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獻與體育史學研究(1 / 2)

出土文獻與體育史學研究

出土文獻一詞,主要是指地下發現的古代簡帛佚書之類,當然也包括甲骨文、金文等。對於體育史學研究來說,注重出上文獻是基本常識和規範。因為,豐富翔實的資料和在此基礎作出的嚴密細致的論析,從來就是體育史學術論著價值的保證。如果資料不真實的話,那麼任何學術論著隻是無源之遊述。

地下出上的文獻,哪怕隻是斷篇殘簡或隻言片語,有時也是最為珍貴的第一手資料,可以幫助研究者弄清曆史事實。王國維提出的二重證據法,也就是說,用紙上的材料與地下的材料互證,已被體育史研究者廣泛運用,並取得了很多令人矚目的成果。

本世紀來,由於考古事業的不斷發展,地下出土的文獻較多,其中甘肅居延的簡牘,敦煌文獻和吐魯番文獻的相繼問世,為中國體育史研究開拓了廣闊的新領域,而且對體育史某些斷裂空白之處作了一定程度的彌縫與連綴,為探尋和描述中國體育史發展線索,提供了寶貴的新環節,從而大大推進了對中國古代體育史的認識和重構。

在對古代體育史的研究中,出土文獻發揮了重要作用。它敘述了從最早的原始體育到現代體育的發展曆程,以闡明體育史是各種傳統不斷遷回,不斷改變的曆史,每一文獻在這曆史中都既回顧過去又導向未來。如:甘肅居延出土的簡牘中,《秋射》詳細記載了漢代每年秋季舉行射箭比賽的盛況和對比賽規則、裁判方法、比賽服裝、違規的處理、獎勵製度等,使人們清楚地了解我國漢武帝時期所開展的射箭比賽已具備了極強的競技體育運動的屬性。簡牘《以亭行》、《以次行》(競走),詳細記載了對戍率步行傳遞文書的活動,充分反映了漢代邊塞軍事活動中的一項重要的輕足善走的士卒能力。亭行、次行都是挑選善於快速行走之卒競相往來投遞文書,並且作出嚴格的行前要求和詳細的行後記錄,以及行走方式和評定標準,充分顯示出它的競技性質和考核規則。漢簡《相劍刀》使人們認識到古代軍士通過精選武器以加強戰鬥力,以及劍刀的發展演變軌跡。敦煌文獻S.5574《綦經》的出土,改變了北宋關於張擬《綦經十二篇》是中國圍棋現存的最早資料之說;提供了以往文獻中從未提到過的圍棋原理、原則、戰略戰術、棋法規則和術語等;證實了我國在1500餘年前,圍棋學術理論已達到較高的水平,同時已製訂了較全麵的競技法規。敦煌文獻S.6537《劍器詞》的發現,充分揭示了古代武術與舞蹈結合的形態。敦煌文獻P.3810《呼吸靜功妙決》記述了古人以低能運動,減慢新陳代謝來延年益壽的養生觀念和方法。敦煌文獻S.2049、P.2544、P.3239、S.1366、P.3451、P.3945、P.3773等,為人們提供了唐代開展馬球運動的實況。以上這些,都從不同角度深化了我們的體育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