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五彩婚俗
第51章 哭嫁
我國湖南省南部的江華瑤族自治縣,還保留著一種古老而奇特的婚俗--哭嫁。
姑娘出嫁前兩天,在娘家人的陪同下走出閨房,來到定親禮物前大哭一場,表示不忍心離開父母。
送定親禮物的當天晚上,姑娘來到祖宗廳裏"哭嫁"。這時寨子裏的青年男女歡聚一堂,陪著姑娘"會歌堂"。"會歌堂"就是大家聚在一塊兒,在樂器的伴奏下隨編隨唱,直到次日清晨。
"會歌堂"後,姑娘回到家中吃在娘家的最後一頓飯。飯後,姑娘哭哭啼啼地來到父母麵前哭嫁告別,然後來到祖宗廳裏拜別祖宗,祈禱婚後幸福。然後,姑娘用自己織的手帕捂著臉,在陪嫁娘的陪伴下邊哭邊走向停在寨外的轎子。等到哭濕了第三條手帕,姑娘才在手提小火爐的中年婦女的勸導下進轎。
瑤族人結婚要"哭",可解釋是"悲",悲傷的是生身父母把自己養育長大,現在要分別了;也可解釋是"喜",喜的是和心上人結婚,幸福的新生活就要到來。
第52章 捆新人
柯爾克孜族的婚禮是在新娘家裏舉行的。結婚的那天早上,新郎由親戚和一群夥伴陪著騎馬去新娘家。去的時候,帶一隻宰好的小山羊,在離新娘家不遠的地方舉行"叼"羊比賽。新娘家附近的年輕人也可以參加,最後由男方的一個小夥子把這隻小山羊扔在新娘家門口,然後下馬。
這時,女方的親友立即把身著禮服的新郎"捉拿歸案",捆綁於氈房外。過一會兒,新娘也被綁,而且和新郎拴在一起,互相看著對方,引起圍觀者的哄笑。這時,新郎的父親隻好向女方家的親友們"苦苦哀求",獻上新郎用馬馱來的烤全羊和其他禮物,一對新人才得到"獲赦"。然後,女方請新郎和親友們入氈房,開始舉行婚禮儀式。
第53章 自由的阿注婚
在雲南西北高原上的瀘沽湖邊,居住著納西族的一個支係--摩梭人。這裏十分偏僻,交通閉塞,原始氣息十分濃厚,仍保持著母係氏族社會遺風的阿注婚姻。
阿注是納西語,是"朋友"、"伴侶"的意思。摩梭人的青年男女參加社交活動和結交阿注有一定的規矩,一般在兒童滿13歲時,女孩、男孩分別要舉行"穿裙子"、"穿褲子"的儀式,標誌著童年時代已結束,開始享有社交權利。女子十五六歲,男子十七八歲,就開始結交阿注了。
摩梭人的社交和婚姻十分自由,不受外人幹涉,隻要男有情女有意,通過交換頭帕、腰帶、戒指等信物禮品,就可以建立阿注關係,成為夫妻。這種婚姻關係很不穩定,結交的雙方,關係好可繼續往來,關係不好就分開,彼此再另找阿注。
阿注婚姻所生的子女都屬女方,由女方撫養,男子無撫養教育責任,父子之間不保持任何聯係。男子在家庭中沒有自己的子女。因此,這種家庭都是按母親的關係組成,財產也由母係繼承。在這種家庭裏沒有祖父和父親,隻有外祖母、舅舅和姨母。有的孩子隻知道母親,不知道自己的父親是誰。
解放以後,摩梭人的阿注婚姻逐漸向一夫一妻製過渡,這種古老的婚俗已有所改變。
第54章 鎖媒人
普米族是我國一個人數較少的民族,主要分布在雲南省與四川省交界的蘭坪、麗江等地區。
普米族傳統婚禮中的"鎖媒人"很有意思。舉行婚禮的當天早上,女方的送親隊伍往新郎家走後,男方的媒人被女方家扣押下來,鎖在一間房子裏。房外有兩位姑娘把守,而屋內一位女方的唱歌能手用各種歌詞考媒人。如果媒人唱贏了,守門的姑娘就開鎖放人,媒人便能追趕送親的隊伍;如果媒人不能巧妙作答,唱輸了,就得去向新娘父母敬酒,或送一點錢,才能脫身。
媒人走到村寨口,還要過一道難關:寨子裏每家背一壇酒在寨口守候,媒人必須要把每家的酒喝上一口才能走。有的媒人喝得爛醉如泥,被抬著送回去。而機智的媒人一般是不會被灌醉的。
第55章 打女婿
打女婿,是西北地區部分回族中盛行的一種婚禮習俗。
新婚那天,男方家包括新郎和一名年輕陪客在內,要來女方家娶親。當新郎走到新娘家門口時,早已聚集在一起的頑童(有些地區還有小夥子),用土塊或雪球等朝新郎打去,新郎這時隻能躲避,不能還手。相傳,這種規矩是唐朝時流傳下來的,慢慢成了習俗。
打女婿實際上是當地男女老幼用一種獨特的方式,表示對新郎的熱情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