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體育交往中的競賽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就很注意通過體育活動發展與友好國家的交往。1949年8月,由解放區學生組成的中國學生籃球隊,參加了在匈牙利布達佩斯舉行的第2屆世界青年與學生和平友誼聯歡節和第10屆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新中國成立後這種活動更加頻繁。1950年,全國學聯派團參加了8月在布拉格舉行的世界學生第二次代表大會的體育比賽,籃球隊指導為宋君複,排球隊指導為馬啟偉。
新中國接待的第一個外國體育代表團,是1950年12月24日由蘇聯體育運動事務委員會體育學校部部長羅曼諾夫率領的蘇聯體育代表團,代表團籃球隊於12月28-31日分別和在北京的京聯、學聯、體聯等各隊進行了友誼比賽。1952年7月,波蘭籃球代表隊也訪問了我國北京、上海、天津、沈陽等城市,曆時一個月,共進行了10場男、女籃球友誼比賽,觀眾達十多萬人。友好國家體育代表隊的來訪不僅給當時我國體育運動以很大的鼓舞,同時也使我們在某些項目上了解到了世界體育發展的水平以及我國存在的差距,對加快建國初期競技體育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
建國初期最重要的國際體育活動是觀摩亞運會和參加第15屆奧運會。1951年,中國體育觀光團在體總籌委會國際聯絡處處長吳學謙團長的率領下,應邀訪問印度並觀摩了3月4日在新德裏舉行的第1屆亞洲運動會。當時中國還不是亞洲運動會聯合會(1949年成立)的成員。195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又派出以中華全國體育總會副主席榮高棠為團長的包括足球、籃球和遊泳選手在內的40人的中國體育代表團,首次參加了在芬蘭赫爾辛苦召開的第15屆奧林匹克運動會。7月29日中國代表團抵達芬蘭時,奧運會比賽已進行了10天,足球、籃球等項目的預賽均已結束,隻有遊泳選手吳傳玉參加了一項男子仰泳比賽。中國籃球隊與芬蘭國家籃球隊等進行了幾場友誼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