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上文獻對中國體育史研究方法論影響的另一重要方麵,就是改變了我們對現存有關體育文獻的認識。過去,學術界往往對古代文獻持信古或疑古兩種態度。他們對古代體育的解釋所依靠的主要是現存的古文獻。而本世紀出上的敦煌文獻、吐魯番文獻、簡牘等大量文獻,卻大都是過去從未聞知的新材料,它們填補了現存文獻不足留下來的曆史空白。可以說出土文獻不僅給我們提供了新的體育史料,而且啟示著我們對舊有的體育史料進行重新思考,思考其流傳過程的複雜性,幸存下來的珍貴性。總之,我們應該做到不輕易否定古書上沒有得到充分證明的事情,相反,現存有關體育文獻中持疑問之處在沒有發現鐵證可以否定它之前,我們必須暫時認定其真實。這應該是體育史研究中必須堅持的原則。
由於本世紀大量出土文獻的相繼麵世,科學的進步,思維方式的改變,體育史學界部分研究者認為,中國體育史有必要重寫,即補充和修正。這不僅僅是理論認識的問題,也是新史料發現提出來的新問題。
出土文獻為中國體育史的重寫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就射箭、舞蹈、相撲、摔跤、武術、棋弈、馬術、馬球、高爾夫球、體操、技巧、競走等均增添了許多新材料。如馬球的吐蕾的起源說,高爾夫球源自中國的捶丸等等,甚至蹴鞠等體育項目就發生形成在中國,但由於受封建製度和文化的影響,始終未能成為公平競爭的競技體育運動。
近代體育史上,由對新材料的研究所形成的新學問,其發展曆程有力地證實了陳寅恪顯示的預流說。對敦煌出上文獻的研究,發現了中國古代的遊戲、娛樂、軍事、養生中的體育觀和競爭觀;發現了狩獵等體育活動階級的分化,因大多狩獵活動隻限於國王、太子等上層人士;發現了古代女子參加體育運動的事實;發現了宗教和體育之間的關係等等。
體育史本是人們憑借有關史料,根據一定的體育觀和體育史學觀構建起來的知識體係。對體育史全麵係統的研究和體育史作為體育院校課程雖僅僅隻有十餘年,但半個世紀來,一部中國體育史就有許多學者重寫了多少遍。這說明它需要而且能夠不斷補充,不斷修正,不斷重新組織,不斷有新的表述,從而逐漸接近曆史真相,接近客觀真理。所以,重視對出上文獻的認真研究,不僅會使體育史料和我們對體育史料的認識發生種種變化,而且也有助於體育史研究者學術素養的提高和體育史研究學風的匡正,從而產生更多更新的優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