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醫療器械監督執法中實施《藥品監督行政處罰程序》的通知(1 / 1)

關於醫療器械監督執法中實施《藥品監督行政處罰程序》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是國務院頒發的行政法規,是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行使醫療器械行政監督職權的法律依據。《藥品監督行政處罰程序》(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令第8號)是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有關執法程序的規章,目的是保證藥品監督管理行政機關正確行使行政處罰職權。

各級藥品監督管理行政機關在貫徹實施《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行使醫療器械行政處罰時,應當執行《藥品監督行政處罰程序》的有關規定,嚴格依法行政。同時,為了更有利於及時、有效的行使醫療器械行政處罰職權,我局根據醫療器械行政監督的需要,製定了《藥品監督行政處罰程序》的補充執法文書,現將補充的執法文書格式(見附件)印發給你們,請你們在醫療器械監督執法時,認真貫徹實施。

特此通知

附件:《藥品監督行政處罰程序》補充的執法文書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