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

古代編年體曆史著作。儒家經典之一。原為中國古代各國史書的通稱,如史籍所載《夏殷春秋》、《百國春秋》、《周春秋》、《燕春秋》、《宋春秋》、《齊春秋》等。而《孟子·離婁》說:“晉之乘,楚之□杌,魯之春秋,一也”。《禮記·坊記》也言及《魯春秋》,似乎《春秋》又是魯國史籍的專名。今傳本《春秋》相傳是孔子刪削《魯春秋》而成。孟子說過:“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懼,作《春秋》。”(《孟子·滕文公下》)漢代董仲舒、司馬遷、桓寬等也認為孔子作《春秋》。唐代劉知幾在《史通·惑經篇》中舉出12條理由來,對孔子作《春秋》說表示懷疑。宋代刻本《春秋傳序》

《春秋》為中國較早的編年史。以魯國十二公為次序,起於魯隱公元年(公元前722),迄於魯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文雖簡約如大事記,而242年間諸侯攻伐、盟會、篡弑及祭祀、災異、禮俗等,都有記載。它所記魯國十二公的世次年代,完全正確,所載日食與西方學者所著《蝕經》比校,互相符合的有30多次,足證《春秋》並非古人憑空虛撰,可以定為信史。然而在長期的流傳過程中,它在文字上難免有訛脫增竄之類的問題。

《左傳·成公十四年》引“君子曰”說:“《春秋》之稱,微而顯,誌而晦,婉而成章,盡而不□,懲惡而勸善。”晉代杜預由此而發揮,認為褒貶勸懲,自有義例。這就是所謂“《春秋》筆法”。但從全書來看,這種發揮牽強、□牾之處甚多。所以宋代鄭樵說“以《春秋》為褒貶者,亂《春秋》者也。”但曆代對這種屬辭比事、一字褒貶筆法的宣傳和闡發,使得史學家、文學家在寫作時重視用詞造句。強調褒貶諷諭,產生了不可忽視的影響。

《春秋》語言上極為精練。前人多舉下例:“(僖公)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隕石於宋五。是月、六□退飛,過宋都”為例。這裏記隕石,“聞其□然,視之則石,察之則五”(《公羊傳》),又記□飛,先見數目有六,再看知是□,後來又看是退飛之狀。除去附會義例之說,亦可見其記事簡潔明了,遣詞井然有序。就因文字過於簡質,後人不易理解,所以詮釋之作相繼出現。現在能見到的,有《春秋左氏傳》,它以敘事為主,與《春秋》相互發明;《公羊傳》、《穀梁傳》以解經為主,側重闡發微言大義。合稱“春秋三傳”。

現存舊注本以杜預《春秋經傳集解》為最早,北京圖書館藏有宋刻本30卷。新注本有中華書局出版的楊伯峻《春秋左傳注》。