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常見聲樂體裁
1.民歌
即民間歌曲,一種由普通民眾即興創造、口頭傳播。詞(文學)、曲(音樂)緊密結合,篇幅短小,題材、體裁非常多樣化的民間歌唱藝術形式。中國曆史上,民歌有很多特殊的稱謂,如歌、詩、風、辭、謠、曲或曲子、小令調或時調、小調、山歌等,自20世紀起,才使用這一統稱。與創作歌曲不同的是:(1)民歌是集體的創造,而不是個人獨立完成,所以沒有固定的作詞作曲者;(2)民歌通過口頭傳播,而不用記譜或其他手段;(3)民歌的創造、傳唱即興性很強,它常常因時因地因人而變;(4)每個民族的民歌有自己特定的傳統,但又因方言、習俗、生活生產方式不同而形成豐富多樣的地方特色和風格。
民歌是各民族文化的源頭。世界上每個民族都通過自己的民歌文化傾訴本民族人民大眾的勞動、愛情、世俗生活、宗教信仰和理想、精神。同時,民歌“總是親切地伴隨著曆史”(高爾基),成為民族的“編年史”(馬克思)和百科全書。中國民歌從傳說中的“葛天氏之樂”中的8首歌、黃帝“彈歌”到詩經“國風”、漢魏“樂風”、唐代的“曲子”、明清“時調,小曲”,經曆了數千年的曆史積累,留下極豐富的遺產,也形成了十分多樣的體裁類別。民歌的分類方法很多。如曆史(古代民歌、近現代民歌,或先秦、漢唐、宋元明清等),民族(漢族民歌、蒙古族民歌、藏族民歌等);題材(愛情、婚姻、勞作等);地域(南方、北方;河北、山西、江蘇等)和體裁等。體裁分類在20世紀受到普遍重視。一般情形下,分作號子、山歌、小調三大類,也有進一步分成號子、田歌、山歌、小調、秧歌(燈調)、漁歌、兒歌、搖兒歌、叫賣調等九類的作法。而在廣大少數民族地區,由於觀念、習俗不同,幾乎每個民族的民歌都有自己特殊的劃分方法和特定特呼。
民歌的唱詞大都是韻文體、漢族民族以七言、十言,五、七言聯合體為主,少數民族民歌各有自己的押韻規律。民歌的曲體以兩句、四句、五句體和多句體較常見。上、下句體是民歌曲體的基本結構,四、五句和多句都是在兩句體的基礎上形成的。其中兩句體的對仗原則,四句體的起、承、轉、合原則具有深厚的曆史傳統和獨特的美學趣味。此外大多數民歌都廣泛使用襯詞襯句。這些詞、句對於加強民歌的地方特色和歌唱性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有些襯句則起到擴展結構、增強音樂變化的功能。
20世紀以來,在我國廣大專業音樂工作者的參與下,各地各民族的民歌的收集、記錄、整理工作取得了豐碩的成果。自1979年起編集的《中國民歌集成》將把30個省、區,56個民族的4萬餘首民歌精品收入其中,從而使人們真正領略中國民歌文化的博大豐姿。
2.抒情歌曲
抒情歌曲是當代人們最熟悉、最喜愛的歌曲體裁,抒情歌曲以音樂最擅長的感情抒發功能為特征,在人們的音樂生活裏受到了最廣泛的注意。
抒情歌曲的容量較大,在題材內容上極為廣泛,不管從群體還是個體的角度,隻要是抒發人的內心感情的歌曲,大都有抒情的特點。對生活的思索,對理想的追求,對祖國家鄉的謳歌,對親人和情人的愛戀,對大自然的讚歎,對人類博愛的胸懷,抒情的、哲理的、傷感的、崇高的,都可為抒情歌曲所容納。在音樂構成上,快速度、慢速度,各種節拍,各種節奏都可廣泛運用。在演唱方式上除了主要是獨唱外,還有各種組合的重唱、小合唱、抒情性的合唱等。在聲部和演唱風格上,男聲、女聲、高音、低音,西洋美聲唱法、民族民間唱法、通俗唱法都可在抒情歌曲領域裏得到充分的運用和體現。
抒情歌曲根據不同的寫作手法還可分別具有如下的幾種體裁特點。
藝術抒情歌曲
這類抒情歌曲即通常所指的藝術歌曲。藝術抒情歌曲由於歌詞的深層內涵,寫作的較高技巧以及伴奏在表現上的重要作用,因而有著較高的美學欣賞價值。
民族歌謠體抒情歌曲
這類抒情歌曲在旋律、節奏、調式、歌詞句式和音樂氣質上具有我國民族歌謠的性格。其中如揚抑格(即每句大多為強拍開始)的節奏,均衡的句法,旋律的線條美,詞曲的音韻結合以及大都用具有民族民間特點的唱法等等均是它的鮮明特征。
通俗抒情歌曲
這類抒情歌曲通俗淺顯,易於傳唱,在詞曲,演唱上比較接近人們的生活。它同民族歌謠體抒情歌曲主要不同在於它具有較多的創作歌曲風格,旋律進行同語調結合比較緊密。它的節奏更為多樣,有“校園歌曲”式的均衡、平穩節奏,也有大量運用切分的給人以動蕩感覺的比較自由的節奏。演唱上大都為所謂“通俗唱法”,或者兼有這種風格的其他唱法。
頌歌抒情歌曲
這類抒情歌曲在歌詞內容上大多為歌頌祖國,歌頌英雄人物,歌頌理想和美好生活等。音樂上寬闊浩大,富於激情。旋律的起伏比較大,節奏也較為舒展,有些歌曲還運用領唱、合唱的演唱形式。
朗誦抒情歌曲
創作歌曲風格的朗誦體,歌詞常為字數長短不一的自由詩體,旋律有比較自由的朗誦語調和節奏隨意性較強的韻律,即使有些歌曲歌唱性較強,但也大多是如說如歌、如吟如唱的性格。在音樂上常使用抑揚格節奏(弱拍或後半拍起)、三連音節奏以及重音不完全吻合節拍規律的節奏等。曲調同四聲可能結合得較緊,但有時卻大量運用同音反複,形成訴說式的喃喃語調性格。
3.敘事歌曲
敘事歌曲以敘事為特征。較大型的敘事歌曲常有人物和故事情節,較小型的在歌詞上、內容上也常有一定的敘事特點和人物身份。
我國較大型的敘事歌曲在音樂風格上更接近說唱、戲曲和民歌,是歌曲化了的說唱音樂。它表現在歌詞特點上,旋律風格上以及多段落的或者是聯曲體結構,或者是板式結構等方麵。這類作品如《八月十五月兒明》(呂遠詞曲)、《王大媽要和平》(放平、張魯詞,張魯曲)以及《平漢路小唱》、《晉察冀的小姑娘》等。
較小型的敘事歌曲不一定有情節性,往往是敘事與抒情特點相結合,敘中有情,情中有敘。如歌謠體與多段詞分節歌結合的《妹妹找哥淚花流》(凱傳詞,王酪曲)、《歌唱二小放牛郎》(方冰詞,劫夫曲),說唱與民歌風格的《看見你們格外親》(洪源、劉薇詞,生茂曲)、《老房東查鋪》(石祥、劉薇詞,唐訶、生茂曲),創作風格的《聽媽媽講過去事情》(管樺詞、瞿希賢曲)。
4.詼諧歌曲
這類歌曲輕鬆諧趣、生動活躍,在音樂上民族風格比較鮮明,演唱上常常或加入說白,或作些誇張的處理。我國這種歌曲的創作還不多。《古怪歌》(宋揚詞曲)、《茶館小調》(長工詞,費克曲)產生在舊中國,歌曲對當時黑暗統治進行了辛辣的諷刺。50、60年代則常將諧趣與某些人物形象聯係在一起,通過帶有幽默格調的演唱,表彰那些普通勞動者。這類歌曲如《俺是快樂的飼養員》(楊小彬詞,穆傳永曲)、《歌唱光榮的八大員》(洪源詞,晨耕曲)等。近年來創作的《戒煙歌》(瞿瓊、任紅舉詞,畢庶勤編曲)、《搬家》(穀建芬詞曲)、《笑比哭好》(馮述詞,馬丁曲)、《濟公活佛歌》(張鴻西詞,金複載曲)則表現了人們對不良現象的批評和對美好事物的善良的願望。
5.詠歎調
詠歎調是歌劇中的主要聲樂唱段,用獨唱形式演唱。詠歎調往往被安排在戲劇情節發展的關鍵時刻,用來表現劇中人物在特定環境裏的思想感情和內心獨白。詠歎調旋律優美動聽,音樂情緒的變化起伏較大,要求運用高超的聲樂演唱技巧,是歌劇中最具藝術魅力的唱段,也最易於流傳。
6.宣敘調
宣敘調又稱朗誦調,是歌劇、清唱劇中的一種獨唱體裁。宣敘調的旋律很像口語或朗誦的語調、它節奏自由,沒有規整的樂句、樂段等。在歌劇等聲樂作品中,宣敘調常出現在詠歎調之前,與後者形成對比,並使後者顯得更加美妙悅耳。
7.康塔塔
是一種包括獨唱、重唱、合唱和管弦樂的多樂章聲樂套曲,17世紀初起源於意大利。開始時是一種世俗的獨唱套曲,傳入德國以後發展成包括獨唱、重唱和合唱的聲樂套曲。現在是指包括合唱隊、獨唱者和管弦樂隊的多樂章大合唱,類似冼星海的《黃河大合唱》。音樂偏重於抒情性,戲劇性則不強。內容往往是對於某一人物、城市、國家、山河、曆史事件等的歌頌。巴赫作了200多部康塔塔,其中大多數是教會康塔塔,少數是世俗康塔塔。近代作曲家的作品有普羅科菲耶夫的《亞力山大·涅夫斯基》等。
8.清唱劇
清唱劇是介於歌劇與康塔塔之間的一種包括獨唱、重唱、合唱的多樂章聲樂套曲,由管弦樂隊伴奏。與歌劇比較,清唱劇一般不置舞台布景,不穿賦予“劇”中角色的服裝,不進行舞台調度,而以合唱隊形的形式在音樂會上演出;與康塔塔比較,清唱劇的篇幅長大,有較明顯的戲劇結構和戲劇情節,更富史詩性和戲劇性,歌詞更具連貫性。
9.歌劇
歌劇是把音樂、戲劇、詩歌、舞蹈和美術等藝術形式綜合在一起,並以歌唱形式為主的音樂戲劇體裁。它由詠歎調,宣敘調、重唱、合唱、序曲、間奏曲和舞蹈場麵等組成(在有些歌劇作品中還包括說白和朗誦等)。早在古希臘時期的戲劇作品中就出現了以合唱隊伴唱的場麵,戲劇中的朗誦甚至也有以歌唱形式出現的,這成為歌劇的古老的起源。16世紀末、17世紀初,隨著文藝複興運動的發展,在意大利開始出現了早期的歌劇作品。但那時的歌劇還不具備現代歌劇那樣的表現力和感染力。歌劇的全麵發展時期是在18世紀和19世紀。這段時期隨著整個藝術形式的發展,歌劇也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特別是19世紀,一批卓越的意大利歌劇作曲家,如羅西尼、貝裏尼、多尼采蒂、威爾第等人創作的歌劇作品,把歌劇藝術推到了空前的高度。此外,柴科夫斯基、穆索爾斯基、瓦格納、理查·施特勞斯、普契尼以及現代作曲家斯特拉文斯基、普羅科菲耶夫等,都以優秀的作品對歌劇的發展作出重大的貢獻。歌劇除正歌劇(如亨德爾的絕大部分歌劇)外,還有喜歌劇(如莫紮特《費加羅的婚禮》、羅西尼《塞維爾的理發師》)和輕歌劇(如奧芬巴赫《地獄中的奧菲歐》、約翰·施特勞斯《蝙蝠》)兩種體裁。
三、聲樂的演唱類型
1.獨唱
單獨一個人演唱的形式,叫做獨唱,它是演唱形式中的最重要的類型之一。獨唱除在音樂會中出現外,也常在歌劇、清唱劇等戲劇音樂中出現。一般的獨唱歌曲,都具有鮮明的特性和突出的演唱技巧,因此這種形式便成為歌唱家們的主要表演形式。獨唱時多采用鋼琴或管弦樂隊伴奏。伴奏起著巨大的烘托歌曲效果的藝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