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經濟調整時期
“八字”方針的提出
從一九六一年開始,中國的經濟進入執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方針的時期。
鋼鐵工業在“大躍進”時期一馬當先,耗費了國家大量資金、物資和人力,是引起國民經濟比例失調的重要因素之一,自然是調整的重點。為了把熱過頭的鋼鐵工業速度壓下來,冶金部采取了以下調整措施:
一是精簡職工,“解甲歸田”,即停辦“小洋群”,把人送回農村加強農業。大中型鋼廠、礦山中,凡是一九五八年以來招收的工人,都動員回鄉。據統計,一九六○年底鋼鐵企業職工人數為373.3萬人,一九六一年底降到174.6萬人,一九六二年底又降到75.7萬人。兩年共減少職工近300萬人。
二是壓縮基建投資,停止大部分項目的建設。“大躍進”三年,國家對鋼鐵工業投資115億元,展開的建設規模過於龐大,國家無力續建,必須大部分停下來。三年調整期間,國家給鋼鐵工業的投資隻有19億元,按年平均,比“一五”計劃期間還低。鞍鋼、武鋼、包鋼、酒鋼等大項目都停了下來,各省、市、自治區的鋼鐵廠,也大部分停止了建設。大部分項目是有計劃地停下來的,損失較小;也有個別項目,停得太倉促,造成了混亂。
三是把鋼產量指標降下來。調整時首先就要把鋼產量指標降下來,才能使煤產量、機器產量的指標降下來,也才能使基本建設的規模壓縮下來。但一九六一年初,鋼產量仍訂在1900萬噸的高指標上,無法完成。幾經調整,才從1200萬噸、1000萬噸,最後降到800萬噸。一九六一年實際完成了870萬噸鋼、613萬噸鋼材,下降幅度很大,但爭取了主動。一九六二年鋼的計劃指標,由1200萬、1000萬、750萬噸,最後調整到600萬噸,實際生產667萬噸。一九六三年開始回升,生產了762萬噸鋼,一九六四年為964萬噸,一九六五年1223萬噸,一九六六年1532萬噸。後三年連續每年遞增257萬噸,情況日益好轉。
四是關停並轉,保護設備。一九六一年和一九六二年前七個月,共關閉了近2000個中小型企業(包括有色金屬、礦山、各種輔助原料企業),重點企業36%的高爐、57%的平爐、37%的電爐、97%的轉爐停產。直屬企業的基建項目中如酒鋼、包鋼、韶關等有242項工程停止施工,這些停產或停建企業閑置了大批設備,必須妥善維護、保管。據統計,當時沒安裝的設備就有40萬噸,包括從前蘇聯進口的設備。因此,冶金部於一九六二年七月三十日發布了《關於妥善保管和處理停產企業資產的指示》。八月十八日又專門召開了停建工程設備維護工作會議,要求停建和停產單位全力以赴抓好設備維護。冶金部製訂了維護計劃,並撥出資金修建了幾十萬平方米的庫房,各有關單位成立了專門保管的機構和隊伍。這樣,終於把大量精密電器和儀表、重要的軋鋼設備、高爐平爐設備等保存下來了。
把礦山工作放在首要地位
“大躍進”搞高指標,也包括鐵礦石,一九六○年鐵礦石產量突擊到11279萬噸,其中重點礦山5317萬噸,地方(包括上百萬人上山分散開采的)596.2萬噸。重點礦山由於多采礦少剝離廢石,采剝比例嚴重失調。地方的群眾采礦,由於農民回家種地,產量急劇下降。一九六一年鐵礦石減產一半,還有再減的趨勢。當時礦山存在著嚴重的問題:
第一,重點礦山采剝失調。一九六○年已欠剝3278萬噸。例如大冶鐵礦基本上無法再采,本溪的南芬,鞍山的大孤山、眼前山等,也處於困境。第二,設備嚴重失修。如南芬鐵礦的運礦汽車大部分“趴窩”。各種電機車、翻鬥車、穿孔機,都需檢修和補充,而備品備件缺乏來源。第三,“大躍進”期間礦山投資少,重點礦山和小礦山生產能力上不來。大量礦石靠農民采,農民一下山,生產能力就消失了。第四,礦山職工生活困難,大批離礦回鄉,僅據一九六一年前八個月對12個大型礦山的統計,就有5785人離礦,占職工總數的8.8%。礦工的出勤率降低10%,采礦效率降低25%左右。
冶金部認識到,礦山的“病”比鋼鐵廠還嚴重。要根本解決問題,必須全盤考慮,綜合治理。
一是克服長期存在的重冶煉、加工,輕視礦山的傾向,明確提出礦山是冶煉工業的基礎,必須加強。
二是把礦山工作放到首要位置。一九六一年一月冶金部召開的全國冶金企業廠礦長、黨委書記會議,在強調鋼材品種、質量的同時,第一次提出要“把礦山工作放在首位”,並指出,要“集中力量,從根本上改變目前原料係統落後的麵貌”,“集中力量對礦山進行技術改造,改進管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
三是總結采剝失調的經驗教訓。礦山生產必須有足夠的備采礦量,才能正常進行。“大躍進”時違背了這個規律,把人力、設備更多地用在采礦上,而沒有根據采剝比例關係,相應地剝離廢石或掘進巷道,最後礦山不得不被迫減產。七月十九日,冶金部發出了《加強黑色冶金礦山工作的指示》,重申把礦山工作放在首要地位,貫徹采剝(掘)並舉,剝離(掘進)先行的方針。
四是製訂逐年補還剝離欠帳和礦石產量的規劃。為了還清舊債,不欠新債,按礦、按年製訂了詳細規劃。為了還帳,一九六二年、一九六三年,連續把鐵礦石產量降下來,少采多剝(掘)。這兩年重點礦山鐵礦石減產2100萬噸,比一九六○年減少一半以上。經過調整,到一九六五年,重點礦山的采剝(掘)比例達到正常。從一九六四年開始,鐵礦石產量從“鍋底”(2422萬噸)開始回升,到一九六六年達到3929萬噸,比一九六三年增長62.6%。
礦山調整進展較快,除因為貫徹執行了上述糾“左”的一套方針、政策外,還因為增加了資金投放和改善了物質條件。
一是增撥維持礦山簡單再生產的資金。過去礦山開拓延伸的費用都打在基本建設中。基本建設投資一減少,就沒有來源。因此,冶金部專門向國務院寫報告,要求解決礦山維持簡單再生產的資金問題。國務院很快批準,每年1噸礦石提出維簡費0.65元,每年可提1600多萬元。這對調整采剝(掘)失調起了很大作用。
二是在調整期間,盡可能對礦山保持一定數量的投資,維持部分建設項目。從一九六一—一九六六年,共向礦山投資10億元,分別占當年鋼鐵工業投資的22.7—29.7%。礦山投資比例的提高(“一五”計劃時期礦山投資約占16.2%),對勝利完成礦山調整起了作用。
三是解決礦山備品備件問題,首先解決的是南芬礦的25噸大汽車的備件。當時國內沒有生產這種備件的工廠。薄一波副總理就親自召集軍工部門、機械部門分配任務。恰好有一個坦克廠生產的坦克發動機和大汽車發動機是同一型號,就決定由坦克廠供應修複大汽車的發動機。
與此同時,冶金部也擴建了南芬、大冶礦山機修廠,對於其他礦山的機械廠也增添了部分機床,加上沈陽、衡陽兩個獨立的機械修造廠,以及新建的蘇州、常州等汽車備件廠的陸續投產,維修設備用的備品備件基本上得到了滿足。
四是穩定礦山職工情緒,調動其積極性。國家為了保煤,煤礦職工每人每月供應1千克黃豆,但鐵礦山沒有。各鐵礦山就自己動手組織生產糧食和副食品,改善礦山職工的生活。同時加強思想教育,逐步把職工情緒穩定下來。到了一九六三年農村形勢好轉,跑回農村的老工人也逐漸歸隊了。
在調整中,還明確了發展鐵礦和輔助原料礦的幾個方麵的有關政策。如大、中、小相結合,實行“精料”方針,以及多開露天礦、實現機械化、解決鐵礦氧化礦的選礦技術等等。礦山的調整進展得很好,三年多的時間,把破壞得很嚴重的礦山調整、整頓得井井有條,在鋼鐵產量開始上升時,礦石滿足了鋼鐵廠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