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燃燒的汽車 (2)(2 / 2)

疏忽的罪證

一天晚上十點左右,小島正要入睡,忽然聽見門鈴響了起來。他打開門一看,隻見一個瘦高個男人正冷冷地盯住他。小島見來人正是他一再躲避的債權人中村時,心裏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氣。

中村一把推開小島,氣呼呼地走進房間,抬眼朝室內環視一周,冷笑一聲說:“嘿,好漂亮的公寓呀!這是用我的錢購置的吧?”接著大聲威脅說,“別在躲躲藏藏了,快把錢還給我,不然我隻有到法院去控告你!”

“錢,明天如數還你。”

“這話算數?”

“請相信我。來,好久不見了,幹一杯吧!”小島一邊連連道歉,一邊忙著從冰箱裏取出瓶啤酒。他趁中村猶豫之際,掄起酒瓶朝中村的腦袋砸去,中村連哼也沒哼一聲,就應聲倒在了地上。

小島砸死了中村,慌忙把屍體背到停車場,用汽車把屍體運到郊區,扔在了公園裏。他返回家後,立即來個徹底大掃除,用手巾擦掉了留在桌子和椅子上的指紋,連門上的把手也擦得幹幹淨淨,直到覺得房間裏再也不會留下中村的痕跡了,才長長地吐了一口氣。

第二天一早,小島剛起床,就聽到一陣“咚咚咚”的敲門聲,他打開門一看,竟是山田警長和段五郎偵探。

山田警長臉色嚴峻地問道:“今天早晨,我們在公園裏發現了中村的屍體,在他口袋裏的火柴盒後麵寫著你的地址。昨晚上中村來過你家嗎?”

小島忙說:“昨晚誰也沒來過,我已經一年多沒有見到他了。”

這時,站在一邊的段五郎淡淡一笑,說:“不要說謊了,被害者到這來過的證據,現在還完好地保留著……”

沒等段五郎說完,小島聲嘶力竭地叫道:“在哪?拿出證據來!”

“安靜點,瞧,在那兒!”小島順著段五郎指的地方一看,頓時嚇得麵如土色,在那裏確實留下了中村的指紋。

你知道中村的指紋留在什麼地方嗎?

行凶時間

一天下午小軍在郊外散步,忽然看見一幢別墅燃燒起來,便不顧危險闖入火窟,看見一個女人頭部受傷直挺挺地躺在地上,在死者旁邊放著一根高爾夫球杆。淩亂的現場加速了火勢的蔓延,這時小軍發現地上有一個巨大的吊鍾,好像是行凶者在揮擊高爾夫球杆時無意碰到而墜落下來的,吊鍾上的時針因為受不了振蕩的緣故停了。小軍判斷鍾停的時間也許是凶手行凶的時間,因為火勢太猛,他隻能用相機拍下了現場的照片,就匆匆逃了出去。

後來,小軍把照片洗出來交給警方作為破案的線索。大概是他在慌亂中亂按快門的關係,所以重要的線索——時鍾所顯示的時刻——隻照了一部分。

照片上的時鍾,長針與短針的正確差距是兩刻度,如果,這個時間正是凶手行凶的時間,那究竟是幾點幾分呢?

偽造賣身契

清乾隆二十四年,廣西蒼梧縣一村民餘阿呂向縣裏控告邱以誠,說邱在康熙五十九年賣身給其父為仆,有賣身契為證。父死後,家貧不能養仆,邱遂出外謀生。今邱己富,而我很窮,叫邱用錢贖身,竟遭邱毆打。

可是邱說自己開米店後,而餘阿呂屢次賒米,欠錢不還,有賬可查,現向其索款,彼此相毆,且並無賣身為仆之事。

縣官看了餘阿呂交來的邱以誠的賣身契,叫邱照寫數行,筆跡相似,但邱堅決不承認有賣身之事。

這時,一位幕友細看契據,發現邱的寫法不對,年歲也有疑點,斷定契據是偽造的。縣官據此嚴訊,餘阿呂無法抵賴,隻好認罪。

你知道幕友是如何推理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