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謀殺還是自殺 (2)(1 / 2)

我和戚洛南的偵探事務所接受了一位憂鬱老年女士的委托,去調查她剛大學畢業不久的兒子,在市區中的一間名叫“麵具俱樂部”裏離奇斃命的真相。我們通過警方朋友張景天警官,得到了死者詳細的驗屍報告。死者全身一點傷痕都沒有,他被證實是窒息而死,但找不到凶器,死者死前曾吸進少量的酒精。

據查所知,“麵具俱樂部”的會員都是帶著麵具的,所以會員的身份都極其神秘,所用的名字當然也是假的了,就連俱樂部的主人也不知道他的客人是誰,隻要客人定期入款進俱樂部的銀行賬戶就行了。

於是我們從死者的私生活方麵入手,得知死者一畢業後曾向人借了一大筆錢和他的朋友合作做生意,但生意失敗,他為此很是苦惱。我們發覺這是一條很重要的線索。經過努力的追查後,我們終於找到了死者臨死前最有可能接觸的四個人,並鎖定他們為主要疑凶,他們分別為:

1.死者的生意合夥人:“哼,他(死者)若不是將那筆錢給賭輸了,我們的生意也不至於如此失敗。弄得我現在差不多家破人亡,全是拜他所賜。”

2.心理專家:“他生意失敗,感到苦惱,曾來找我做精神心理輔導。唉,我和他已是多年的好朋友了,我雖是一個權威的心理醫生,但也幫不了他戒賭。難得的是他多年要好的女友屢次給他機會,但他始終賭性不改。”

3.債主:“哼,若不是他苦苦相求,說是借錢做生意,我是不會借給他的。但他最後還是將錢拿去輸掉了。我覺得受騙,就催他還錢,但他總是一推再推,真可惡!”

4.女友:“我一直跟著他,他雖然好賭,但非常疼愛我。我一直都期望可以影響他令他改過自新,不再沉迷於賭博,但是,唉……”

我不禁感到頭痛,這四人之中,究竟誰是最大疑凶呢?我望向戚洛南,他聽完後沉思了一會,然後靜靜地指出了最大疑凶及其動機,使得警方得以順利破獲這宗案件。

誰是最大的疑凶?其動機是什麼,凶手是如何行凶的?

狡猾的彼得

彼得為了爭奪遺產決定謀殺自己的叔父——富翁托馬斯,他事先準備好了一張有托馬斯簽名的白紙,以便在得手後用托馬斯的打印機留下遺書。在順利地殺死了富翁後,他把手槍塞到托馬斯右手,然後用打印機打字留下遺書,作案始終,他都帶著橡膠手套,因此不用擔心會留下指紋。第二天,清潔工人發現富翁屍體並報案。現場勘察後,警方認定遺書不是托馬斯所寫,你知道警察是怎麼判斷的嗎?

宿舍命案

市區某大學集體宿舍內發現一具高度腐爛的男屍。死者係該校化學係教授曹安,今年五十八歲。據反映,最後有人見到他,已經是三周前的事了,之後他就沒再露麵了。而這三周恰是曹教授的假期,故也無人對此加以關注。而且每晚,他的臥室也不見燈光。所以大家都認為他外出了。如果不是這天他的三名學生來找他,恐怕屍體要更遲些才會被發現。

屍體被發現的地方正是教授的臥室,現場基本無打鬥痕跡。估計教授是在無察覺的情況下被人用鈍器擊中後腦致死的,故隻留下少量掙紮痕跡。他身上著便裝,歪躺在床邊。床頭櫃上原本放置的一瓶某藥廠出品的鋅鈣口服液被教授掙紮時抓得變了形,大概案發時他正準備服用。警方由此估計凶手係教授熟人。故將嫌疑集中在發現屍體的三個學生——梅瑰、鄭寧、陳淩——身上,因為曹教授是他們的導師,與他們最熟悉。

在現場上過蠟的地板上,發現了大量蠟燭淚以及一塊燒盡的蠟燭。由於工作性質,曹教授平時極為謹慎,絕不可能將蠟燭滴到上過蠟的地板上,所以警方認定這是凶手留下的痕跡。根據記錄,恰好在三周前一天晚上在七點到七點半這段時間內,學校突然停電。雖然屍體已經高度腐爛,但根據以上情況,案發時間就在停電那會兒。於是警方對三名學生進行不在場調查。

梅瑰稱:“停電那會兒我和男友在校外一家餐廳吃飯。中途我倆起了爭執,當時許多人都看見了,可以為我作證。不過我看鄭寧挺可疑。因為他最近抄襲別人的論文,被教授發現了,教授揚言要扣他的學分。”

鄭寧稱:“停電那晚我在一個網吧上網,可卻忘了帶錢,結果被老板一頓臭罵後記了賬,所以我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但我看陳淩最有可能是凶手。因為曹教授一直說他和我們幾個格格不入,弄得陳淩很沒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