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是個性積極的源泉,是人格的核心。個體的人格結構處於不斷變化之中,其主要動力就在於需要發生運動和變化;而人的需要的變化就導致人的品性的形成。蘇聯著名教育家馬卡連柯曾指出,教育工作“最深刻的意義就在於精選和培養人的需要,引導他們走向道德的高峰。”蘇霍姆林斯基也說:“培養願望的文明——這是我們稱之為學校生活的道德意義的那一複雜事物最鮮明的特色之一。”事實上,正如蘇聯心理學家彼德羅夫斯基所說:“德育首先是對需要的培養。正是組成了個性本質的那種社會關係係統反映在人的需要的性質中。”“新需要的誕生可以導致新品質的形成。”因此,培養兒童和青少年正確的需要,滿足、引導他們需要的發展,對於以需要為基礎的整個人格動力機製的建構,對於激發個性積極性,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這也是人格輔導的重要內容之一。
作為人格動力係統的核心,人的需要是一個相對穩定的動力結構,它是在各種需要相互製約中有規律地消漲的。如果一個人較少地追求高尚的精神的需要或者這種需要受到壓抑,他們對物質的、生物性的需要就會不正常地被激發起來。因此,要十分注意培養兒童和青少年健康的高尚的對精神文明的需要,在“滿足物質需要與形成、發展、滿足精神需要之間,建立明智的和諧”(蘇霍姆林斯基);要教育他們學會節製自己的需要,培養“滿足的延緩”的能力;還要教育他們把個人需要的滿足同自己的義務感、責任感聯係起來,學會按照社會的生活方式與條件(允許或限製)來實現與調節(加強或減弱)自己的需要,並且具有選擇正確的方式來滿足自己的需要的能力。
此外,正確的活動動機的培養與激發,以及動機結構的優化,高尚情趣與堅定信念的形成,科學世界觀的樹立,都是人格輔導的內容。
(4)優良性格的塑造
性格是表現人對現實的態度和行為方式中的比較穩定的獨特的心理特征的總和。性格雖然不是人格的全部,但它表現一個人的社會性及精神麵貌的主要方麵,因此是人格特征中有核心意義的一個成分。它作為人對現實(對社會、對工作和勞動、對人與對己等等)的態度及行為方式概括化和定型化的結果,表明一個人的社會實質,跟反映社會關係的意識密不可分,因而性格往往標示著一個人的為人方向。可以說,人格特征的其他成分如能力、氣質等,隻有同性格相結合才具有社會評價的意義。
在個體的人格發展中,性格的培育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無論是道德的成熟、品行的養成,或者社會生活的適應,都離不開良好的性格。康德早在18世紀就指出,德性隻有在性格準備下才能形成。因此,必須把良好性格的培養作為人格輔導的重要內容。
性格是一個複雜的整體,是具有多側麵、多層次的心理構成物,它包含多種多樣的性格特征。這些特征在每一個人身上,又以獨特的方式結合起來,成為有機統一的結構。
性格特征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麵:
①對現實態度的性格特征。
首先是對社會、對集體、對他人態度的性格特征。積極的如:熱愛祖國、助人為樂、富有同情心、正直、誠實、熱情等;消極的如:自私自利、懶散、虛偽、粗暴、冷漠等。
其次是對學習和勞動態度的性格特征。積極的如:勤勞、認真、細致、敢於創新、儉樸等;消極的如:懶惰、馬虎、粗心、保守、浪費等。
再次是對人對己的態度的性格特征。積極的如:謙虛、自信、嚴於律己等;消極的如:驕傲、自卑、放任、自暴自棄等。
②性格的意誌特征
意誌特征在性格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主要表現在自覺調節自身行為的方式和水平上,體現意誌的堅強或脆弱。如自覺性、獨立性、堅持性、果斷性、紀律性、沉著、堅定、勇敢,以及與之相反的盲目性、依賴性、任性、寡斷、武斷、散漫、魯莽、脆弱等。
③性格的情緒特征
主要表現在情緒活動的強度、穩定性、持久性和心境等方麵。如情緒反應有快慢與強弱,體驗有深淺,保持有久暫,心平氣和與激怒性,抑鬱低沉和樂觀性,狂熱與寧靜,慷慨激昂與冷漠消沉等。
④性格的理智特征
這是表現在感知、記憶、思維和想象等認知過程中的態度和活動方式上的差異。如認識的主觀性和客觀性,主動性與被動性,精細性與粗略性,深刻性與膚淺性,廣闊性與狹隘性,嚴謹性與輕率性等。
作為人格輔導的一項內容,優良性格的塑造,就是要培養和發展兒童青少年積極的性格特征,消除和克服消極的性格特征。國內外許多研究都指出,兒童的行為是由“他律”(服從外部的要求)向“自律”(服從自身內部的要求)轉化的。中小學生的性格大多處在由他律向自律轉化的過渡階段。因此,要在優化學校、家庭、社會的教育環境的基礎上,強化教育的功能,加強性格的鍛煉和個別指導,引導學生進行自我教育和修養。
(5)積極的“自我”的培養
自我意識是人格形成的主導因素。它的主導性表現在對遺傳、環境、教育等因素的能動調節上,通過“自我”將這些因素整合起來,以求得人格的自我完善。人格是根據外部刺激、當時情境、內部狀態來作為反應的,自我則從個體與社會關係的角度來調控和影響人格反應。自我通過自覺的意識對外部刺激信息作出選擇和淘汰,根據個體利益來排除即時情境和人格內部狀態的影響,從而形成影響人格表現的較為穩定的核心,保證人格的同一性和連續性,增強人格的社會適應力。使之更加符合日常的社會生活和交往的要求。
人格的發展離不開自我意識。一般說,人格發展水平與自我意識發展水平之間存在正相關關係。自我意識的水平製約著對自己的人格發展進行主動調節的能力。
人的自我意識可能是積極的,也可能是消極的。美國心理學家羅傑斯說:“積極的自我觀念為我們正確地對待生活提供了極大的有利條件,它形成了偉大的人格力量的基礎……。有了積極的自我觀念正好比在銀行裏有了很多的存款。它為我們提供了一種無憂無慮的安全感。一個有著積極的自我觀念的人,他能夠經受發生突變的考驗,他不會為出現各種不同的新異情況而擔憂”。
一個人具有積極的“自我”,就能正確地認識和評價自己,有較穩定的“自我同一性”知覺。具有“自我效能感”,對自我的特殊性和自我價值能充分地自覺和肯定,在情感上能悅納自己,在行為上能自我控製,對發生於內外的各種矛盾能進行自我調節,表現出自信、自尊和自製。而消極的“自我”,則表現為不能很好地認識和評價自己,或者自我“膨脹”,倨傲不恭、自命不凡、盛氣淩人,或者自我“萎縮”,悲觀消沉、怨天尤人、自暴自棄,在感情上或是孤影自憐,有一種自戀傾向,或是自卑自賤,不能悅納自己。
人格輔導要十分注意培養兒童和青少年健全的積極的“自我”,消除消極的自我意識,通過勸說、積極評價、“重要他人”的影響,提供成功經驗,進行歸因指導訓練,促進社會比較等等途徑,幫助他們建立正確的自我概念,形成健康的自我體驗,提高自我控製能力,促進積極的自我統一。
培養積極的“自我”,可以從以下方麵著手:
①提高自我認識的水平。做到:第一,“見賢思齊”,“見不肖而內省”,隨時反省自己。第二,多和他人交往和溝通,了解別人對自己的看法,形成準確的自我觀念。第三,從活動的實際效果來認識自己、評判自己。
②形成健康的自我體驗。做到:第一,擴充眼界,擴大視野,不做井底蛙,看到他人的優點和長處,不自高自大。第二,和自己過去比,看到自己的進步,悅納自己。第三,建立積極而切實的理想自我,既要有遠大的誌向,又要從實際出發確定每一步的“期望水準”,防止挫折感和失敗感的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