諸鎮大軍將起坐不相離捍蔽者,皆負排也。”《新唐書·南詔傳》說:“歲給韋衫袴。”負排長期擔任警衛南詔王及其官員的任務,不可能再從事農業生產,已變為職業軍人,除“歲給韋衫袴”發給統一的服裝外,武器、軍糧、裝備等給養問題也應當是由南詔統一供給。因此負排是南詔的專職軍隊,直屬南詔王調遣。有了這支專職軍隊,南詔王得以威懾各地方,維持其統治地位。從“南詔及諸鎮大軍將起坐不相離捍蔽者,皆負排也”這條記載看,各鎮節度軍將也擁有一部分專職“負排”,但數字似乎應有一定的限製,而且以洱海為中心的王畿要地—原六詔故地鄉兵實力也應強過各節度使的實力,如各節度大軍將擁兵勢力強於南詔王室直接掌握的軍隊,南詔王統治地位將無力維持。有關此問題的詳情及史料現所知者甚少,尚待史家們繼續收集、探討。

《新唐書·南詔傳》記載:“以清平官子弟為羽儀,王左右有羽儀長八人,清平官見王不得佩劍,惟羽儀長佩之,為親信。”這裏所說的“羽儀”是南詔王的直接親信扈從、直接警衛人員,也就是“禦林軍”,是比負排高一級的警衛部隊。羽儀能直接接近南詔王,而負排卻不能,負排擔任的是外圍警衛,如都城的城防及各要塞的控製等等。南詔這種以重臣子弟充當禁衛的法,明顯是向唐王朝學習的。唐朝宿衛宮禁的是由勳戚顯貴子弟組成的“羽林”,而且南詔“羽儀”一詞當與“羽林”有關。在南詔,清平官地位高於軍將、大軍將,是最高級的官員。從隻有清平官子弟才能充任羽儀這點看,似乎隻是顯示地位的尊卑,而實質上充任清平官的都是出身於南詔政權所賴以依存的白蠻大姓階層。南詔王的統治正是充分代表了這個階層的利益,得到他們的充分支持,所以南詔國王也才可能選用他們的子弟充任貼身警衛。

南詔清平官的人數比唐王朝宰相一級的官員人數多,但數量始終有限。用他們的子弟組成警衛部隊,人數難以滿足,因此還得有其他大姓顯貴子弟來補充才行。清平官的子弟則主要充當羽儀長,似為可信。《蠻書》卷九說:“羽儀亦無員數,皆清平官等子弟充,諸蠻不與焉。常在雲南王左右,羽儀長帳前管係之。”可見南詔的羽儀,情況與唐朝的羽林同轍,都是由最高層的顯貴勳戚子弟組成的宮禁宿衛隊伍。

大理這個名稱從何而來?

在後晉天福元年(公元936年),即大理國建立以前,“大理”一詞還沒有見諸於有關記載洱海區域的史籍。司馬遷的(史記)稱洱海附近一帶為“葉榆”,當時洱海也叫葉榆澤(又稱“葉榆水”)。漢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漢武帝在這裏設置了雲南(今祥雲)、葉榆(今大理。洱源)、邪龍(今巍山)、比蘇(今雲龍)4縣,隸屬益州郡;東漢、蜀漢、晉、南朝,先後歸入永昌、雲南和東西河陽等郡屬。唐開元甘五年(公元737年),蒙舍詔(在今巍山)的皮邏閣在唐朝的支持下統一了六詔,建立了南詔地方割據王朝,於公元739年遷都大和城(又叫太和城,在今大理太和村西)。到了閣邏鳳的孫子異牟尋又遷都羊苴咩城(即今大理城)。在南詔統治時期,在這個區域一直無“大理”之稱。南詔是封建軍事奴隸製性質的政權。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奴隸製度行將被新興的封建領主製所取代。反映在南詔統治集團內部便出現了貴族豪強趁南詔政權衰微之機,內則清平官(即宰相)專政,外則節度使(即都督)擅權的混亂局麵。在清平官和節度使中,大多數是代表新興封建領主勢力的先進漢族和“白蠻”大姓豪族,其中以鄭、趙、楊、段的勢力最大。這種狀況,造成了新舊勢力之間互相爭奪政權的局麵。公元897年至公元902年,權臣鄭買嗣在廣大人民反對南詔統治者的大勢下,先後殺了南詔王隆舜及其子舜化貞,奪得了政權,改國號“大長和”。在大長和國建立後36年,權臣東川節度使楊幹貞殺了鄭隆旦(大長和國三世國王),滅了大長和國,擁立清平官趙善政為國王,國號“大天興”。過了10個月,楊幹貞又廢趙善政而自立為王,國號“大義寧’”。在南詔滅亡後短短的30多年間,這裏像走馬燈一樣先後發生了三個短命政權的交相更替。由於彼此間的混戰及實行苛政重賦,引起了奴隸、自由民及各部落百姓的紛紛起義。這時,南詔派往通海的節度使段思平(白族,大理喜洲閣洞垮村人,為南詔開國功臣段儉魏之後)把持地方勢力,以“減爾稅糧豐,寬爾諾役三載”的諾言,與滇東“三十七部”的貴族反抗武裝在石城(今曲靖)會盟,於公元937年率軍到達洱海,攻破龍尾城(今下關),打垮了楊幹貞,占領了羊直咋城(今大理縣城地區),滅了“大義寧國”,建立了號稱“大理國”的新政權。據史書記載,段思平建立政權之後,“更易製度,損除苛令”,可見他改國號日“大理”,就是要大大調理各方麵的關係,以適應生產力的發展。“理”與“治”同義,“大理”即是“大治”的意見。從此,“大理”一詞便被沿襲成為以洱海為中心的白族地區的專有地名。蒙古憲宗三年(公元1253年),忽必烈“革囊渡江”征雲南,滅大理國,後建雲南行省,國王段氏被任為大理世襲總管。蒙古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置大理路,轄境包括現今大理、洱源、規山、祥雲、永平,以及姚安、大姚、保山、騰衝等地,治所在羊在華城。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將大理路改為大理府(雲南內地共設有助個府),轄境相當於現在的大理、祥雲、賓川、洱源、雲龍等縣。這當中,作為洱海周圍的大理縣也數易其名,元朝至元二十六年(公元1289年)置太和縣,1913年改名大理縣,羊直學城也就改稱大理城。由此可見,“大理”一詞作為專有地名,是段思平建大理國後才出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