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為本”的語文教育觀(1 / 3)

“以人為本”的語文教育觀

近些年來,我國語文教育界主張“以人為本”的說法越來越時興。“以人為本”“人本主義”“人本原理”之類的詞語頻頻出現在教育刊物與教研活動和教研會議中。有人撰文的標題直書“教育應該‘以人為本’”,有人提出“當前教育觀念變革的主題就是人的發展”,有人提出教育哲學的精神旨歸“應該並且也可能使日益遠離人的終極關懷,處於工具理性主義的當下的教育回歸於‘人’,回歸於‘人’的健全的人格……以人為本的主體教育”應是中國教育的歸宿。有人提出“創新教育應該圍繞對孩子保護天性、弘揚個性、完善人性這12個字展開”,還有在教育暢銷書中“時髦”地提出“一切為了孩子,為了一切孩子,為了孩子的一切應當成為教育工作者的基本信念”。有人提出“當今教育改革的基本思想就是將孩子的全部都能解放出來的”。更有人提出新世紀嶄新教育模式的“一個總目標,讓每個公民的聰明才智與潛能都得到充分發展”,“當前的一切改革、一切探索、一切實驗都是為了這個目標”。有人提出:“應試教育”‘以人為本’的本質特征異化為‘以分為本’;實施素質教育就要恢複‘以人為本’的價值取向”。

“以人為本”教育觀來自於人本主義教育理論。人本主義教育理論作為世紀中葉以來的教育思潮,對整個世界所產生的影響無疑是巨大的,並且在程度上來看深刻的。應該說,它帶來的是一股“旋風”。尤其是在認識上,它使人們認識和理解教育的視角產生了180大旋轉。正因為認識上的反差如此強烈,西方學術界對這一思潮的評論或批判,顯得極為謹慎。美國心理學家舒爾茨在1975年改寫後的《現代心理學史》第2版中仍然覺得:“試圖對人本主義心理學家作出任何評價,還為時過早。影響究竟大到什麼程度,尚待以後證明,但它肯定值得我們給人以仔細而又審慎的注意。”

人本主義教育理論的出現,有其內在的規定性,並因此含有不同程度的意義。但與此同時也應該注意到,人本主義教育理論由於其所特的認識論與價值觀,不可避免地帶有許多缺陷,尤其是人本主義教育學者對傳統教育理論與采取的態度,則顯得不可取。

人本主義教育理論直接推演出“以人為本”教育觀。這和教育觀強調以“人的發展為本”。具體說來,教育的最終理念,就是人的“潛能”是否得到充分展現。人的個性是否得到張揚,人主體人格是否得到自由。“以人為本”就是在自然社會和人的關係上,“人”高於自然和社會,一切為了“人”的自身;在國家、群體、個人的關係上,“個人”高於國家、群體、個人至上,自我本位,自我自由,自我尊嚴至上。(孫喜亭《論“以人為本”和“育人為本”的教育觀》)

人本主義教育理論脫胎於人本主義心理學思想的一種認識體係,對當代西文教育理論及教育實踐產生了廣泛而深刻的影響。這一理論的特征是“以人性為本位”,強調學生潛能的發展,學生身心與情感的發展,學生自我的實現。但是,人本主義教育理論也帶有許多不可克服的缺陷,不認識這一點,教條主義地照搬,將會給我們的教育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一、“以人為本”的心理學基礎是人本主義,哲學基礎是存在主義,認識論基礎是現象學,因此,在研究方法上帶有十分明顯的主觀性和含糊性。

人本主義教育理論以存在主義和現象學為主要理論基礎,將神秘的以精神形態出現的“存在(Being)”作為理論的演繹出發點,並把這種屬於精神範疇的存在作為其教育理論認識問題與分析問題的核心。

存在主義哲學自我標榜是“人的哲學”。這種哲學認為存在先於本質,也就是說“人”首先存在然後才成為人。這種首先存在的“人”就是潛能,人之潛能是作為一種單純的主觀性而存在,因此哲學必須關心通過精神途徑來把握人的經驗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