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充分利用藥品監督的製約性和導向性,促進藥品流通體製的改革,今年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配合衛生部門推動門診藥房改為藥品零售企業的試點;二是繼續推進跨省、跨地區藥品零售連鎖化經營;三是加強對藥品集中采購中介組織的監督;四是落實我局《藥品電子商務試點監督管理辦法》和《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推動企業和企業、企業和醫療單位之間藥品購銷活動中利用現代電子信息網絡技術,提高藥品流通效率,改善藥品監督的環境。
六、要切實加強對廣大農村基層用藥的監督管理
去年部分省市開展的對農村基層用藥檢查的情況表明,由於基層從業人員技術素質低,質量意識差,法製觀念淡薄;縣一級藥品監督力量又非常薄弱,因此,縣及縣以下藥品經營單位和醫療單位存在的各類違規現象要比城市嚴重的多。主要的問題有:
(一)基層藥品倉儲設施條件普遍比較簡陋,有相當一部分藥店和醫療單位不具備陰涼和冷藏條件,倉庫藥品養護缺乏質量保障。
(二)基層藥店和醫療單位的購藥行為不規範,藥品購進記錄不全或根本沒有記錄;有的藥店和衛生院、所和個體診所采用現款購藥,也不向供藥方索取藥品經營企業證件和進藥憑證;這不僅給非法渠道購進藥品造成了可乘之機,而且一旦發現假劣藥品難以追蹤查處。
(三)有些基層單位當發現假劣藥品時自行退貨、換貨的現象比較普遍;在這次現場檢查時,也發現有不少假劣藥品和過期失效藥品。
(四)城鎮個體診所以“行醫為名、賣藥為實”的現象普遍存在,有些個體診所用藥達數百種甚至一千種之多。
(五)縣、鄉(鎮)有些百貨店、保健品商店、副食品店、農貿市場超範圍經營藥品的情況也比較嚴重。
(六)不按規定經營進口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麻醉藥品等;有的則存在人獸藥品混營的問題。
針對當前廣大農村基層用藥的狀況,今年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都要切實加強對農村基層用藥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一是要盡快建立縣級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充實基層市場監管人員,要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對縣及縣以下藥品零售藥店、縣醫院、鄉村衛生院(所、室)以及個體診所的藥品質量檢查,要加大對農村用藥監督抽驗和對製售假劣藥品行為查處的力度,堅決防止假劣藥品流入農村,貽害人民。二是要鼓勵大型藥品批發企業跨地區兼並市、縣級批發企業將市縣級藥品批發企業改組為區域性基層配送中心,解決好農村基本治療藥物的集中配送問題。要促進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把連鎖門店延伸到縣及縣以下鄉村。對交通不便的偏遠山村要根據需要允許適當增加藥品零售網點,以方便廣大農民的用藥需要。三是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會同衛生部門盡快製定城鎮個體診所應備急救的藥品目錄,以規範個體診所的用藥問題。四是與有關部門配合,規範醫療單位集中招標采購藥品的行為。
市場監督工作,離不開各部門的支持與配合,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繼續主動配合糾風辦、體改辦、衛生、經貿、工商、公安、技術監督等部門,調動各方麵的力量,形成廣泛強勁的監督體係。要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媒體,宣傳藥品監督管理的有關法規,報道藥品生產流通改革的經驗,表彰依法監督的先進單位和個人,反映廣大人民群眾呼籲加強藥品市場監督管理的心聲,引導全社會關心藥品生產流通的改革,重視藥品監督管理工作。對那些頂風違紀,繼續違法開辦藥品集貿市場的地方,對那些製售假劣藥品的大案、要案要繼續給予新聞曝光。要進一步完善藥品公告製度,藥品質量公報要繼續通過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形成良好的輿論監督氛圍,提高藥品監督管理工作水平,保證人民用藥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