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和東北諸民族

維吾爾族

一、反對大、小和卓的分裂活動

自從1700年(清康熙三十九年),準噶爾汗國在南疆的代理人阿合瑪特因企圖脫離準噶爾而被拘禁於伊犁以後,經過半個多世紀,他的兩個兒子波羅尼都和霍集占仍被準噶爾軟禁於伊犁。兄弟倆被稱為大、小和卓。“和卓”這個稱號的含義為創教者後裔或宗教學者,是我國新疆及中亞、西亞等地穆斯林對伊斯蘭教封建上層的尊稱。“和卓”後麵加語尾“木”,則意為“我的和卓”,表示更親切和尊敬。由於這一家族自稱“聖裔”,所以其男性成員“統稱和卓”。

當1755年(清乾隆二十年)六月,清朝平定準噶爾汗達瓦齊後,定北將軍班第將大、小和卓釋放,派大和卓波羅尼都前往南疆招撫維吾爾族人,命小和卓霍集占留在伊犁掌管宗教事務。

同年八月清朝定邊左副將軍阿睦爾撒納發動叛亂,妄圖攫取厄魯特四部的統治大權。將軍班第等陷入叛軍重圍,被迫自殺。伊犁失守。在阿睦爾撒納叛亂期間,小和卓曾附和叛軍。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春,清朝發兩路大軍西征阿睦爾撒納,霍集占見勢不妙,帶領部屬逃往南疆,與波羅尼都會合。

波羅尼都起初認為清朝將他們從準噶爾的束縛中解救出來,應該“安集回(指維吾爾)地各城人民聽候大皇帝諭旨”。但是,“霍集占不從,又有屬下伯克等助其狂悖”,迅速掀起反清的割據叛亂。當時,波羅尼都也轉而同意他們的倒行逆施。

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四月,大、小和卓將清朝政府派往招撫維吾爾族的副都統阿敏道及其隨從兵丁百餘人全部殺害。接著,霍集占又“僭稱巴圖爾汗”。大、小和卓命令南疆各城首領籌集武器、鞍馬,聽從兩和卓指揮,準備抗清戰爭。“自葉爾羌(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莎車縣)至庫車、阿克蘇、烏什、拜城、賽裏木各城回(維吾爾族)人皆為其挾製煽惑”。霍集占又收羅準噶爾殘部沙喇斯、瑪呼斯等以及伯德爾格等安集延、布哈爾人,作為他的羽翼。其全部兵力約為騎兵五六千人,步兵數萬人。安集延、布哈爾(拉)都在今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境內。

大、小和卓分裂祖國的罪行,遭到各族人民的反對,首先是維吾爾族人民的反對。霍集占“虐用其民,厚斂淫刑”;“殘忍好殺”,“顧歸自伊犁之後,大眾既集,遂肆其殘暴,抉人目,刖人足,剖人腹,奪人妻女,屠戮城村,以致群回(維吾爾族)失望,漸致乖離”。“兵餉徭役煩興,供給稍遲,家立破”。貪婪暴虐的大、小和卓“殺人為戲,奪妻為穢,大失眾心,無不怨背”。

除了他們直接控製的葉爾羌、喀什噶爾兩城一帶以外,其它維吾爾族分布地區的民族上層人物絕大多數也都反對大、小和卓叛亂。哈密的統治者額貝都拉早在1696年(康熙三十五年)即遣使奉降表,內屬清朝,翌年被封為一等紮薩克。吐魯蕃的首領額敏和卓在1732年(清雍正十年)內附,被封為劄薩克、輔國公。額敏和卓與額貝都拉的曾孫玉素卜,在1755年(乾隆二十年)清朝平定準噶爾達瓦齊時,即發兵從征伊犁。後來他們又積極參加清軍平定大、小和卓之役。

另一南疆世襲封建大家族的代表人物,原烏什阿奇木伯克(地方行政長官)霍集斯,在1755年即有擒獲達瓦齊之功。清軍進剿大、小和卓時,他跟隨將軍兆惠,曾被圍於黑水;後來又隨副將軍富德追敵至蔥嶺(今帕米爾高原),立有大功。

庫車阿奇木伯克鄂對及其子鄂斯滿,拜城阿奇木伯克色提卜阿勒第及其弟阿克伯克等,當大、小和卓發動叛亂時,即棄家逃往伊犁,投奔清軍。他們的家屬全部被大、小和卓殺害。後來他們也都參加清軍平定大、小和卓的戰鬥。

即使在大、小和卓家族內部,也有一部分人堅決反對大、小和卓叛亂。大、小和卓的堂叔額色尹、堂兄弟瑪木特和圖爾都(清高宗容妃之兄)等,在叛亂初起時即逃往布魯特(柯爾克孜族)地區。

1758年(乾隆二十三年)將軍兆惠被圍困於黑水營時,他們率領布魯特軍進攻英阿薩爾(今新疆英吉沙縣),迫使大和卓從黑水撤軍回防喀什噶爾(今新疆喀什市),減輕了兆惠軍的壓力,動搖了小和卓的軍心。後來圖爾都因此戰功被封為輔國公,額色尹也被封為公爵。

由於大、小和卓喪失民心,並遭到大多數維吾爾族上層人士的強烈反對,他們隻能依靠一起從伊犁回來的部屬和投奔他們的準噶爾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