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美教育是學校音樂教育的核心
隨著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入發展,中小學音樂教育改革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音樂課已逐漸從唱歌型、知識能力型的模式中解脫,麵向審美型發展。這種審美型的音樂課,是教學思想徹底轉變的產物,是實施素質教育的必然結果。其特點是從育人出發,以審美教育為核心,為提高學生的審美素質打基礎。因此,每個音樂教師都應把對學生的審美心理培養貫穿在每堂音樂課之中,使他們都具有一定的審美觀點、審美能力和審美情操,並起到陶冶心靈與塑造人格的作用。本文就審美育人結合我們的教學實踐,談一些粗淺的看法。
一、審美教育首先要充分挖掘音樂作品思想美和音樂美
音樂審美,就是認識和領會音樂作品的美。翻開中小學音樂課本,可以看到人選的絕大多數是音樂寶庫中的優秀作品,這些作品充滿著美的因素,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麵:一方麵是思想的美,另一方麵是音樂的美。
“從音樂教育目的看,音樂教育首先是培養人。”(蘇霍姆林斯基語)。從音樂教育功能看,音樂對於心靈的塑造、道德的教化具有獨特的功能。音樂教育目的和音樂本身所具有的教育功能是一致的,隻有挖掘音樂的思想美,才能更好地發揮音樂的教育功能,從而更好地為教育目的服務。
如何挖掘作品中的思想教育因素?首先應從整體上把握作品的思想性。從中小學音樂教材所表達的主題思想看,有熱愛黨、熱愛祖國的深情,有對革命先輩的緬懷,有對大自然、對生活的熱愛,有對未來的憧憬,有對人生的思索,有對人類美好情感和行為的謳歌……,審美育人首先要正確地把握住作品的思想性。其次要根據作品原有的思想教育因素,找準教育點加以啟發誘導。例如,一首歌(樂)曲,可通過介紹作者和作品的時代背景補充深化,可圍繞主題思想設計思考性問題自然引導,可創設情景,引發情感,通過強烈的形象感染,在共鳴中潛移默化地陶冶等。
音樂作品的另一種美,就是本身音樂美。
音樂的美表現為節奏美、旋律美、音樂美、和聲美等,這些美以強烈的力量,沁入學生的心靈深處,經過長期音樂美的熏陶,就會形成美好的情操和健康的審美觀。所以審美教育,還要補充呈現音樂作品的音樂美。
範唱是呈現音樂美的一種手段。範唱的目的是運用歌曲的藝術性,以演唱使兒童獲得美的體驗。一首歌曲教育成功與否,往往取決於最初的示範。教師範唱要盡可能傳達音樂作品的音樂美,把歌情樂情送到學生心中。
伴奏也是呈現音樂美的一種手段,教師範唱、教唱,學生演唱都離不開伴奏。伴奏應忠實地反應作品的風格,準確地烘托音樂美。
另外,指導幫助學生有感情地演唱、演奏、表演等,也不失為呈現音樂美的好方法。
顯然,呈現音樂美從根本上說,要從作品和學生實際出發抓住對音樂元素的分析。
二、挖掘教材的德育因素,培養學生的良好品質
學者艾奈斯庫說:“音樂是毫不虛偽地反應人和人民的道德品質的語言。”音樂教學大綱也明確指出:音樂教育的目的,是通過音樂教育,啟發學生革命理想,陶冶優良品格,培養高尚情操,使他們身心得到健全發展。音樂教育本身包括了思想教育和藝術教育,如果隻是純藝術地從音樂的角度去傳授知識,忽視品德教育,就達不到審美育人的目的。因此,在教學中,教者要美於挖掘教材的德育因素,抓住作品的音樂形象,寓教於樂,寓教於理。例如,小學三冊教材第九課《大鹿》是一首法國歌曲,其內容表現了在小白兔被獵人追捕的緊要關頭,大鹿挺身而出,保護了小白兔。我們利用插圖引導學生觀察大鹿沉著勇敢救小白兔的形象,再提出問題:“如果大鹿坐視不管袖手旁觀,小白兔的後果該是怎樣?當同學遇到難處,你應該怎樣對待?”對此,學生展開了熱烈的討論。通過學習,學生不僅在歌聲中受到美的感染,思想上也受到教育,懂得了要愛護弱小,舍己相救的道理。由此可知,在教學中挖掘音樂教材的德育因素,就能潛移默化地培養學生的良好品質和高尚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