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關於檢疫人員出海查驗所乘交通工具用費由船方支付的通知(1 / 1)

衛生部關於檢疫人員出海查驗所乘交通工具用費由船方支付的通知

根據1979年四部關於頒發《國際航行船舶進口聯合檢查進行程序與注意事項》通知中“對中國(包括外國)籍國際航行船舶,不實施聯合檢查,但進口船舶衛生檢疫仍在錨地進行,……”的規定精神。為此,檢疫人員單獨出海對中外籍船舶查驗時,所乘的交通工具用費,由受查驗的船方支付。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