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壟斷的肯定
我們是微軟案的局外人,但又處在微軟案發生的時代中。我們無法擺脫這個時代,也就無法擺脫微軟。我們想要理解這個時代,就必須理解微軟和微軟所深深陷入的訴訟。
1.傑克遜法官發布認定書
美國當地時間11月5日,美國聯邦地方法院的傑克遜法官在美國司法部就美國19個州的司法局與美國微軟公司之間展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訴訟一案發布了事實認定書“findingoffact”,認定微軟公司在以x86為基礎的微機中存在著“壟斷”的事實。在這份厚達207頁的事實認定書裏,傑克遜法官列舉了斷定微軟公司“壟斷”市場的3條“罪狀”:(1)操作係統獨占了巨大的市場份額;(2)其他企業難以進入該市場;(3)沒有可替代Windows的商業操作係統。
此外,事實認定書還陳述了微軟公司為了阻止美國NetscapeCommunications公司的發展,利用其在操作係統領域的壟斷地位進行了非法操作,並認定此類行為致使消費者付出高額代價,阻撓了技術革新。
例如,微軟公司對於那些向美國Netscape公司、美國IBM公司、美國康柏電腦公司提供技術援助,有助於其產品與微軟公司競爭的企業進行了打壓。這一舉動實際上對一些高技術開發風險企業起到了“殺雞給猴看”的作用,使得這些企業不敢和上述企業合作。
另外,在Windows裏捆綁Web瀏覽軟件InternetExplorer一事也被列入事實認定書的“違法”行為之列。認定書還認為,微軟在與電腦OEM製造商之間簽訂合同時,微軟公司加入了“違法”的條款來維持其對操作係統的壟斷,企圖在瀏覽器市場中擠壓Netscape公司,在程序方麵排斥美國SunMicrosystems公司的Java,英特爾公司的NativeSignalProcessing(NSP),美國蘋果電腦公司的QuietTime等電腦程序語言。
關於“對消費者不利”這一點,事實認定書指出已經壟斷了操作係統的微軟公司隻要它想做,它就可以隨心所欲地提高Windows的價格。
據美國Dataquest公司的調查數據,微軟公司占據了台式電腦操作係統市場的96%,服務器市場的64%。另據華爾街月報網絡版的有關報導,美國司法部為本次訴訟案花費了近700萬美元,提出了幾萬頁的電子郵件和文件作為證據。
盡管它不是最終裁決,但這一判決對美國高科技產業來說是一個“劃時代”的事件。它表明,過去隻針對石油和鐵路等傳統產業的反托拉斯法律如今也邁入了數字時代。它將使微軟麵臨強有力的挑戰,並可能醞釀出重塑美國高科技格局的法律條例。
美國司法部對這一結果感到高興,認為這是美國消費者及美國經濟的“重大勝利”。不過,在這份數百頁的調查報告中,傑克遜回避了該案件中一個爭論不休的問題,那就是微軟將IE瀏覽器捆綁到Windows操作係統中到底是不是合法。
2.蓋茨不服判決
對於傑克遜法官的判決,微軟創辦人兼執行長比爾·蓋茨當即斬釘截鐵地否認。蓋茨說:“如果你要了解什麼對消費者有益,你必須瞧瞧過去20年來我們的努力,以及我們夥伴的努力。法律再清楚也不過了……我們所做的創新絕對是被鼓勵的。”
在“事實認定書”公布的當晚,蓋茨發表了以下意見:
“今天的調查隻是這場正在進行的法律程序的一步,意識到這一點很重要。我們滿懷敬意地不同意法庭認定的一些事實,並相信美國的司法體係將能證明微軟的行為和創新是公平和合法的,為消費者帶來了巨大的利益。
法庭的調查裁決承認微軟的行為加速了互聯網的發展,降低了消費者成本,改善了網上瀏覽軟件的質量。
微軟的競爭是充滿朝氣的,公平的。微軟在確保消費者利益和創新原則得到保護的同時,承諾以公平和事實為根據來了結這個案件。
這次訴訟基本上就是關於這個問題:一個成功的美國公司能否繼續為了消費者的利益而改善自己的產品?這其實就是微軟所作的:開發Windows內帶互聯網支持軟件的新的操作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