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事業曲折發展(1 / 1)

金融事業曲折發展

從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五年,金融事業同國民經濟其他事業一樣,經曆了曲折發展的過程。

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年的“大躍進”時期,金融部門的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政治熱情高漲,對金融工作的改革進行了多方麵的探索,積極支持國民經濟的“大躍進”。一九五八年三月至十一月,中國人民銀行先後召開三次會議,強調要緊跟“大躍進”的形勢,對企業擴大生產和流通所需的流動資金,要大膽支持,充分供應,不要怕貸款增加多了;強調要在有利於生產“大躍進”的前提下談節約流動資金,否則就是非政治化傾向,就是單純業務觀點。由於存在這樣的指導思想,金融工作中脫離實際的瞎指揮、浮誇風等大大膨脹,放鬆了金融管理,造成了信貸失控和大量增發貨幣,使國民經濟比例失調的問題更為突出。

一九六一年至一九六五年,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通過貫徹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切實加強銀行工作的集中統一,嚴格控製貨幣發行的決定》(以下簡稱《銀行工作“六條”》)、《關於嚴格控製財政管理的決定》(以下簡稱《財政工作“六條”》)以及調整經濟的一係列重大措施,國民經濟回到了正確的軌道,國家的財政經濟狀況明顯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