蠟燭

人工照明在舊石器時期已經有了:那時人們發現,用纖維物質作成的燈芯,有了油或脂肪,就會長明不滅地燃燒。石器時期的燈是三角形的,有一個碟形的坑,用以盛油,燈芯放在油裏,有一端伸出碟外。這種傳統意義上的燈可能是蠟燭的祖先,但蠟燭到底是何時出現的,我們卻不能斷言,因為曆史沒有給我們留下可信的證據(蠟燭畢竟是一種自我滅跡的東西)。但是,我們有青銅器時期的蠟燭棍兒——它是用來收集寶貴的油和脂肪以便再次使用的。或許這些蠟燭棍兒是我們對蠟燭追根溯源的唯一證據。

用來製蠟燭的各種脂肪、油和蠟是寶貴的,因為脂肪和油都可以食用,例如魚油的營養就很豐富。據說晚至19世紀初期,特裏尼蒂家族的長者們還關心用於燈塔照明的脂燭的高消耗量;原始人餓了用脂燭充饑。

為了減少火災,火炬和蠟燭都應放在專門的容器裏,於是便出現了燭台。由於古代的作家使用的術語含糊,他們用同一個詞來表示火炬、小蠟燭或大蠟燭,因此,我們難以斷定發明蠟燭的確切年代。專家們認為蠟燭是伊特拉斯坎人發明的,因為在意大利的奧維亞多附近的一個伊特拉斯坎人的墓葬裏發現了一支蠟燭。羅馬人也大量使用蠟燭。基督教徒很早就采用了這種東西,並把它視為宗教上的神物,例如,要是有人把蠟燭弄熄了,或把蠟燭打翻了,他就可能被開除教籍。把蠟燭神化,籠罩一種神秘的色彩,足見當時蠟燭的稀有與可貴。

15世紀蠟燭製造業開始建立行會。倫敦蠟燭製造者協會雖然在1484年才為皇家憲章所提及,但是在13世紀已從中世紀起在民間廣泛存在,隻是沒有以法的形式規定而已。

當時鼓勵用代用品製造蠟燭,用牛脂來製造普通的蠟燭,把蠟留下來供教堂和宮廷用。

康巴塞雷斯於1825年引進了一種辮狀燭芯,這是製蠟技術上的一大進步。在那以前,燒焦了的蠟燭芯妨礙蠟燭繼續燃燒,會使其最終熄滅,因此需要不斷地剪去燭花,而使用辮形燭芯的蠟燭卻勿需剪燭花。謝弗勒伊爾和蓋呂薩克用粘硬脂酸製造硬脂燭,並於1825年獲得專利。1834年出現了首次以每小時500支的速度生產蠟燭的機器。先進的機器應用於蠟燭製造業,大大地推進了蠟燭廣泛使用的進程,使它由宮廷流入了民間,由神秘變為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