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製定人口政策的思想理論依據
任何政策的製定都是在一定的思想理論指導下進行的。有什麼樣的思想認識路線,就會製定出什麼樣的政策。中國的人口政策就是在馬克思主義人口理論和毛澤東、鄧小平人口思想的指導下製定的。馬克思主義人口理論和毛澤東、鄧小平人口思想不是人口談人口,而是運用唯物論的方法,把人口現象、人口運動及其整個過程放到生產力與生產關係、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的矛盾運動中加以考察,從而既科學地闡明了人口自身的發展規律,也闡明了人口與經濟、人口與社會的發展規律,提出了著名的“兩種生產”理論、人多也好也壞的兩點論理論、人口非控製不行的理論、中國是大國也是小國的理論、人均是主要尺度的理論,為我們認識和解決中國人口問題及製定符合中國實際需要的人口政策提供了思想理論基礎,同時也為我們在人口問題上統一全國人民的思想認識提供了有力的理論武器。我們不難設想,若沒有這樣的理論作為指導,我們無法製定出現在的中國的人口政策。
(二)中國製定人口政策的客觀國情依據
任何一個國家的人口政策,都是從本國的國情及其需要出發而製定的。國情不同,製定的人口政策的內容和作用方向也不同。中國是世界上第一人口大國、人口基數大,素質偏低;經濟較為落後,底子薄,人均收入大大低於世界平均水平;各種社會設施和社會福利的人均水平處於世界平均水平以下;各種資源總量可觀,但是人均水平屬於世界最低行列;自然環境雖然空間較大,但是適宜於人類生存的環境相對緊張,環境的人口承裁力已接近飽和。我們的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已經承受了來自人口的巨大壓力,我們不能再繼續加壓了。現在擺在我們麵前的任務是承認現實,在已有國情的條件下尋求快速發展的路子。在人口方麵,盡量減少出生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在經濟方麵,在充分利用和發揮勞動力資源優勢的同時,大力采用最新技術,迎頭趕上,盡快提高社會平均勞動力生產率水平;在社會方麵,改善社會設施,增進福利水平,不斷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在資源方麵,節約資源,提高資源利用率,在開發新資源的同時轉變經濟的增長方式,提高單位資源的貢獻率;在環境方麵,合理人口分布,減少汙染或破壞,大力發展環保產業,使生態得以平衡的處於良性循環狀態。這就是國情諸多要素發展態勢及其客觀需要,而各個要素的發展和又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聯係、相互製約、相互依存的,其中特別是人口因素,既與經濟有著的關係,又與社會有著的關係;既與資源有著關係,又與環境有著關係,人口的數量過多和素質偏低的現狀正在通過許多途經給經濟、資源、環境以不良的影響。如果我們不采取堅決措施,通過影響和幹預人口運動過程來逐漸改變這種狀況,不但影響我們這一代人的生活質量,還必將危及我們的子孫後代,那時中華民族的騰飛和經濟強國的券理想都將成為泡影。因此,中國國情的現狀和未來發展趨勢以及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可持續發展都要求我們製定控製人口增長、提高人口質量的人口政策。這就是我們製定人口政策的客觀國情依據。
(三)中國製定人口政策的社會心理依據
人口政策是要在人們的生育實踐中實施的。生育實踐即生育行為由生育觀念支配。生育觀念是人們生育需求的反映。生育需求即生育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經濟、社會、精神、宗族、夫妻之間的需求等。由曆史和現實諸多因素形成的人們生育觀念,雖然是我們製定人口政策的出發點,但不是我們製定人口政策的決定點和最後臨界點,而人們生育觀的可塑性和生育的極限性才是我們製定人口政策的決定點和最後臨界點。從也發點到最後臨界點的人們生育觀的可塑性幅度較大,我們決定人口政策內容及其臨界點究竟在較大幅度的哪一點上,在控製人口過速增長方向已定的條件下,主要就決定於經過努力工作後人們心理的承受能力。如果人們能承受得了,我們的人口政策最終就能落實,也會有很好的政策效果;如果人們承受不了,就會造成諸多矛盾,出現各種阻力,人口政策不能完全落實,政策效果也不會是理想的。因此,我們在製定人口政策時,要認真考慮人們生育觀的可塑性和不斷變化著的心理承受能力。在執行人口政策時,要從育齡群眾現實需要出發,采取多種措施,急人所急,幫人所需,不斷加大人們生育觀的可塑性,提高他們對人口政策在心理上的承受能力。隻有這樣,我們的人口政策才是從實際出發的,才會得到絕大多數人的擁護,也才能順利地貫徹執行。
以上這三個方麵的依據是完整的有內在聯係的,缺任何一個方麵都不行,它們各自都從自己特定的領域揭示了在中國條件下製定以控製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為主要特征的人口政策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共同構成了中國人口政策的科學基礎。這一科學的人口政策,既是當代中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需要,也是我們各代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需要,是我們中華民族繁榮昌盛的需要。
三、中國人口生育政策的現狀和演變曆程
由於人口政策範圍十分寬泛,除了婚姻家庭政策、生育政策、死亡政策、優生政策外,還包括國內人口遷移(流動)政策、國際人口遷移政策、國家地域人口分布政策、人口結構政策,人口職業結構政策、人口勞動就業政策、人口教育結構政策、民族人口政策等。加之篇幅所限,本題論述僅以狹義人口政策的核心--人口生育政策為主旨,其他方麵的人口政策暫時置而不論。
(一)中國人口生育政策的現狀
中國現行的人口生育政策是屬於限製人口增殖的政策,其基本內容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優生,提倡一對夫婦隻生育一個孩子;國家幹部和職工、城鎮居民除特殊情況經過批準外,一對夫婦隻生育一個孩子;農村某些群眾有特殊困難,包括獨女戶,要求生二胎的,經過批準可以間隔幾年後生第二胎;不論哪一種情況都不能生三胎;少數民族地區也要提倡計劃生育,具體要求和做法可由有關省、自治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製定。這一生育政策的主要特征是,既提出了限製人口數量過快增長的要求,又提出了提高人口出生素質的要求;既提出了國家提倡什麼,又提出了國家抑製什麼;貫徹了從實際情況出發,區別對待,分類指導,不一刀切的精神;少數民族也要計劃生育,但生育數量可以適當放寬。
這一生育政策是當今中國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逐步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要求,也是中華民族繁榮昌盛的需要,它既照顧了宏觀及其長遠利益,也照顧了微觀及其當前利益,縮小了國家和家庭在生育需要方麵的差距,得到了絕大部分育齡群眾的支持,因而取得了史無前例的舉世公認的成就。最近幾年來,中國總和生育率都在替代水平以下的低位水平就是證明。但是,這一生育政策現狀的鑄就也是來之不易的。
(二)中國人口生育政策的演變曆程
中國人口生育政策是在中國控製人口實踐中逐漸產生和完善起來的。由於曆時幾十年,過程一波三折,加上學者研究角度不同,因而人口學界對中國人口生育政策演變的曆程和階劃分看法很不一致。有的認為,“我國人口政策的製定經曆了五個大的階段;第一階段--控製人口思想的提出;第二階段--人口政策萌芽;第三階段--人口增長失去控製;第四階段--人口政策開始形成;第五階段--人口政策最終形成並進一步完善”(侯文若1985);有的則認為,“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人口政策經曆了曲折發展和逐步完善的過程,大致經曆了以下三個階段:人口政策的初步提出和受到嚴重幹擾階段(1949~1971年);人口政策的形成和全麵推選階段(1971~1978年);人口政策的日益完善和穩定階段(1978至現在)”(孫棟康1999);有的更認為,“我國生育政策的演變,大體上可劃分為九個曆史時期。①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1953年--鼓勵人口增長的政策。②1954至1957年--由嚴禁節育到逐步主張節製生育。③1958至1959年--已孕育起來的控製人口思想受到嚴重幹擾。④1960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發動前夕--計劃生育思想複蘇與開展工作。⑤1966至1969年--計劃生育政策未變,但喪失實施的社會環境。⑥1970至1980年初秋--全麵推行計劃生育,形成合情合理的生育政策。⑦1980初秋至1984年春-計劃生育政策由晚稀少向一孩緊縮。⑧1984至1991年--完善計劃生育政策形成各地方計劃生育條例。⑨1991至1999年--現行計劃生育政策的穩定”(馮立天等1999)。產生這些不同看法的原因,不在於對生育政策發展史實變動的分析,而在於劃分階段的根據和標識。有的根據控製人口思想的產生、人口政策和控製人口實踐狀態三個標識來劃分階段;有的根據生育政策取向、實施環境和國家領導人對生育所采取的態度三個標識來劃分階段。根據不同,劃分的時期或階段也就不同,這就是出現分歧的根本原因。那麼,怎麼劃分是科學的,根據是什麼?我們認為,我們研究的對象是中國人口生育政策的演變曆程,隻有以生育政策變動的狀態為根據來劃分時期或階段才是正確的,其他標識雖與人口生育政策均有內在聯係,影響甚至決定著人口生育政策的演變,但是,當影響和作用尚未使人口生育政策發生變化之前均不能成為劃分人口生育政策演變曆程的根據或標識,而當影響和作用程度使人口生育政策發生變動時才能成為劃分人口生育政策演變曆程的根據或標識。據此,我們把中國的限製人口增殖的生育政策演變曆程劃分為五個階段,現予以要的論述如下:
第一階段(1949至1961年)是限製人口增殖生育政策的思想準備階段: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的許多年,我們沒有明確的人口生育政策。在這段時間時,人口發展處於自發的和無計劃的狀態,出生率仍然很高。但是,由於人民當家做主,生活初步得到改善,加上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人口死亡率顯著下降,年平均人口自然增長率從1840~1949年的2.6‰猛增到1952年20‰,以後的幾年也是有增無減。在人口政策上,誤認為人口不斷迅速增長是社會主義人口規律的客觀要求,是社會主義製度優越性的表現。在社會政策實施上,按人口多少分配,城市居民住房和農村的自留地,對人口多特別是子女多造成的家庭生活困難給予補助。政府嚴格限製人工流產,除繼續妊娠嚴重危及孕婦健康或出生嬰兒健康並經過批準允許打胎外的打胎都屬於嚴禁的非法打胎。至於對絕育的限製更加苛刻,在1952年公布實施的“限製節育及人工流產暫行辦法”中規定“已婚婦女年逾三十五歲,有親生子女六人以上,其中至少有一人年逾十歲,如再生育將嚴重影響其健康以至危害其生命者”經過批準各方可絕育,否則“凡違反本辦法自行實施絕育手術或人工流產者,以非法墮胎論罪,被手術者及實行手術者均由人民法院依法處理”(彭珮雲,1997)。因此,這個時期實際實行的是鼓勵人口增長的生育政策。
人口思想是人口實際運動狀態的反映。1953年中國進行了第一次人口普查,總人口已突破6億大關,人口自然增長率高達23‰。此時,人們日常生活中已感到城市住房有些緊張,青少年升學受到校舍的限製,育齡人群的避孕要求也變得強烈起來。1954年5月鄧穎超同誌就部分婦女的避孕要求寫信給時任副總理的鄧小平同誌,鄧小平閱各批示:“我認為避孕是完全必要的和有益的”,並要求采取一些有效措施來解決這個問題。同年12月,鑒於節育問題議論較多,在報上也有公開爭論,為了表明黨中央的態度,劉少奇同誌主持召開了關於節製生育問題座談會。在廣泛聽取各方麵意見的基礎上,他代表黨中央明確指出:“黨是讚成節育的”,“說節育是不人道,這不對”。如果不節育,人口增長還要快。“人口增長後有沒有困難?有困難,困難很多。……父母、家庭、小孩子本身都困難,社會和國家也困難。”1955年3月中央在衛生部黨組關於節製生育問題報告上指示:“節製生育是關係廣大人民生活的一項重大政策性的問題。在當前的曆史條件下,為了國家、家庭和新生一代的利益,我們黨是讚成適當地節製生育的。各地黨委應在幹部和人民群眾中(少數民族地區除外),適當地宣傳黨的這項政策,使人民群眾對節製生育問題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彭珮雲,1997)。這是一個劃時代的批示,它不僅標誌著思想認識上的根本轉變,從反對節製生育到讚成節製生育的飛躍,而且第一次把節製生育上升到黨的重大政策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