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改造投資管理(1 / 3)

技術改造投資管理

技術改造投資是固定資產投資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通過投資與先進科學技術的結合,實現原有企業的內涵擴大再生產,達到提高產品質量、促進產品更新換代、降低物質消耗、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從一九五三年到一九八五年,中國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從萌芽到建立,直至發展,大體經曆了技術措施、挖潛革新改造和推進技術進步三個階段。

技術措施投資管理

一九五三年到一九七五年,中國工業企業的技術改造,隻安排一些小革小改的技術措施和少量帶有改造性質的重點技術措施項目,以保證年度生產計劃或五年建設計劃的完成。這個時期稱為技術措施階段,前後曆經二十三年,共投入更新改造資金947.06億元,占同期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16%。按折舊基金集中和下放使用為界限,這一階段又劃分為前十四年與後九年兩段。

一九五三年至一九六六年的十四年間,國家采取集中全民所有製企業折舊基金的辦法,除采掘、采伐等企業按產量提留少量更新改造資金外,國營企業提取的折舊基金全部集中到中央財政,由國家統一安排使用。這十四年,共集中企業折舊基金355億元。企業維持簡單再生產所需要的資金由國家審查核撥。由於新中國成立以來新建擴建的大中型骨幹工程中的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年限不長,設備更新問題還不突出。舊中國遺留下來的技術手段數量有限,更新改造任務也不是很大。國家以“三項費用”和“四項費用”名義返還企業的折舊基金隻有105億元,占企業上交折舊基金總額的30%,其餘70%的補償基金集中安排了基本建設。返還給企業的折舊基金,也有不少安排了廠內外延擴大再生產。這期間,全民所有製工業交通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率名義是3.7%,實際用於更新改造的不到1.2%。對於部分城市(天津、北京、上海、沈陽)老舊設備需要更新而資金不足問題,六十年代初國家財政撥出專款予以解決,銀行也使用財政撥付的專項資金,以貸款方式支持老企業的技術組織措施需要。

從一九六七年到一九七五年的後九年,企業提取的折舊基金不再上繳中央財政,而是由企業和主管部門自行安排使用。這是更新改造資金管理的一個很大轉變。由於多年來企業提取的折舊基金國家集中多,返還企業少,一批老企業設備更新改造的任務日趨迫切。企業呼籲:“現有企業的折舊基金不應再集中了!希望留給企業使用。”一九六六年八月,毛澤東對此作了批示:“把什麼東西都統統集中起來,把工廠的折舊費也都統統拿走,使得生產單位沒有一點主動性,那是不利的。”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七日,國家計委、財政部改進了折舊基金管理辦法。改進要點主要有:把“四項費用”、固定資產更新和基本建設中屬於簡單再生產性質的投資,合並為一個渠道,即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資金,實行折舊基金抵留,不再采取由預算撥款和利潤留成的辦法;煤炭、林業、冶金等采掘、采伐企業的開拓延伸費用,其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資金按產量提取,攤入成本,不再提取折舊基金;取消短線產品措施費和鍋爐、柴油機、汽車、機車4種設備更新費等專款,統一由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資金開支;擴大企業機動權,折舊基金必須留給企業一部分。留多留少,由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確定;實行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分提合用,在保證設備完好的前提下,大修理基金如有多餘,可以根據企業生產需要由企業統籌安排,但不得用於非生產性建設;折舊率、大修理提成率和煤炭、林業、冶金等采掘、采伐企業按產量提取費用的標準,由財政部統一管理。這些規定,方向是正確的,但由於“文化大革命”中“左”的錯誤幹擾,以及重基建、輕生產思想的影響,不少部門、地方和企業把提取的折舊基金安排了新建、擴建項目,致使許多老企業設備破舊,帶病運轉,完好率隻有50—60%,更新改造欠帳問題日益突出。在此期間,為了維持一些關係國計民生的工礦企業的簡單再生產,從一九七二年開始,每年在國家財政預算中安排3億元,相應地由物資部門安排一定的設備、材料用於重點企業的革新、改造。這類工程稱為“國家重點技術措施項目”。經過四年實踐,證明對現有企業、現有技術裝備進行革新、改造,比新建擴建工程花錢少、效益好、見效快。這是技術改造投資從基本建設投資中分離出來的開端。

挖潛革新改造投資管理

企業的挖潛、革新、改造,是在總結推行重點技術措施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來的。從一九七五年開始醞釀,一九七六年實施,到一九八一年轉入技術進步階段之前,經曆了五、六年時間。

一九七五年七月,鄧小平主持國務院日常工作期間指示國家計委起草的《關於加快工業發展的若幹問題(草案)》(簡稱《工業20條》),要求把工業發展的立足點放在充分發揮現有企業的作用上,對現有企業進行挖潛、革新、改造。同年十月二十六日,全國計劃會議通過了一九七六年重點挖潛、革新、改造措施項目計劃。其所需資金,一是國家財政預算撥款,二是中央財政從企業集中的30%折舊基金,三是地方、企業自籌資金。

一九七六年初,全國掀起了“反擊右傾翻案風”運動,使原定的一九七六年挖潛、革新、改造措施計劃未能完全執行。

一九七六年十月“四人幫”被粉碎以後,經過撥亂反正,特別是經過一九七七年六月至八月國務院召開的“務虛會”,統一了加快工業發展的認識,一致認為《工業20條》是個好文件,並決定加以修改、補充,付諸實施。

一九七八年四月二十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加快工業發展若幹問題的決定(草稿)》(簡稱《工業30條》)。這是當時指導工業交通戰線撥亂反正的一個重要文件。它對原有企業的挖潛、革新、改造做了全麵闡述,明確指出:“所有工業交通部門和企業,都要立足於現有企業,把挖潛、革新、改造作為加快工業發展的首要途徑。”“今後新增生產能力,除了為改變布局和客觀條件的限製必須建新廠外,都要在現有企業上做文章。首先是挖潛、革新,必要時進行改建、擴建。”

與此同時,一九七八年四月在國家經委綜合局內設立了專管挖潛、革新、改造工作的職能處,負責製訂挖潛、革新、改造中期計劃與年度計劃,檢查計劃執行情況,並進行企業更新、改造方針政策的研究工作,為領導決策起參謀作用。各級經委也陸續成立了挖潛、革新、改造職能機構,從而形成了管理網絡,對於推進原有企業挖潛、革新、改造工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九七九年九月,在國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陳雲主持下,討論了腳踏實地地進行經濟建設問題。國家經委主任康世恩在彙報經濟工作時提出,要加快“四化”建設進程,必須充分發揮現有企業的作用,把挖潛、革新、改造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列入議事日程。陳雲指出:“在實現四個現代化建設中,除了要上若幹個大項目以外,著重點應該放在國內現有企業的挖潛、革新、改造上。我們國內現有企業的基礎是不小的。要在這個基礎上引進新技術(軟件),或則填平補齊,或則成龍配套,用這些辦法來擴大我們的生產能力。這是我們除了上若幹個大項目以外所必須注意的大事,也是重點所在。”陳雲還提出了“兩先兩後”(即“先生產,後基建;先挖潛、革新、改造,後新建”)的經濟建設原則。這是對新中國建立三十年生產建設經驗的科學總結。

一九七九年十月初,中共中央在北京召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書記座談會,中共國家經委黨組副書記袁寶華彙報了關於企業的挖潛、革新、改造問題。彙報指出,經過三十年的經濟建設,全國建起了38萬多個工業交通企業,擁有5000萬職工,4000多億元的固定資產(相當於舊中國近百年積累起來的固定資產的20多倍),初步建立了一個門類比較齊全、布局基本合理的獨立完整的工業體係。全國工業企業為國家提供的利潤和稅金,占國家財政收入總額的比重,由五十年代初期的32%提高到第四個五年計劃時期的75%。但是,同一些工業先進國家比較,還有很大差距。一是產品品種少,許多高精尖的關鍵設備自己不能製造;二是不少產品性能差、質量低、消耗高;三是生產、技術和管理水平落後。概括起來說,叫做:“基礎不小,欠帳不少,潛力很大,亟待改造。”座談會認為,認真抓好老企業挖潛、革新、改造是多快好省地發展工業的必由之路。在做法上,應該把國內成熟的先進技術盡快地推廣應用到老企業的技術改造上去;把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同老企業技術改造結合起來,以取得更好的經濟效果;結合大修理對現有工藝進行改造,充分挖掘生產潛力;對現有企業進行填平補齊,成龍配套,提高綜合生產能力;結合經濟改組,調整工業內部結構,提高生產、技術和管理水平。

為了保證原有企業的挖潛、革新、改造,一九七九年夏,國家經委曾針對企業缺少更新改造資金的情況,向國務院提出了三點建議:一是提高固定資產折舊率;二是將折舊費的大部分即70%留給企業自行使用(原規定企業提取的折舊基金,上交中央財政30%,交地方財政20%,企業留用50%);三是企業擴建性質的投資由基本建設投資解決,促使企業把折舊基金真正用於現有技術裝備的更新改造。這一建議經國務院批準試行。國家經委商同有關部門和地區,在京、津、滬選擇了首都鋼鐵公司等8個企業進行試點。實踐證明,企業掌握一定的資金,自主地更新改造其技術裝備,加速企業技術進步,比由國家財政集中安排企業折舊基金的辦法好,為以後逐步提高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率,把折舊費大部分或全部留給企業使用開辟了一條路子。

一九七九年秋,麵對當時市場輕紡產品供不應求,而企業生產潛力很大,隻需稍加填平補齊即可迅速增產增收的情況,國家經委副主任邱純甫在經過深入調查研究之後,同中國人民銀行、輕工業部、紡織工業部等單位商議:在國家安排的基本建設投資和技術措施費以外,每年由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發放20億元輕紡工業中短期專項貸款和3億美元的買方外彙貸款,用於支援輕紡工業重點企業的技術改造,以提高市場緊俏商品的生產能力。這一建議得到國務院批準,從一九八○年起執行。

此後,在國家經委副主任馬儀主持下,全國總結了一九七六年以來挖潛、革新、改造工作,並在此基礎上,起草了《關於加強現有工業交通企業挖潛、革新、改造工作的暫行辦法》,經國家計委、財政部會審同意後,聯合報請國務院批準,於一九八○年六月二十一日頒發執行。其要點是:(一)堅持“先生產後基建,先挖潛後新建”的方針,搞好現有工業交通企業的挖潛、革新、改造;(二)搞好現有企業的挖潛、革新、改造,必須同經濟管理體製的改革結合起來,同擴大企業經營管理自主權結合起來;(三)挖潛、革新、改造必須有重點、有規劃,改造的企業要做到產品適銷對路,不增大燃料、動力、原材料等單位產品的消耗,不搞“大而全”、“小而全”;(四)挖潛、革新、改造要與推廣國內先進技術和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相結合;(五)挖潛、革新、改造資金要通過建設銀行管理,屬於人民銀行發放的技術措施專項貸款,仍由人民銀行管理。自籌資金要按照“先存後用”的原則安排使用;(六)挖潛、革新、改造工作由各級經委抓組織實施,抓經濟效果;(七)各級財政部門和銀行,對挖潛、革新、改造資金的使用,要加強管理和監督。

從一九七六年到一九八○年的五年間,國家投入挖潛、革新、改造的資金844億元,比第四個五年計劃時期增長了64.8%。由於以現有技術裝備和技術力量為依托,比鋪新攤子、建新企業收到了較好的投資效果。從典型調查的7個行業、8個有代表性的企業挖潛、革新、改造項目來看,投資節省三分之二,設備、材料節省一半以上,投產時間大為縮短,經濟效益十分明顯。

這一階段的不足之處,一是注重挖掘生產潛力而對企業技術改造有所忽視,二是注重生產量的擴大而對產品質量的提高有所忽視。為了改變這種狀況,從一九八一年起,企業由挖潛、革新、改造逐步轉入了推進技術進步的新階段。

技術改造投資管理

中國企業技術改造的迅速推進,是在進入八十年代以後。一九八一年十二月,趙紫陽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關於對現有企業有重點、有步驟地進行技術改造的決定》,於一九八二年一月十八日頒發執行。這是推進中國企業技術改造的一個重要文獻。決定要求,要不斷用新技術改造落後技術;要引進適合中國情況的先進技術,盡量少引進或不引進成套設備;要全麵規劃,有重點、有步驟地進行,防止不講經濟效果,盲目上馬。同時規定,技術改造投資作為固定資產投資的組成部分,同基本建設投資一樣,列入國民經濟計劃。從此,中國工業交通企業的技術改造開創了一個新的階段,即推進技術進步階段。它同挖潛、革新、改造階段的不同之點主要有:一是強調從以外延為主的擴大再生產轉向以內涵為主的擴大再生產;二是強調從單一的挖潛增產轉向以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物質消耗、提高經濟效益為主要目標。這一階段的技術改造,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大幅度推進。“六五”計劃期間,全國完成投產的技術改造項目達20萬個,全民所有製單位完成的更新改造投資1920.38億元,占同期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36.03%,是曆史上最高的水平。當然這一比例同一些工業發達國家相比仍然偏低。原國務院副總理薄一波曾建議,從國家基本建設投資中劃出一定比例,用於現有企業的更新改造。因國家財力所限,這一建議一直未能實現。盡管如此,中國全民所有製單位更新改造投資在固定資產投資總額中的比重還是呈現上升的趨勢。這說明,技術改造越來越受到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