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火藥時代(1 / 3)

黑火藥時代

射石炮、火繩槍、爆炸盒和榴彈

黑火藥的問世

黑火藥的本身隻是一種威力中等的炸藥,歐洲到了1250年才懂得了它的作用。又過了50至75年後,有人發現將黑火藥裝在一頭開口的管殼內並點燃它,就具備了殺傷威力。

公元14世紀,隨著黑火藥應用於歐洲戰爭,在人類軍事史上出現了一個新的奇跡。將硝酸鉀、硫黃和木炭的混合物裝在密閉容器內,利用點燃後產生燃燒氣體的爆炸力,使兵器和兵器係統具備了比以往的任何兵器大得多的殺傷力。不過,早期的火槍命中率低,射程短,射擊速率慢而且使用起來極不靈便。表一列舉了各個曆史時期中各種兵器的相對殺傷力。從表中可以看出早期火槍的殺傷力實際上還不如同時代的長弓和十字弓。但是,火槍的使用比較簡便,步兵經過短時間的訓練便可很快掌握,相反,要有效地使用十字弓,就得經過幾個月時間的練習,而要真正精通則需數年時間的刻苦訓練。因此從冷兵器到黑火藥兵器之間有著一個緩慢而艱難的轉變過程。經過年長日久的發展階段,黑火藥兵器才逐步代替長矛、十字弓和長弓,成了戰場上威力空前的兵器。

法國直到1566年才淘汰了十字弓,而英國直到1596年才正式將火槍作為步兵武器。同樣,奧斯曼帝國的軍隊,特別是它的騎兵部隊極不願意廢棄早已用慣了的弓箭。公元16世紀,土耳其的精銳騎兵拒絕用火槍代替手中的弓,因此從當時觀察家觀點來看,兵器的更換遇到了很大的阻力。直到17世紀末,十字弓和長弓才完全從戰場上銷聲匿跡。

炸藥和火槍的出現並成為戰場上的主要兵器,這是一個複雜的曆史過程。這一曆史過程必須看作是區域性技術並行發展的綜合結果。盡管世界各國都在發展黑火藥和火箭兵器,而中國和歐洲又在差不多同一個時期裏啟用了原始的槍炮,然而,槍炮在西方的發展速度卻比別的地方快得多。到了1350年,大口徑的槍和最初的手槍在歐洲已經相當普遍,而中國早期使用槍的記錄也可以追溯到跟歐洲差不多相同的時期,不過中國早在一個世紀前就開始使用原始的竹火箭來恐嚇敵軍或進行火攻了。

鑄鐵技術的發明是促使黑火藥兵器發展的最重大最突出的技術進步。在整個中世紀時代一直延用著陳舊的冶煉技術。新技術的出現,例如用水力錘粉碎礦石,利用水力進行鍛處理,以及用水力驅動更大的風箱等,使得熔煉物有可能達到很高的溫度,使鐵液化並吸進碳,這樣鐵熔液就可以從爐底通過粘土封口流出來,進入預先準備好的砂和粘土製成的模子。從14世紀開始,萊茵河沿岸的高爐就能生產出各種形狀的鑄鐵。由於鐵比較便宜,因此鑄鐵產品的市場迅速擴大。15世紀中葉,發明了用鉛將銀從含銀的銅中分離出來的方法,這樣,銅和青銅的鑄造技術也得到了發展。

火槍的演變發展

輕型手槍是跟比較大的槍同時發明生產並得到發展的,因為,如果槍的尺寸較小,那末槍管的鍛造和鑄造也就比較容易。最早的手槍隻是由一根很短的槍管構成,用鐵或黃銅製造,長度不到10英寸,口徑為25至45毫米。用一隻手持槍,另一隻手射擊。火門通常在槍管的上方。這樣小的槍很難掌握和瞄準,槍管會很快發燙以致無法用手握住。因此,有時隻好把它們裝在木板上進行射擊。有跡象表明這種兵器曾經在克萊賽戰役被使用過。不久在它們的基礎上逐步研製成了各種各樣的手槍。

約在14世紀中葉,發明了槍托或稱槍柄,用來支持手槍的槍管。起初槍管隻是簡單地夾在一根四至五英尺長的木杆上,這樣,縱然是有了一個依托,但命中率仍然很低。

由於當時火藥的質量不高,因此也影響了槍的效能。火藥在運輸過程中,比較重的硝酸鉀沉到了下麵,而比較輕的炭則跑到了上麵,射擊前必須將火藥稍稍地重新加以攪和方能使用。另外,在細小的粉末火藥顆粒之間缺少足夠的空隙,爆炸也就不能充分地進行。由於黑火藥存在這些缺點,因此它的用量特別大。往往火藥要占據槍管四分之三的容積。當火藥裝好後,在槍管上麵要放一木栓(稱為彈底板),最後裝上彈丸,這時候彈丸實際上已經放到了槍管的口子上了。由於火藥燃燒得又慢又差,因此不得不在槍彈內放上一些碎布片和粘土,讓火藥有足夠的燃燒空間,使槍膛內的壓力逐漸增大。所以,起初手槍實際上並沒有多大的殺傷威力,可以說隻是一種心理戰的武器。火藥爆炸時所產生的巨大聲響,煙塵和火光往往使敵人騎兵的馬匹驚嚇不已。

15世紀發明了粒狀火藥,從而解決了手槍火藥爆炸所應達到的壓力問題。由於構成粒狀火藥的三種成份處於穩定不變的狀態,加之火藥顆粒之間有均衡的空隙,因此粒狀火藥的爆炸更加均勻,幾乎做到了即時爆炸。

早期的手槍用上了這種新的火藥之後,最大射程可接近200碼。不過實際有效射程僅為50碼。與長弓相比,雖然手槍的穿透力要大得多,但在很長一段時期裏,長弓在速度、攻擊目標的數量、精確度和機動性等方麵一直處於優勢。之所以手槍的使用不夠靈便,原因之一是它需要點火。點火的方法是將一塊燒紅的炭或一片燒紅的鐵插進槍的火門。為此,士兵就總得站在靠近火的地方,要射擊時便從火裏取出炭或鐵塊進行點火。

最初的槍精確度很低,部分原因是很難握住槍柄。通常左手握在槍管後麵的地方,左臂和身體夾住槍托,另一隻手用來點火。有時,士兵將槍托支在地上或放在叉狀支架上。不管怎樣,士兵的眼睛必須始終盯住槍的火門,才不致於點錯位置或燒了自己的手。因此射擊時不能用眼睛來觀察射擊的目標,根本無法進行有效的瞄準。

到了公元15世紀,發明了較為安全的點火裝置。采用這種裝置後就可以比較精確地進行射擊瞄準,因而提高了兵器的殺傷力。這時槍的火門從槍管的上麵移到了槍管的右側,槍上還加了個小小的突槽或稱“火藥池”,用來放置引火藥,這樣,點火就較有把握。槍管的長度增加了,而槍柄則縮短了。最為突出的一項技術進步是采用了一種可以燃燒的“火繩”和放置這種“火繩”的裝置。所謂火繩就是一根繩線或撚緊的布條,放在硝酸鉀溶液中浸泡後晾幹。它能燃燒(除非受雨淋而熄滅)並點燃火藥池內的引火藥。

最初用來放置火繩的裝置是個簡單的繞軸旋轉的盤管,可以用手升降。不久,有人將盤管跟一扳機連接起來,製成了火繩點火開關。如果拉下扳機,盤管的下端便向上抬起,而夾著火繩的盤管上端便恰好降到了火藥池。這樣,士兵在射擊的時候就不受點火裝置的妨害而可以看清他所瞄準的目標進行瞄準了。

這種槍的槍托經過縮短並彎曲成適於貼近麵頰、頂住肩胸的形狀,這就非常有助於瞄準。這種新型兵器在德文中叫做hackbut,法文中叫槍(Arquebus),字麵上的意思是“鉤狀槍”。

鉤狀槍重約10至15磅,彈丸不足一盎司,初速約為每秒800英尺,射程大約100至200碼。這種槍的發射速率仍然很低,到16世紀70年代時,每三分鍾發射二發子彈就是極好的了。盡管它還有許多不足,但畢竟是最早可以真正用於實戰的輕型黑火藥兵器。而且在後來的一個世紀裏,始終是步兵的製式武器。由於它的穿透力比較小,而步兵又越來越多地使用盔甲,因此迫切需要一種既能穿透金屬盔甲又能阻擋敵人重騎兵進攻的新型兵器。

滑膛火繩槍是西班牙人研製成功的一種較重型的兵器,其彈道特性也有所改進。16世紀30年代在意大利戰爭中初次用於陣地防禦。它的槍管變得更長,發射的彈丸更重,可以穿透盔甲,阻擊騎兵的衝鋒。槍管的延長和火藥的改進使槍彈具有更高的速度,射程也更遠。另一方麵,由於槍變得很重,因此,實際上象一門小型的加農炮,其機動性也差了。

最初滑膛槍長達6至7英尺,重25磅,甚至更多,彈丸重10至14分之1磅。雖然讚成滑膛槍的人聲稱,如果火藥質量好,這種槍能擊斃600步開外的人。但是,實際上它的有效射程遠遠不足200碼。後來雖然幾經改進,一直到它代替火繩槍的時候,重量仍達14磅以上,而且必須放在叉形支架上才能射擊。

火繩槍隻能在氣候幹燥的時候使用。火繩的消耗量很大,而且在戰鬥開始前和戰鬥進行時火繩必須始終悶燒著,因此,非常容易發生危險。夜間作戰時易暴露,有時士兵攜帶的彈藥會發生爆炸,火藥的供應工作也十分危險。由於火繩必須在戰鬥之前就點燃,因此,有時部隊遭到突然襲擊時不能及時地進行還擊。

16世紀出現了一種機械式點火裝置,即用二硫化鐵或燧石與鋼片撞擊產生火花,點燃火藥池內的引火藥。還有一種轉輪點火開關,曾對騎兵武器及其戰術產生過重大的影響。但這種裝置價格太貴又很嬌氣,因此無法普遍采用。騎兵和特種步兵曾經使用過這種點火開關,不過這種槍從未作為步兵的主要兵器取代過火繩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